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站点
> 明蓝秀丽天境花园项目营销中心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详细内容

明蓝秀丽天境花园项目营销中心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3-10-27     人气:4558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佛山市信言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永得利商贸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明蓝秀丽天境花园项目营销中心物业管理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3,200,000.00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佛山市信言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永得利商贸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明蓝秀丽天境花园项目营销中心物业管理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3,200,000.00元,本项目属于国有企业采购,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非必须招标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响应时提交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 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报表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 “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②银行出具的资信材料证明复印件。③供应商可选择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近半年内(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任1月份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即: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等)复印件及近半年内(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任1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即: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 “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②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响应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磋商活动。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供应商或供应商直属分支机构自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接过同类项目业绩(含房地产项目营销中心或销售中心的物业管理服务、案场物业管理服务、案场服务、后勤服务等),服务期须不少于一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24日9时00分至2023年10月31日17时00分(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供应商通过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具体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3.方式:本项目通过网上获取磋商文件。


4.售价(元):磋商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在项目磋商当天收取,售后不退。在项目磋商当天由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收取。不缴纳磋商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磋商权利。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11月3日8时30分 (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3.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四楼开标室(2)(详细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4.磋商时间:2023年11月3日9时30分。


5.磋商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四楼开标室(2)(详细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获取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公示


磋商文件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1月3日


网上获取磋商文件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磋商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磋商。


(2)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980000。


(3)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磋商文件。


询问、质疑


1.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详见磋商公告附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磋商公告期内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


2.询问函、质疑函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法规及磋商文件要求,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方式进行提交。


询问受理方式


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询问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询问受理回执。


质疑受理方式


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质疑受理回执。


其他要求


成交供应商不得在合同期限内将本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转包。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佛山永得利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4座2501室


联系方式:0757-889838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佛山市信言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园林路9号三座2-201


联系方式:0757-85772007


3.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757-85772007                                      


(声明: 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