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各区出入境管理科办公地址及电话/佛山去港澳怎么办签证
佛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电话:83335602 83366738 地址:佛山市汾江南路162号创业大厦二楼
禅城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电话:9681680 82345150 地址: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4楼B区
南海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电话:86334531 81213233 地址: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1号
三水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电话:87732403 87827128地址: 三水区西南镇贤兴路一号
高明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电话:88828430 88828430 地址:高明区荷城文明路283号
顺德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电话:22835300 22835268 地址: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
南海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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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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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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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旅游签注申请
1.填写完整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8X33mm)的《广东省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并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2.提交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居民在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提交居民临时身份),交验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提交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申请人属军人的,提交军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交验原件。
3.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团队旅游签注申请
1.填写完整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8X33mm)的《广东省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并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2.提交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居民在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提交居民临时身份),交验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提交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申请人属军人的,提交军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交验原件。
3.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4.团队旅游签注申请提还须提交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出具的旅游费用发票复印件,交验原件。
三、探亲签注申请
1.填写完整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8X33mm)的《广东省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并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2.提交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居民在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提交居民临时身份),交验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提交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申请人属军人的,提交军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交验原件。
3.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4.须提交能够证实亲属关系的证明复印件:居民户口簿(包括户口登记底册)复印件,结婚证(包括结婚登记底册)复印件,出生证明(包括出生登记底册)复印件,交验原件;
5.提交被探望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在香港或者在澳门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
四、商务签注申请
1.填写完整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8X33mm)的《广东省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并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2.提交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居民在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提交居民临时身份),交验原件;
3.提交《资格证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4.申请人不属于佛山市户口的,还须提交暂住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五、逗留签注申请
1.填写完整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8X33mm)的《广东省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并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2.提交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居民在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提交居民临时身份),交验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提交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申请人属军人的,提交军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交验原件。
3.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4.赴香港的还须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就学、就业、培训或者依亲类进入许可复印件,交验原件;
5.赴澳门就学的,提交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6.赴澳门就业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受雇非本地劳工预报名单》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出具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复印件,交验原件;
7.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8.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澳门就业的,还须提交商务部《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批表》复印件,交验原件。
六、其他签注申请
1.填写完整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8X33mm)的《广东省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并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2.提交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居民在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提交居民临时身份),交验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提交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申请人属军人的,提交军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交验原件。
3.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4.须提交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赴香港或者澳门的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5.申请人属暂住在我市的定居国外中国公民,提交其中国护照和定居国外证明复印件和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交验原件。
办理对象
因私事往来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 1、具有我市常住户口的居民; 2、满60周岁(含)以上且在我区暂(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3、在我区暂(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只可办理换发、补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再次赴台相同种类签注)。以上实施人群不含外省户籍的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办理条件
因私事往来台湾地区所需材料
一、组团旅游
1、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8X33mm)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表》。
2、提交经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蓝底相片一张及《广东省出入境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3、提交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提交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未满16周岁或已满70周岁的申请人可委托其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办理)。
4、提交工作单位意见:一般人员免交单位意见。已由单位向公安部门登记备案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单位领导及银行、金融等部门工作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最终审核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所加具的意见可直接填写在《申请表》的相应栏目内并加盖公章,也可单独开具。意见应包括下列内容:申请表所填写内容是否属实,申请人是否属于法定不批准出境的情形,是否同意申请人赴台等。
5、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须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如申请人遗失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须提交书面的证件遗失声明。
6、提交指定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出具的发票复印件;交验原件。
7、属在我区暂(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办理换发、补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再次赴台旅游签注的,还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
二、赴台探亲
1、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8X33mm)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表》。
2、提交经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蓝底相片一张及《广东省出入境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3、提交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提交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未满16周岁或已满70周岁的申请人可委托其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办理)
4、提交工作单位意见:一般人员免交单位意见。已由单位向公安部门登记备案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单位领导及银行、金融等部门工作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最终审核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所加具的意见可直接填写在《申请表》的相应栏目内并加盖公章,也可单独开具。意见应包括下列内容:申请表所填写内容是否属实,申请人是否属于法定不批准出境的情形,是否同意申请人赴台等。
5、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须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如申请人遗失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须提交书面的证件遗失声明。
6、提交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
7、属在我区暂(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办理换发、补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再次赴台探亲签注的,还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
三、应邀赴台
1、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8X33mm)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表》。
2、提交经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蓝底相片一张及《广东省出入境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3、提交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提交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未满16周岁或已满70周岁的申请人可委托其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办理)
4、提交工作单位意见:一般人员免交单位意见。已由单位向公安部门登记备案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单位领导及银行、金融等部门工作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最终审核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所加具的意见可直接填写在《申请表》的相应栏目内并加盖公章,也可单独开具。意见应包括下列内容:申请表所填写内容是否属实,申请人是否属于法定不批准出境的情形,是否同意申请人赴台等。
5、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须提交往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如申请人遗失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须提交书面的证件遗失声明。
6、提交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复印件,还须提交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的,提交工作证明,交验居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由组团单位代办的,代办人须提交单位介绍信及代办人身份证明材料。
7、属在我区暂(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办理换发、补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再次赴台应邀签注的,还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
四、立项批复
1、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8X33mm)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表》。
2、提交经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蓝底相片一张及《广东省出入境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3、提交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提交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未满16周岁或已满70周岁的申请人可委托其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办理)
4、提交工作单位意见:一般人员免交单位意见。已由单位向公安部门登记备案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单位领导及银行、金融等部门工作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最终审核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所加具的意见可直接填写在《申请表》的相应栏目内并加盖公章,也可单独开具。意见应包括下列内容:申请表所填写内容是否属实,申请人是否属于法定不批准出境的情形,是否同意申请人赴台等。
5、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须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如申请人遗失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须提交书面的证件遗失声明。
6、经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审核立项前往台湾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提交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还须提交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
7、属在我区暂(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办理换发、补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再次赴台商务签注的,还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窗口核验材料,受理申请,发出受理通知书或受理回执;
3.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呈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制证;
4.窗口办结,通知申请人领取审批结果,不予通过的告知理由。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窗口核验材料,受理申请,发出受理通知书或受理回执;
3.部门提出办理意见;
4.窗口办结,通知申请人领取审批结果,不予通过的告知理由。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异地人员办证审批时限为30日)。
承诺期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上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制证(异地人员办证审批时限为30日)。
办事窗口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出入境管理窗口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 14:00-17:30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一号
联系电话:81812345,114
交通指引:可搭乘132路、202路、286路B线、桂05路、桂15路、桂22路、桂25路到华阳桥北站下车步行十分钟
收费标准:
证费30元,一次签注、加注20元,多次签注:100元/件。
粤费南字31号。常见问题解答
主管部门
广东省公安厅受理机构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使用护照过关条件:
1、护照有效期需半年以上
2、三个月内未使用护照去香港或者澳门
3、护照无不良出境记录护照过关报价
(一)单位年纳税额为5万—10万人民币、创汇20万—50万美元或减免税企业注册资本50万—100万人民币的,可为负责人签发3个月多次的商务签注, 备案人数不超过2人。
(二)单位年纳税额为10万—20万人民币、创汇50万—120万美元或减免税企业注册资本100万—200万人民币的,可为法人代表或股东签发3个月多次的商务签注,备案人数不超过4人。
(三)单位年纳税额为20万—50万人民币、创汇120万—300万美元或减免税企业注册资本200万—500万人民币的,可为法人代表、股东或主要工作人员签发3个月多次或1年多次的商务签注,备案人数不超过6人。
(四)单位年纳税额为50万—200万人民币、创汇300万—500万美元或减免税企业注册资本500万—1000万人民币的,可为法人代表、股东或主要工作人员签发3个月多次或1年多次的商务签注,备案人数不超过10人。
(五)单位年纳税额为200万—1000万人民币、创汇500万—1000万美元或减免税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2000万人民币的,可为法人代表、股东或主要工作人员签发3个月多次或1年多次的商务签注,备案人数不超过15人。
(六)单位年纳税额为1000万—5000万人民币的,可为法人代表、股东或主要工作人员签发3个月多次或1年多次的商务签注,备案人数不超过30人。
(七)单位年纳税额为5000万人民币以上的,可为法人代表、股东、或主要工作人员签发3个月多次或1年多次的商务签注,备案人数可根据单位实际需求办理。
(八)未达到纳税或创汇标准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确有赴港澳商务活动需要的,可为法人代表、股东或主要工作人员签发3个月一次的商务签注。
(九)经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批准,驾驶往返内地与香港或者澳门专用机动车人员,可不受单位纳税、创汇额以及注册资本的限制,签发有效期为1年或3个月多次的商务签注。
申请材料首次备案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往来港澳商务签注备案申请审批表》和《往来港澳商务人员报备表》。
(二)交验《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副本。未更换新的营业执照的,交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三)交验备案人员的身份证;非本市户籍的,交验已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有效居住证(法人代表或股东只须交验有效居住证,对有效期不作要求);外省户籍还须提交户口本。
(四)交验法人代表及办证员的身份证,单位有授权负责人的,还须交验被授权负责人的身份证以及提交法人代表加具意见的授权证明书原件。
(五)提交备案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到出入境大厅打印社保证明。
(六)企业办理备案、年审时可到出入境大厅查询上一年度纳税情况,但创汇或免抵税企业,需提交本企业上(本)年度创汇证明、或免抵税证明原件。
(七)驾驶往返内地与香港或者澳门专用机动车人员,交验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出具的《广东省公安厅车辆及驾驶员驾车入出境批准通知书》原件。
商务签注申请材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二)交验身份证(非本市户籍须交验居住满6个月以上的有效居住证,其中非本省户籍还须交验户口簿)。
(三)提交单位出具的《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四)交验《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新报备人员首次申请商务签注,必须面见;备案人员再次办理商务签注,可由单位登记备案的办证员代为办理。
《资格证书》有效期内增加(或减少)备案人员、变更等申请材料
1年变更不超过2次,也可在年审时变更,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往来港澳商务签注备案申请审批表》。
(二)变更备案人员、办证员的,交验增加人员的相应资料(参照首次备案);撤销报备人员、办证员的,只需按要求填写完整《往来港澳商务签注备案申请审批表》。
(三)变更单位名称、法人代表的,交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
(四)变更单位负责人(非法人代表)的,提交法人代表出具的授权证明原件,交验新增的负责人的身份证;撤销负责人的,只需按要求填写完整《往来港澳商务签注备案申请审批表》。
(五)提交《资格证书》原件。
《资格证书》遗失补发申请材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往来港澳商务签注备案申请审批表》。
(二)交验单位《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副本。
《资格证书》注销申请材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往来港澳商务签注备案申请审批表》。
(二)交验单位《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如果原单位已在工商部门注销,则交验工商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原件。
(三)提交《资格证书》原件。
申请程序及有效期申请程序
办理往来港澳商务签注首先申请商务备案,经审批后发给《资格证书》,凭《资格证书》上的名单申请商务签注。
注意:首次备案或过期重新报备的,备案人员、法人代表(或授权负责人)、办证员要接受面见;年审或变更的,只需面见变更人员及办证员。
受理部门:企业所在地的区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或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
签注有效期限
(一)首次申办签发3个月多次商务签注。
(二)续签的,如《资格证书》有效期超过6个月且备案等级为2级的,可签发1年多次、3个月多次或3个月一次商务签注,有效期超过1个月不足6个月或备案等级为3级的,签发3个月多次或3个月一次商务商务签注,有效期不足1个月的,须办理年审后方可签发。
(三)个体工商户未达到纳税标准的,签发3个月一次商务签注。
注意事项年审注意事项
《资格证书》有效期不足3个月,可申请年审;过期6个月申请的,按新办受理,年审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往来港澳商务签注备案申请审批表》。
(二)交验《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副本。未更换新的营业执照的,交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三)提交备案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到出入境大厅打印社保证明。
(四)本省外市户籍的,交验居住证,非本省户籍的报备人员,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
(五)年审时可到出入境大厅查询上一年度纳税情况,创汇或免抵税企业,需提交本企业上(本)年度创汇证明、或免抵税证明原件。
(六)提交《资格证书》原件。
提交社保证明注意事项
(一)到商务备案当月为止,备案人员的社保证明必须已连续购满6个月以上。
(二)单位法人代表、股东、合伙人无须提交社保证明。
(三)离退休人员被返聘的,须提交离退休证明及工资个人所得纳税单。
(四)备案人员的社保购买企业与工作企业是从属关系的,须提交购买企业和工作企业的营业执照和从属关系证明,企业之间是股东关系的,须提交股东关系证明。
(五)社保证明须凭本人身份证在出入境受理大厅自助终端现场打印。
单位及个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商务签注,按照《出境入境管理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办理条件:
本式港澳通行证仍在有效期内的,仍然可以正常使用,不用急于申请换发新版电子港澳通行证,在有效期不足1年的时候再申请换发。
在受理电子港澳通行证新证或换补发申请时,由于增加了指纹录入等环节,与原通行证的申请相比,在窗口办理的时间会稍长。
建议:
市民来办证大厅办理出入境业务之前先在互联网站上进行预约,并于预约好的时间段到预约的办证大厅办证。为节约社会公共资源和市民的办证时间,提高公安机关的办事效率
注意事项:
申请人在6个月内三次预约成功但未前来办证的,公安机关将于1年内不再受理该申请人的网上预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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