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穗东街道政府聘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充实我街人才队伍,我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聘员5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专职网格员:4名
2.综合行政执法办协管员:1名
二、招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所有岗位均需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政治觉悟高,具有坚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责任感强,有耐心,能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3年10月26日之后出生)。
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均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3年10月26日。
(二)岗位条件
1.专职网格员(4名)
(1)热心社区和网格工作,能接受周末轮值及工作日非工作时段错时服务等弹性上班制度。
(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3)同等条件下,本街(镇)户籍或居住者、中共党员、有基层工作经验者、退役军人优先招录。
2.综合行政执法办协管员(1名)
(1)能应对突发事件,能接受周末轮值及工作日非工作时段错时服务等弹性上班制度。
(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3)退伍军人、具有C1驾驶证优先招录。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道办事处B202党建工作办公室(黄埔区南湾大街31号宝夏花园小区内,夏园地铁站、夏园BRT站均可直达)。联系人:罗小姐,联系电话:020-82066496。
3.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黄埔区穗东街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
(2)居民身份证以及户口簿(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核对);
(3)毕业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有学位,请提供学位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核对);
(4)小一寸证件照片1张;
(5)其他证明或者技能证书扫描件。
(6)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军人证,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需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
4.注意事项:本次招聘原则上只接受现场报名,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前来,请联系020-82066496。
四、录用方式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
(二)面试
综合行政执法办协管员岗位按照1:5、专职网格员按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体检
将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与考察人员1:1的比例,确定人员名单并通知其本人自行选择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考察
重点了解考生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违法违纪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待遇和管理
待遇参照街道普通聘员待遇管理,聘期均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到期重聘。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拟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黄埔区穗东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相关信息
- 项目名称:上下涌避风锚地工程配套项目(番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安置房建设项目)南荣花园地块检验监测
- 项目编号:JG2023-6127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0月26日 0时0分~2023年11月20日 11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051.562151
- 投标人资格条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相应资质: 3.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招标主要内容: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幕墙、建筑节能等),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 3.3.2投标人应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为:包括但不仅限于见证取样检测、地基与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等;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为:基坑监测、主体沉降观测、高支模监测等;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 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的检测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资质专业的检测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检测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方。 3.3.3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具有以下(1)、(2)、(3)之一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甲级。 (3)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甲级。 注:(1)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注:(2)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文规定。 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登记前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联合体各方都需提供网页截图。 3.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正式员工,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核实中标人拟派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 3.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3.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只接受不多于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须以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5)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6)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3.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正式员工,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核实中标人拟派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1时0分 - 2023年11月20日 12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0月26日 0时0分 - 2023年11月20日 11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0时30分 - 2023年11月20日 11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6日
勒流街道专职消防队2023年消防设备采购,经勒流街道专职消防队领导小组综合评议,现就本次采购的遴选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勒流街道专职消防队2023年消防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 LLZZXFXE-2023-02
三、中选供应商名称:方晖应急救援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四、如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专职消防队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龙洲路新城段11号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757-23660309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专职消防队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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