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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张槎街道海口智能科技园施工招标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时间:2023-11-29     人气:4666     来源:www.chancheng.gov.cn     作者:
概述:海口智能科技园施工招标代理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海口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1.招标条件

  海口智能科技园施工招标代理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海口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恒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进行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海口智能科技园施工招标代理服务

  2.2 建设地点:禅城区莲江路南侧、古新路东侧

  2.3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禅城区海口智能科技园,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兼容一类物流仓储用地;规划净用地面积29095.71平方米,①容积率≥2.0且≤4.0,②建筑密度≥40%且≤65%,③绿地率≥10%且≤20%。拟建设五栋9层高厂房和一层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29100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4500平方米,最终以规划报建审批为准。勘察钻孔约1720米。项目总投资约3.9亿元,其中建安费约3.5亿元。

  2.4招标代理服务期(计划工期):30个日历天,具体为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之日(以签订招标代理服务合同时间为准)起,至所有招标代理工作完成并将整套相关资料移交给招标人止,最终服务期以实际时间为准。

  2.5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代理服务范围:依法组织本项目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不含政府采购)的招标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开会表决资料、编制立项资料、编制招标工作方案、招标公告(含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协助进行项目技术经济指标分析,向招标监管部门办理招标申请、招标全过程备案手续,完成招标公告发布,组织接受报名及接收申请资料,组织资格审查,组织招标文件(含技术经济资料、招标控制价、答疑文件等)的发放,组织整理答疑纪要文件,组织抽取评标专家和开标、评标,采用评标定标分离办法的项目,定标前应根据所有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定标资料,预约定标场地,组织定标会议,整理会议定标过程记录,编制定标报告,办理、发放中标通知书,编制、整理招标全过程资料,装订成册移交招标单位归档等招标相关系列工作及协助招标人起草合同。

  根据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布的《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有关规定的69.7%进行计取。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30万元。

  2.6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2.7质量要求:根据国家和省、市、区有关的法规、政策、文件,本着为委托人提供优质服务的原则,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按时按质提供相关资料,对资料的准确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诚信等级资质类别:招标代理机构);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3.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指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考评结论为D级或以上的。且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项目负责人1名并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注:本款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本款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事故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注:本款所指的“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弄虚作假”行为,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责任造成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本款“近三年”是指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5日(北京时间)。

  5.2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发售或现场购买方式,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如为非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时提供)。

  报名指引:到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昌荣路禄华大厦五楼广东恒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电话:0757-82580225    联系人:张工   邮箱:290146777@qq.com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领取招标代理开出的“投标单位已经购买招标文件资料”的相关凭证依据,并在递交投标资料当日出具该凭证,否则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有权不接收其投标文件资料。

  5.3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9日8时30分起至2023年12月5日17时30分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到广东恒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购买招标文件请转账至以下账户并备注公司简称:

  户    名: 广东恒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石湾支行

  账    号:654877035258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000元。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2023年12月19日09 时00分起至 2023 年12月19日9时30分止。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忠信路100号张槎街道海口村村民委员会三楼会议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告栏、张槎街道海口村村务公告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海口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恒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忠信路100号张槎街道海口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昌荣路禄华大厦五楼

联 系 人:陈小姐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757-82781986

电    话:0757-82580225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29014677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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