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社保: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
01、补贴对象
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
02、补贴条件
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可申请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
备注:
1.毕业2年内:指毕业学年以及以毕业证落款日期为基准,起算2年的特定时间段;
2.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
3.以创业者身份享受一次性创业资助、租金补贴的,在所创办单位注销前,不得享受该项补贴。
4.同一劳动者,本项补贴与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基层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5.以高校毕业生身份享受政策时,各项岗位补贴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
6.就业创业补贴所称“以上”、“以下”、“以内”、“不超过”、“不低于”、“不高于”、“不足”等,均包含本数;
7.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人社领域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的通知》要求,补贴将发放至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目录:
03、补贴标准&期限
每人每月200元。最长不超过3年。同一员工先后到多个基层岗位就业并申领本项补贴的,补贴期限累计计算。
04、申请材料&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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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补贴对象
区级或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02、补贴条件
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由区级或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组织的见习活动。用人单位每月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
备注:
1.2021年12月31日前,见习期未满即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可申请剩余期限的见习补贴;
2.分公司不得申请各项就业补贴,获得总公司书面授权的除外;
3.就业创业补贴所称“以上”、“以下”、“以内”、“不超过”、“不低于”、“不高于”、“不足”等,均包含本数。
03、补贴标准&期限
每人每月按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不高于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工作补贴金额,给予补贴。最长不超过12个月。
04、申请材料&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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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补贴对象
按省部署开发的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在岗人员。
02、补贴条件
按照省的部署开发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在岗人员按要求完成相应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任务。
备注:
1.岗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原则上应按月向用人单位拨付补贴资金,用人单位在核扣相应费用后(含社保费、公积金、个税、工会费等项目,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再将补贴对象的应收工资发放给本人;
2.本项补贴与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基层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3.以高校毕业生身份享受政策时,各项岗位补贴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
03、补贴标准&期限
每人每月参照当地(县级)同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三个部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04、申请材料&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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