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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区沙口水厂排泥水设施及供水调度中心项目-排泥水设施部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时间:2022-06-16     人气:1255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佛山市禅城区供水有限公司沙口水厂排泥水设施及供水调度中心项目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代码2205-440604-04-01-248153批准(备案)建设......

1. 招标条件


佛山市禅城区供水有限公司沙口水厂排泥水设施及供水调度中心项目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代码2205-440604-04-01-248153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禅城区供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沙口水厂排泥水设施及供水调度中心项目-排泥水设施部分的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大富沙口水厂厂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全厂区用地面积约12.2公顷,可供建设排泥水处理设施的用地面积约为1.1公顷。本项目排泥水处理系统规模与给水厂处理规模一致,50万m3/d。本项目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新建建(构)筑物:配水井、污泥调节池、污泥浓缩池、污泥泵房、脱水车间及排泥水处理总图管线及其配套阀井等;(2)现有建(构)筑物改造:三流程沉淀池的排泥设备,排水泵房等;(3)配套建筑、结构、管道、电气、自控、消防、通风、道路、绿化、围墙工程等内容;(4)要与厂区现有智能化系统平台能实现无缝对接。


项目总体目标:本工程在正常运行条件下脱水后污泥含水率为≤60%,生产反冲洗水、排泥水排放应符合项目环评报告及其批复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发包人技术需求书”。本项目总投资7901.68万元。


2.3 计划工期:


1、本项目实施工期约为 420个日历日,合同生效之日起计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本项目涉及各节点要求如下:


(1)勘察设计周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计至获得施工许可证止):60个日历天;


(2)施工工期:施工和供货、安装、调试(监理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计至完工验收合格之日止):180个日历天;


(3)项目试运行期(获得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180个日历日。


2、缺陷责任期(从项目通过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24个月。


2.4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沙口水厂排泥水设施及供水调度中心项目-排泥水设施部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包括详细勘察(含岩土工程勘察、测量、物探等)、整体方案深化与调整、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含初步设计评审)、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初步设计并开展施工图设计(含高可靠性供电设计等)及进行预算编制、根据审图机构出具的审图意见并结合招标人意见修订施工图,完成项目各阶段的报批报建工作(含规划报建、施工报建、竣工备案等),根据图纸和审核后的预算开展项目的施工(包工、包料(主要材料须满足第五章发包人技术需求书中主要材料技术标准和要求)、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主要材料检测、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联合试运转、包与现状系统平台接入等),同时包括且不限于项目范围内的概算、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结算编制工作、竣工图、施工图及勘察成果审查费、工程保险、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白蚁防治、防雷评价、管线迁改、地形及建构筑物监测检测(不含按规范必须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相关检测监测工作)、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相关费用(如有),及完成工程所需要的材料设备(含备品备件)的采购、保管、安装、调试、备品备件,建成满足要求的排泥水设施,并完成排泥水设施的整体目标和要求、项目联合试运转、余泥渣土外运及排放、相关培训及售后服务,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阶段的施工配合等后续服务,并负责跟进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工程结算、工程资料备案、四价备案、合同备案、竣工备案、同步预防和决算审核等工作的总承包。工程所产生的上述所有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合同总价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外支付。


除此以外,还须包含但不限于在完成EPC项目合同过程中所需要的其他服务,以及根据国家或项目所在地基本建设流程规定、除必须由招标人负责或支付以外的全部服务及费用,以及技术服务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包含施工范围临时围墙砌筑、场地平整至符合施工条件、铺设临时道路至场地红线范围、接通市政排水排污管道及报装水、电、电话、通讯网络,并铺设至施工场地红线范围等施工前期准备工作的费用、工程物探费、工程测量费、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等。


本次招标控制价为¥ 7152.50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为¥ 337.24万元(勘察费 49.90万元、设计费 287.34万元),建安工程及设备购置费为¥6815.26万元。


本次招标报价未包含以下内容: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监理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含项目申请报告编制费)、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费、生产准备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职业病防治三同时费、全过程咨询费、现状地形图费等。同时,除《发包人支付费用清单》内的费用由发包人支付,本项目其它费用均由承包人支付,费用含在合同总价报价中。


2.5承包方式:


2.5.1勘察费:综合单价包干;


2.5.2设计费:固定总价包干;


2.5.3建安工程及设备购置费:固定费率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


2.6.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6.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2.6.3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地方或行业及供水部门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6.4总体质量要求:本工程在正常运行条件下脱水后污泥含水率为≤60%,生产反冲洗水、排泥水排放应符合项目环评报告及其批复的要求。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相应的勘察资质、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具体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则承担勘察职责的成员需满足要求。


(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须涵盖给排水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则承担设计职责的成员需满足要求。


(3)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 市政公用 工程 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则承担施工职责的成员需满足要求。


4.2.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备上述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成员单位为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施工方成员单位)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若为非联合体,投标人的勘察资质、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须分别获得诚信编号)。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中广东省以外的成员),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总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4.6.1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 给排水相关专业 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4.6.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需提供投标人近6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2月至2022年05月)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7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由施工方成员单位派出)。


4.7.1对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中 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7.2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7.4 需提供投标人近6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2月至2022年05月)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7.5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8专职安全人员  2 名(如为联合体投标,专职安全员由施工方成员单位派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6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2月至2022年05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9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设计负责人由设计方成员单位派出)。


4.9.1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 给排水相关专业  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4.9.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9.3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需提供投标人近6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2月至2022年05月)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


(1)   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均不能互相兼任。


(2)      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3)      如投标人受疫情影响已向相关部门申请免除或缓缴社保费的,或相关部门发布通知可免除或缓缴社保费的,可不提供相应月份的社保证明,但须提供相关申请成功证明材料或相关部门的公告通知文件(或网站公示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11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11.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11.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11.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11.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11.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06月1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保证金(如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07月06日0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 2022 年07月06日0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六楼 )。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供水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古新路70号佛山市高新区科技产业园B座3楼


邮  编:528000


联系人:曾伟宁       


电  话:  0757-83367794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诚誉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街道季华东路33号佛山市电力科技产业中心4座4楼


联系人: 邓工                      


邮  编:528000


电  话:      0757-82574842        


传  真:      0757-82571320      


电子邮件: gdchengyusc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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