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丰股份合作经济社(大闸组)地块竞投公告
锦丰股份合作经济社(大闸组)地块竞投公告
勒流街锦丰股份合作经济社(大闸组)定于2023年5月5日下午3时在锦丰大闸酒棚(地址:勒流街锦丰大闸路8号旁)对本组垃圾场地块进行竞投。
一、竞投资格要求:参与竞投者必须是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勒流街道户籍居民。凡有拖欠本组款项的人员,必须在本期投包鱼塘截止报名前交清拖欠的全部款项,否则无权参加投包。
二、请有意参加竞投者在2023年4月25日至5月4日上班时间内(节假日除外)到本组指定的银行存入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作竞投保证金。并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带备银行转账凭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锦丰股份合作经济社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投包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开户银行:顺德农商行众涌支行
账号:06168601158926
账户全称: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锦丰股份合作经济社
报名地址:勒流街锦丰中路1号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25530287
锦丰股份合作经济社(大闸组)
2023年4月21日
附件:
各供应商:
佛山市茗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2023年度顺德高新区路灯及箱变维护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MSCG20230401
二、项目名称:2023年度顺德高新区路灯及箱变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910811.51元。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需求;
四、服务期:一年,从2023年5月19日至2024年5月18日为止(各区域路灯维护委托时间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应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供应商须有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③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该项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下列任意一项证明资料:①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要求: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要求:资信证明书内容应能够清晰准确反映投标人最近6个月内(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计算)的商业信誉情况和满足采购文件有关要求,且其符合性及有效性将以采购人审查结果为准。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该项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该项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不接受中型或以上企业投标。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要求:1)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官网网站的查询页面打印件,页面无法打印的可以截图打印,打印件须体现供应商单位全称、查询时间和查询网址,查询时间不能早于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查询结果如显示无供应商信息的,亦须按照上述要求打印。3)上述查询结果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六、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法、联系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时间:2023年4月21 日至2023年4月26 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茗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居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1栋1010室);
联系方式:0757-22223869 传真: /
联系人:何工
方法: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售价,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指定的地点登记领取采购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备注:请各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地点、提交时间、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磋商地点:
提交磋商文件地点: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德富路 68 号顺德智创园4号楼5层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2023年 5 月 10 日上午8:30-9:30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 5 月 10 日上午9:30
磋商时间:2023年 5 月 10 日9时30分。
磋商地点: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德富路 68 号顺德智创园4号楼5层 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八、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以下信息公告网址,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佛山高新区顺德园管理局(顺德高新区管委会)(http://www.shunde.gov.cn/shdz/)
九、注意事项:
1、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行政主管部门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联系事项
1、采购人: 佛山市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德富路 68 号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4号楼
联系人:柳小姐 联系电话:0757-26362819
2、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茗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居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1栋1010室
联系人:刘先生、何小姐 联系电话:0757-22223869
传真:/ 邮编:528300
佛山市茗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1 日
项目名称:鹰创园项目二期21号四座建筑修缮工程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8日
公示时间:2023年04月21日至2023年04月24日止
招标控制价:6,436,299.52元
中标候选人数量:1名
评标排名 | 第一名(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湛江市兴建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6307583.81 |
工期/承诺 | 60日历天/60日历天 |
质量/承诺 | 合格/合格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证号 | 陈康保/粤2442019202000124 |
备注 | / |
备注:公示信息根据招标项目具体填写,招标项目没有规定的内容可不填写。
异议受理部门:
招 标 人:佛山聚锦投资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聚锦路鹰创园
联系电话:0757-82283306
联 系 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承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季华东路顺联公园里2座1319室
邮 编:528000
电 话:0757-86320217
传 真:0757-86320217
联 系 人:余小姐
附件:评标结果公示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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