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城管又处理4500m²屋顶违建的那些事儿
有效打击违建歪风
不放过任何安全隐患
消除违建隐患 筑牢安全防线
“呲呲呲.……呲呲呲……”
6月16日上午
伴随着切割机声
祖庙格沙工业区一楼顶违建
以及货站东路某批发市场的违建连廊
相继被禅城城管依法拆除
两处违建约4500平方米
现在让管家仔带你们去睇睇
祖庙格沙工业区
1000m²楼顶违建的拆除现场
↓↓↓
01
禅城城管发现
祖庙格沙工业区某楼顶违规搭建
督促整改 | 要求自行拆除
位于祖庙街道格沙工业区的某楼顶违建当事人在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楼顶搭建钢结构主体框架,并用泡沫板封闭。此举不但违法,还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随即向当事人开具了《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期间,执法人员曾多次督促,要求当事人配合处理,在限期内自行拆除违建物,但当事人以各种理由拖延,一直未完成问题整改。
02
开展“一门式”
联合执法行动
进行拆除
6月16日上午,禅城城管联合祖庙街道综合治理办、专职消防队、属地村委等22人,开展“一门式”联合执法行动,对该违建实施强制拆除。
另一边,在货站东路附近,禅城城管对某批发市场的连廊搭建进行依法拆除,消除安全隐患。
03
违建整治持续发力
消除事故隐患 | 筑牢安全防线
违法建设不仅是城市形象的“视觉污点”,更是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定时炸弹”。禅城城管集中力量依法对影响市容景观、阻碍建设发展、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建设进行清理整治。
2022年1月至今,禅城城管相继拆除了石湾凯德泊宫楼顶加建、祖庙城北综合批发市场连廊搭建以及张槎江湾大厦东侧占用消防通道的铁皮棚等76宗违法(章)建筑,拆除面积8.62万平方米,持续有效打击违建歪风,消除安全隐患。
04
科技手段助力治违
6月16日下午,禅城城管组织召开禅城区电子查封系统操作培训会,对电子查封系统和智能电子封条进行详细介绍和操作演示,随后与会人员进行交流和提问,进一步巩固对电子查封系统和智能电子封条的认知与了解。
电子封条安装了有摄像头和语音报警等设备,若有人意图破坏电子封条进入现场,该设备可立即启动语音报警并向办案执法人员手机端发送信息。电子封条以科技手段遏制新增在建违法建设。
禅城城管坚决做到
应拆尽拆、应改尽改、不留隐患
同时
建立长效管控机制
严防违建乱象反弹
努力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
“洁净、秩序、文明、美丽”的城市环境
陈村镇公办中小学
2022学年第一学期
转学插班工作
根据《顺德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办中小学校学生转学有关工作的通知》(顺教〔2018〕44号)、《顺德区中小学校学位增容和学籍异动管理暂行办法》(顺教〔2016〕104号)、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顺府办发【2020】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定于2022年6月开展陈村镇公办中小学2022学年第一学期转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学校
陈村镇内各公办小学、初中学校
二、办理对象
1、非陈村镇公办学校学籍的陈村镇户籍生。
2、符合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规定的学生。
三、办理时间
2022年6月20日上午8:30至2022年6月24日下午5:00
四、办理程序
符合转学申请条件的学生,在规定的报名及接收资料时间内,由家长与学区学校联系并预约,到学校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并配合学校审核证明材料,完成申请手续。
五、证明材料要求
1、学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含户口本首页)。
2、学生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的学籍信息表(原就读学校出具,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打印,加盖原学校公章并填写原学校的标识码)。
4、高层次人才子女还需提交相应的入学申请材料:非顺德户籍申请人在顺德居住证复印件;申请人人才资格证书及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申请人在顺德区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顺德区高层次人 才子女教育服务申请表》。
六、补充说明
1、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原则上不予转学。
2、在陈村镇已有学籍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3、教育办将学生申请材料发给相关部门审核,如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不予办理转学申请。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镇教育办根据学位情况、报名人数及填报志愿在全镇公办学校范围内统筹安排。同一志愿,按照户籍生、高层次人才子女(按顺德区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执行)的先后顺序统筹。同一条件下,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时,依据学生户籍迁入陈村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额满为止。不服从安排者,不再另行安排。
5、小学以片为单位建立大学区范围,如户籍所在学区学校无法满足学位实时需求时,则在片区范围内解决入读。片区范围不能解决则在全镇范围统筹解决。
旧圩片学区:中心小学、吴维泰纪念小学、青云小学、弼教小学
新圩片学区:新圩小学、勒竹小学、南涌小学
仙涌片学区:仙涌小学、庄头小学、石洲小学
潭洲片学区:梁钊林纪念小学、大都小学、潭村小学
6、镇统筹学生如已有兄弟姐妹在镇内公办学校就读,家长需要方便一起接送的,可在申请表备注说明,作为统筹参考。
7、所有审批程序通过后,开学前由录取学校电话通知家长,录取后再办理转学手续。
8、凡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可本通知,本通知未尽事宜由陈村镇教育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陈村镇公办学校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位供给情况
2、陈村镇公办中小学学区划分
3、陈村镇教育部门招生咨询方式
4、顺德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区内转学)
5、广东省转学申请表(区外转学)
6、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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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杨和镇污水管网建设修复工程项目已由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以和经济投审〔2021〕5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城建综合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资金。
本项目杨和镇污水管网建设修复工程项目(5标段清泰工业园南侧道路、中间道路二)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高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明政数监管核〔2022〕8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杨和镇污水管网建设修复工程项目(5标段清泰工业园南侧道路、中间道路二),具体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发包人要求为准。
2.3 计划工期:13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145753.08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包括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相关资料为准。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145753.08元。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R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1)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建筑业企业”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证书(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否则电子证书无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个月,即2022年5月至2022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 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
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个月,即2022年5月至2022年5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
(1)有效的社保的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有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的打印件。
(2)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3)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政策的,可根据相关社保政策,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6月1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不退(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8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并由招标人核验授权代理人身份和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密封性。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在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
6.2.2 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7月8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7月8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7.2.1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
7.2.2 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7.2.3 投标人应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7.2.4 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标定标分离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城建综合事务中心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关先生
电 话:0757-8880852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劲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12楼1201室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庞伟翔
电 话:0757-82321555
传 真:0757-82321555
电子邮件:50383055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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