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荔城街陈桥头村第十股份经济合作社鱼塘(土名:冚尾塘)、耕地(土名:冚尾塘、井头冚)招标公告
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受增城区荔城街陈桥头村第十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3-4-28 10:00在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对增城区荔城街陈桥头村第十股份经济合作社鱼塘(土名:冚尾塘)、耕地(土名:冚尾塘、井头冚)项目(交易编号:镇集资竞2023000531 )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鱼塘、耕地,面积17亩(其中:鱼塘(土名:冚尾塘)7亩、耕地(土名:冚尾塘)6亩,耕地(土名:井头冚)4亩;
2、标的物所在位置: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陈桥头村第十股份经济合作社鱼塘(土名:冚尾塘)、耕地(土名:冚尾塘、井头冚);
3、资产使用范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4、租赁/承包期限:10年,自2024-1-1至2033-12-31止;
5、交易底价:15,000.00元/年;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每年收取,每年的12月31日交付当年的租金;
7、租金递增方式:租金第五年至第十年递增20%元;
8、交易保证金为¥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正),以现金形式于2023-4-28 09:45至10:00缴纳至增城区荔城街陈桥头村第十股份经济合作社。一份保证金只能竞得一宗交易,若未成功竞得,可以竞投其他交易。未能中标的竞投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后即时予以原额退回;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4个工作日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正),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当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1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月租金的5‰计算每天违约金,合同期满后7天完成场地清理。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增城区荔城街陈桥头村第十股份经济合作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无。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3-4-21 09:00至2023-4-27 18: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增城区荔城街陈桥头村第十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咨询,2023-4-28 09:45至10:00前到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报名。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4-28 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
八、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荔城街陈桥头村第十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陈永现 联系电话:13602224758
交易机构名称: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金竹一路75号(荔城街党群服务中心三楼306、307室)
联系电话:82628929
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
2023年4月20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及装备制造企业:
为加大对装备领域和产业的支持力度,我局在《广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0年版)》的基础上,开展《广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3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编制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相关行业协会等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发动相关装备制造企业(单位)积极填报。
二、请相关装备制造企业(单位)按要求认真填写《广州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情况汇总表》(附件2)、《广州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情况表》(附件3)等,并按编制要求(见附件4)装订成册。填报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请列入《目录》的装备产品应为企业2020年8月以后实现销售,通过以企业为主的创新研发,拥有已授权或实审阶段的发明专利。每家企业原则上最多可填报3个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不同目录类型的产品(项目)。
(二)申请列入《目录》的装备产品应突出产品主体性能、聚焦产品的核心技术,对维护供应链稳定或产品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
(三)请按照企业材料编制要求(见附件4),将对应材料编制成册,并在材料封面、侧面加盖填报单位公章。
(四)请在所有佐证材料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填报单位公章。
(五)已列入《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1年版)》的装备产品,请在附件2、3中填报。
三、请相关装备制造企业(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送至各区工信部门,电子版申报材料同步提交(包括可编辑格式的汇总表和装备情况表,以及完整申报材料的盖章扫描件),提交纸质材料份数和期限要求请联系各区工信部门(附件1)。请各区工信部门于5月26日前将企业纸质申报材料(1式5份)和区局推荐文(包含汇总表)报送至市工信局(装备工业处),电子版申报材料同步通过粤政易报送。
附件: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20日
(联系人:陈瑜、曹剑君,电话:83123897、83123843)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受增城区新塘镇新墩村第七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05月26日上午10:00在新塘镇政府对增城区新塘镇新墩村第七股份经济合作社基里厂房二楼、新塘大道西1055号基里厂房三楼、基里厂房四楼、新塘大道西1055号基里厂房五楼出租项目(项目编号:新墩村第七LX20230001)进行竞投,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人士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厂房,资产占地面积约1270平方米,建筑面积共约5080平方米;
2、标的物所在位置:增城区新塘镇新塘大道西1055号;
3、资产使用范围:工业(意向用途:厂房);
4、租赁期限:7年(免租期一个月);
5、交易底价:15元/月/平方米;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月一次收取,每月10日前支付;
7、租金递增方式:每3年按上期递增10%;
8、交易保证金为¥300000元(叁拾万元正),以存款或转账形式在竞投会前缴纳至账户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新墩村第七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小迳圩支行;账号:992198001000003005;(不接受竞投人委托以其他主体的名义报名或缴款)。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300000元(叁拾万元正),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1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15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1‰计算违约金。
11、交易所需的税费由 (租方)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增城区新塘镇新墩村第七份经济合作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交易底价为15元/月/平方米,每次举牌增幅不少于0.5元/月/平方米,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3年04月21日至2023年05月25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镇政府西楼一楼)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2)交易保证金凭证。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集中看现场时间:2023年04月21日至2023年05月25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集中地点:新塘镇新墩村委会,有意投标者请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有意竞投者请亲自实地看现场,未看现场的投标者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投标者一旦中标,即视为对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年05月26日上午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竞投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注意事项
1、承租者应依法依规取得合法手续,依法经营,不得改变资产使用性质,违者自负;
2、如遇政府征收或实施旧改造时,承租者必须服从安排,无条件退出,并不作补偿;
3、引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做好配套治理设施,中标者需办理好相关环保手续后方可投产经营;
4、如需建设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按政策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所申办的事项以主管审批部门审批为准;
5、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中心概不负责。
九、本次投标活动细则的一切解释权归新塘镇新墩村第七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十、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新塘镇新墩村第七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陈生 联系电话:13609090409
交易机构名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联系地址:新塘镇政府西楼一楼 联系电话:82702510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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