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勒流街道医养结合改造项目-勒流医院ICU改造及增添设备项目(ICU改造工程)(二次)市场调研公告
勒流街道医养结合改造项目-勒流医院ICU改造
及增添设备项目(ICU改造工程)(二次)市场调研公告
我院拟对勒流街道医养结合改造项目-勒流医院ICU改造及增添设备项目(ICU改造工程)(二次)(项目编号:LY2023020)进行公开市场调研,本项目2023年8月30日已在勒流政务网公示,由于图纸变更,现发出第二次市场调研公告,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资料,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Y2023020
项目名称:勒流街道医养结合改造项目-勒流医院ICU改造及增添设备项目(ICU改造工程)(二次)市场调研公告
预算金额:1508247.68元
项目名称 |
数量(项) |
项目预算(元) |
项目内容 |
勒流医院ICU改造及增添设备项目(ICU改造工程)(二次) |
1 |
1508247.68 |
详见附件:勒流医院ICU改造及增添设备项目(ICU改造工程)(二次)清单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符合项目相关经营许可范围;
(2)所报价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报价(供应商出具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4)具有在合同期内按需供货的能力,保证能及时对拟购项目提供供货、售后等服务;
(5)在近三年的商业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三、报名资料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四、资料递交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2)将附件3《市场调研报名文件》电子版发至邮箱:sdllyysbk@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格式:项目名称+公司名称+产地/品牌/型号。
五、报名注意事项
递交报名文件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收到招标采购部通知后方可递交纸质资料,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
六、市场调研会议安排
1.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2.会议地点:勒流医院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七、联系信息
联系人:牛老师
联系电话: 0757-26369192
附件:
附件1:00 勒流街道医养结合改造项目-勒流医院ICU改造及增添设备项目(ICU改造工程).xlsx
附件1:01 勒流街道医养结合改造项目-勒流医院ICU改造及增添设备项目(ICU改造工程)-装修部分.xlsx
附件1:02 勒流街道医养结合改造项目-勒流医院ICU改造及增添设备项目(ICU改造工程)-安装部分.xlsx
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附属勒流医院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医院)
2023年10月11日
为进一步加强肝吸虫病及土源性线虫病的防治及监测工作,提高全市肝吸虫病及土源性线虫病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推动监测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23年10月10日在三水区举办了肝吸虫病及土源性线虫病监测培训班。本次培训特别邀请省疾控中心寄防所专家张启明主任医师授课,各区疾控中心、三水区各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人员共35人参加培训。
我中心樊成吉医生就肝吸虫病及土源性线虫病的监测方案进行讲解,包括监测目的、监测内容、监测流程、监测数据收集和填报要求等。
张启明主任首先通过PPT课件详细生动地讲解了肝吸虫及各种土源性线虫的相关知识,包括寄生虫的生活史、虫卵的形态、鉴别要点等。接着,大家通过现场实操练习和观看教学片,把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加深对各种寄生虫卵的认识。培训过程中,各位学员踊跃参与,积极交流工作、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在实际操作中巩固知识、发现问题、提升技能。
通过此次培训,学员们加深了对肝吸虫病及各种土源性线虫病监测及防治工作的认识,增强了理论知识水平和检测技能,为推动全市肝吸虫病及土源性线虫病防治整体能力提升和各项目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桃园西路停车场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新华路41号二层201室之一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0 月23 日9 点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CG-2023-007
项目名称:桃园西路停车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87,226.69元。
最高限价:¥3,887,226.69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桃园西路停车场工程
2、标的数量:1
3、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 |
工期 |
最高限价 |
桃园西路停车场工程 |
6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
人民币3,887,226.69元 |
备注:磋商报价为折率,折率范围为0.00%-95.00%(包含0.00%和95.00%),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报价为整数也需保留两位小数);该折率为所有项目单价的统一折率,且折率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变。
4、合同履行期限:6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5、其他:详细请参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二章用户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是中国大陆境内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②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照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磋商当天考评结论为 D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开标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对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须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二级建造师须按建造师注册证书颁发当地政策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供应商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磋商当日未被锁定。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需提供供应商近半年(扣除发布磋商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或采购的情况,必须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供应商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或采购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或成交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或成交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成交供应商的工程项目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或成交资格。供应商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或成交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成交查处。
5)专职安全人员,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2)》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供应商在职人员。
需提供供应商近半年(扣除发布磋商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9日(磋商文件的获取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 至12:00 ,下午14:30 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新华路41号二层201室之一。
方式:(1)请供应商携带以下文件自行前往现场报名:
①加盖公章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加盖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③加盖公章并附有受委托人身份证(携原件核对)的委托书原件。
(2)邮件报名:供应商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件以邮件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1687597022@qq.com),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信息并回复磋商文件电子版邮件后视为报名成功。(温馨提示:请供应商发送邮件后电话告知采购代理,确保邮件顺利送达。)”。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日9 点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云东海街道办事处1楼1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23日9 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云东海街道办事处1楼1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三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s.gov.cn/)、广东淼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miuzo-eng.com/)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文本形式现场提交,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荷湖南路1号
联系方式:0757-668902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淼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新华路41号二层201室之一
联系方式:0757-877811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麦先生
电话:0757-87781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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