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顺德领贤公馆人才房怎么看房/佛山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目前申请人可电话预约,实地查看人才专卖房房源;即使不出家门,也能通过线上平台随时“看房”。
在线看房
登录大学城卫星城官网(http://www.dxcwxc.com/),依次选择“人才安居—人才安居项目—领贤公馆”,即可在线看房。
现场看房
2018年3月26日至5月20日,申请人可自行致电售楼处进行电话预约看房
电话:0757-26662999
看房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北滘新城高村片区美的大道与土荫路交汇处
哪些人可以申请人才房
经佛山市顺德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的佛山市顺德区高层次产业、卫生、教育人才。
申请人须同时符合如下条件 ↓↓
具有购买佛山市顺德区商品住房资格(如限购政策有调整则以最新政策为准);
本人及配偶均未享受过佛山市顺德区政府购房优惠政策;
在以往的人才专卖房申请中未被列入佛山市顺德区人才专卖房永久不准购买名单。
(注:以上所有条件统计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26日。)
佛山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共同居住的子女、父母和其他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村集体建房和分房政策(包括宅基地分配)范围内,且具有我区同一城镇家庭户口。
(二)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为我区人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以下。
(三)居住困难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均无自有住房;
2.自有住房或租住**公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的;
(四)没有按房改政策购买过公有住房或解困房、微利房等保障性政策住房;
(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没有购买、出售房产或以其他方式转移房产。
(六)家庭成员不能拥有汽车(不论型号、价值、用途)。
1、个人申请阶段
时间:2018年4月2日09:00至4月8日17:00
申请人在佛山市顺德区人才安居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rencaianju.cn/)注册账号并登录,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将纸质资料提交至申请人所在单位,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提交后,将不能对填报信息进行修改。
▲佛山市顺德区人才安居服务平台
2、初审及内部公示阶段
时间:2018年4月9日至4月18日
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纸质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按要求退回材料,并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才安居有限公司(下简称“人才公司”)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修改申请。
经人才公司核查后开放该员工网上申请修改渠道,由申请人进行补件或修改后再次提交初审单位审核。
初审符合条件的,由初审单位汇总申请人名单,并将申请人名单进行内部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初审单位出具内部公示证明材料、申请人名单汇总表及单位承诺书,与申请人材料装订成册报送人才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3、复审及申购资格核查结果公示阶段
复审时间:2018年4月19日至年5月3日
政府相关部门对人才类别、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住房情况等进行核查。
安居服务平台根据复审结果计算申请人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建立排序名册,在大学城卫星城网站公示7天(2018年5月4日至5月10日)。
如经公示,有信息校正申请的,核查后进行二次公示,核查调整期为3天,二次公示期为7天。
初次公示期内如未有信息校正申请,则确认初次公示结果,不再进行二次公示。
4、发布选房通告
申购资格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人才公司将在大学城卫星城官方网站发布选房通告,公布入围、候补、递补申请人名单及排位。
申请人登录安居服务平台,在线打印《佛山市顺德区2018年第一批次人才专卖房选房通知书》,并按选房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选房。
5、现场选房及认购
申请人持选房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按时到指定选房现场签到,按排序依次选房。
入围和候补申请人选房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将由递补名单中的申请人按照实际排位顺序依次递补选房,剩余房源选完即止。
成功选房的申请人在选房当天签订《商品房认购书》等,并缴纳定金。
6、签约阶段
认购成功的申请人按时到指定地点办理网签手续(时间另行通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合同补充协议》。
申请人委托他人签约的,被委托人须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证明和有关材料。
7、选房结果和剩余房源信息公布
选房期间,每日选房工作结束后,当日选房结果及剩余房源信息将于当日24:00时前在大学城卫星城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待本批次全部选房工作结束后,本批次选房结果及剩余房源信息将适时在大学城卫星城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8、剩余房源处理
选房结束后,如本批次人才专卖房仍有剩余房源,将与本期其他批次剩余房源纳入下一期人才专卖房项目供房房源。
一、 登记范围:
凡在城镇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二、 应提交证件
1、 租赁双方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2、 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
3、 房屋所有权证、国土证
4、 房屋租赁合同
三、 办理程序
1、 租赁双方持第二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2、 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3、 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4、 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5、 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
四、 收费标准
按年租金的2%收取租赁监证费,租赁双方各负担1%.
房产二次抵押可以分为两种:
(1)以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俗称按揭),这需要业主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后,我局根据银行提供的转他项申请书以及预购商品房抵押证明书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俗称转他项登记)。业主可以以房屋的首期款为余额办理二次抵押登记,但不得超出余额。
(2)以房屋抵押贷款融资,以原抵押的评估值减去债权数额得出的余额办理二次抵押,但不得超出余额。
将房屋余额以民间借贷的方式办理二次抵押,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房产证
2.土地证
3.银行的告知函回执
4.他项权证
5.有资质的律师行鉴证资料(包括鉴证的抵押合同、鉴证的借款合同、律师行执业资格证、法人身份证、法人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鉴证律师的执业资格证)
6.贷款人身份证
注:若房子为夫妻两人共有需要双方身份证,结婚证。
办理地点
佛山市各区房产交易所抵押窗口办理
贷款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港澳台自然人,在中国大陆境内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外国人。
贷款额度
最高为所购商业用房销售价格或评估价值(以两者较低额为准)的60%
贷款期限
最长为10年,且不超过所购商业用房的剩余使用年限贷款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可浮动
申请贷款应提交的资料
(1)合法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为护照、探亲证、返乡证等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
(2)贷款行认可的借款人偿还能力证明资料,例如:收入证明和资产证明等;
(3)合法有效的购买商业用房的合同、协议等;
(4)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权属证明文件,有处分权人出具的同意抵押或质押的书面证明;
(5)涉及保证担保的,需提供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6)借款人用于购买商业用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7)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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