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构建“政府救助+慈善帮扶”新格局 助推广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近日,广州市民政局着力构建“政府救助+慈善帮扶”新格局,打造联动政府与社会力量的“穗救易”社会救助服务品牌,构建全市统一的困难群众数据库,打通省、市政务服务平台,实现“需求-指挥-处理-反馈”的全流程网上办理体系。开设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转办转介通道,将慈善帮扶清单纳入全市社会救助服务“一证一书一清单”改革,健全涵盖政策清单、服务清单、慈善清单在内的救助帮扶事项大清单,在“穗好办”APP“暖心民政”模块发布首批24项清单。对接广州市社会救助审批一体化平台、慈善救助、为老服务平台、志愿服务等多个信息系统,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呼叫等技术,面向全市6万多名困难群众开展电访服务,主动发现群众困难需求,及时将线上、线下社会救助需求转办转介到慈善组织,依托全市公益慈善组织、社会服务机构、社区慈善捐赠站点和广益联募互联网募捐平台,畅通慈善力量帮扶的精准性、及时性。将慈善项目、慈善组织纳入“穗救易”服务系统,建立救助数据和慈善数据定期双向交换规则、通道,实现线上实时获取困难群众有效信息,实现“政府+慈善”流程信息化。截至目前,全市设立176个社区慈善工作站,创建慈善空间1042个,设立社区慈善基金530个,为困难群众募集资金5600余万元,持续擦亮民政服务品牌。(广州市民政局 蒲宏周)

2023年“五一”、端午节日假期将至。节点就是“考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寸步不让、久久为功。为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广州市纪委监委现将近年查处的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潘双明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问题。2013年至2019年,潘双明在担任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收受多名私营企业主所送的高档白酒、洋酒、茶叶、高档补品等礼品,折合共计167万余元。2017年,潘双明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104万元,用于资助他人购置房产,案发时仍未归还。潘双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2022年12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违纪违法款项被收缴。
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原党委委员、副主任夏卫兵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9年,夏卫兵在担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委副书记、主任期间,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红包礼金、高档白酒折合共计5.8万元;2017年,夏卫兵收受私营企业主所送款项30万元。夏卫兵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2022年12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违纪违法款项被收缴。
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二级调研员黄汝灶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礼金问题。2016年至2019年,黄汝灶在担任荔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期间,多次接受辖内某企业的宴请,在该企业办公楼内部饭堂、酒楼等地聚餐,并收受红包礼金共计0.8万元。2022年12月,黄汝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
广州谷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梁伟峰使用公款报销代驾费等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问题。2017年至2020年,梁伟峰在担任番禺区美城除四害专业消杀服务站、广州谷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使用公款报销个人消费0.83万余元,报销个人代驾费用共计0.18万余元。使用消杀站公车处理个人事务,公款报销所产生的路桥费、汽油费合计0.57万余元。梁伟峰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于2022年6月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规报销的费用被责令退赔。
上述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有的大肆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奢靡成性;有的躲进企业内部饭堂违规吃喝,享乐成风;有的违规使用公车并公款报销个人费用,化公为私。有关违纪行为均发生或者延续到党的十九大后,且均为单位“一把手”,是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行为。通报案例再次印证“四风”问题顽固复杂,隐形变异潜滋暗长,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突出,必须高度警醒、严肃惩治、以儆效尤。
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起总书记赋予广东、广州的新使命新任务,为全省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扛起广州担当、展现广州作为,必然要求我们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由徙木立信之举至真正化风成俗。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不断增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坚决克服“小节论”、“行业特殊论”等错误认识,督促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带头抓作风、改作风、树新风。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违规吃喝、收受礼品礼金等“四风”背离党的性质宗旨,弱化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清醒认识作风无小事,请托办事、利益勾兑潜藏于觥筹交错,始终绷紧纪律作风弦,以优良党风带动社风民风持续向上向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纠治“四风”作为检验主题教育、教育整顿成效的重要标尺,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对收受礼品礼金、公车私用等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对“不吃公款吃老板”、快递物流“隔空送礼”等隐形变异现象及时纠治,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不断巡堤检修,织密制度笼子,一体推进“三不腐”,以有力有效的举措不断培土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
为更好地选取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道河涌(小微水体)保洁服务项目服务单位。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道环境卫生管理站以公开询价方式招选符合要求的服务单位承接该项服务。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道河涌(小微水体)保洁服务项目
二、建设单位: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道环境卫生管理站
三、建设地点:海龙街道河涌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报名须知:
(一)最高限价:人民币388059.28元。
(二)服务内容:负责荔湾区海龙街道辖区内 23 条河涌,保洁长度为 9723米。主要打捞水域漂浮垃圾(包括水浮莲)和水域两岸边坡垃圾,巡回保洁,转运垃圾至压缩站或吊装点,保洁船内的垃圾做到日捞日清。(具体保洁范围详见项目需求)。
(三)项目需求:详见附件8《采购项目内容》。
(四)服务商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五)报价人资格条件:
1.服务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自拟格式;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自拟格式;
4.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自拟格式;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服务合同。详见附件9。
(七)服务期限: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8月31日。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资料提交
(一)公告时间及递交询价书时间:从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5日18:00时止。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二)报名地址:荔湾区龙溪中路40号海龙街道环境卫生管理站。
(三)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81417253
(四)现场报名所需资料:
(1)报价书(原件,详见附件3);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业绩情况汇总表(原件,详见附件4);
(5)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6)综合评分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复印件);
(7)承诺书(原件,详见附件6);
(8)其他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注:(1)报价书(见附件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88059.28元,报价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报价下浮率(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5%)并计算出报价总报价,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超过最高报价限价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2)上述提供的文件、资料、证书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按顺序排列装订成册,统一密封提交。本次询价要求提供报价文件4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3份,当正、副本表述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七、评审方法
(一)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询比人首先审查报价单位的资格性和符合性条件,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报价单位的报价文件将进入下一环节的评分(详见附件1)。
(二)询比人对满足询比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报价文件,按照询比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评审过程中如发现存在不满足询比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报价文件不予评分。
(三)评分按照各报价人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若两家或以上的报价人总得分相同时,则报价部分得分高的排前;若报价部分得分相同,则由报价文件提交顺序较早的排前。
(四)若本项目满足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条件的报价人不足1家或经评审有效的报价人不足1家,则本次询比失败,询比人将视情况重新组织询比。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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