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待遇申领材料/佛山工伤保险赔偿办理条件
办理材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佛山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5、《伤残待遇收款申请》。
6、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补充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条件
1、伤保险待遇申领(一至四级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康复器具,或者康复器具需要维修或者更换的,由定点康复器具装配机构提出评估,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普及型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职工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在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为1至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
3、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因工伤死亡的工伤职工
4、伤保险待遇申领(工伤医疗费报销)
(1)认定为工伤职工
(2)职工工伤医疗终结期满不需做劳动能力鉴定的。
推荐阅读:佛山工伤保险其他待遇申领条件
想了解更多关于佛山工伤保险的信息,请点击【佛山工伤保险专题】
办理材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佛山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5、《伤残待遇收款申请》;
6、《死亡证明》(失踪证明);
7、户口薄
8、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补充材料。
办理流程
佛山工伤保险赔偿办理程序: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相关部门受理申请材料
3、等待申请审核结果
4、审查批准核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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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条件
佛山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佛山办理工伤保险认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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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下落不明)
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
1.供养亲属抚恤金、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
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
1.丧葬费、
2.供养亲属抚恤金、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办理材料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想了解更多关于佛山工伤保险的信息,请点击【佛山工伤保险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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