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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勒流街道西华村幼儿园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23-04-29     人气:4971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勒流街道西华村幼儿园新建工程 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西华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勒流街道财政资金......

1.招标条件


勒流街道西华村幼儿园新建工程  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西华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勒流街道财政资金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西华村圣德路1号    


2.2 项目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5473.90m²,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473.90m²,地下建筑面积:0m²,建筑层数:地上4层,地下:0层,用地面积:3670.88m² 。  


2.3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后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原因而延长。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14,832,882.31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内容包含土建、安装、室外给排水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为:14,832,882.31元。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或以上)、包资料移交(归档)、包垃圾(含建筑垃圾等)清理、包完工清场、包环境保护、包水电费用、包安装、包调试和联合调试、包检验、包检测,☑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s://jzcx.fszj.foshan.gov.cn/cxpt/website/index.jsp)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根据《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10 月至 2023 年 3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10 月至 2023 年 3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为准。


注:①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供应商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②对受疫情影响,供应商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应附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暂缓缴交社会保险费用的通知文件复印件或网页截图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③疫情期间,供应商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 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8.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3.1 招标文件费用提交时间:2023年5月19日8:30-9:30。


5.3.2 招标文件费用提交方式:通过扫描二维码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000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5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5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到达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开标会议。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西华村民委员会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西华村西华大道3号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0757-25530072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栋B306室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戴小姐、余先生


电    话:0757-83160058、83160063


传    真:0757-83160060


电子邮件:934174752@qq.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 3 楼交易执法科


邮    编:52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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