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企业职工一次性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指南/佛山社保参保指南
办理条件
参保人领取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
1、法定退休年龄条件: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
2、缴费年限条件: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加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前(含当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其余的参保人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
3、没有延后缴费。
提交材料
1、《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
2、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代办的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参保人本人存折或卡(附开卡业务单或存取款业务单)账号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具体开户银行按各区社保机构要求)
办理流程
1、申办人在每月25日前带齐资料到所属区的镇(街)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2、所属区的镇(街)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申办人的申领条件,符合条件的收取相关资料予以受理;
3、受理后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核定待遇,出具核定资料;
4、完成待遇审核的次月15日前,所属区的镇(街)社保机构通知申办人领取核定资料;
5、申办人带身份证及受理回执到所属区的镇(街)社保经办机构领取核定资料。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时限
当月办结,次月15日前发放待遇(因特殊情况延误除外)。
联系电话
保险关系所属各社保机构(具体可点击http://www.fssi.gov.cn/zwgk/lxfs/查询)
办理地点
参保人所属各社保经办机构
办公时间
每月1-25号(节假日向前顺延),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相关链接:佛山企业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指南
单位参保登记
参保条件
佛山市新单位参保或单位为新招收、调入的职工办理参保手续
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应先到地税部门办理单位新登记,地税部门将数据传送至社保部门。
2、凭所需资料到参保所属地社保基金管理局关系科(股)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
办理地点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七号二号楼
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电话地址
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电话地址
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电话地址
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电话地址
三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电话地址
办理时限:15日
个人参保登记办理条件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体工商户
2、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办理材料
1、身份证件
2、户口簿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资料
办理地点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七号二号楼
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电话地址
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电话地址
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电话地址
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电话地址
三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电话地址
一、受理范围及条件
1.具备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转移或提现申请条件的个人。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医保个账资金余额的转移或提现:
(一)参保人已将保险关系转出本市的。
(二)参保人一次性领取养老待遇、出国(境)定居、外籍参保人回国工作已经办理退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业务的。
(三)参保人因死亡、失踪等原因被公安机关注销户籍等原因,办理了医保个账销户手续的。
业务情形 1: 已将保险关系转出本市的
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办理:
1)参保人已将保险关系转出本市
业务情形 2: 已办理退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业务的
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办理:
1)参保人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或出国(境)定居或外籍参保人回国工作已经办理退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业务
业务情形 3: 被公安部门注销户籍的
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办理:
1)参保人死亡或失踪等原因被公安部门注销户籍
二、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表1 被公安部门注销户籍的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数(份/套)
复印件
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
1.核对原件,收复印件;2.有效身份证明是指:中国内地居民提供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尚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簿;港澳台籍的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参保人死亡并注销户籍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
1
1
纸质
死亡相关证明或因失踪注销户口证明
核对原件,收复印件。死亡相关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火化证、殓葬证等。
0
1
纸质
《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转移或提现申请书》
收取原件,核对参保人所填信息。
1
0
纸质
公证证明或《继承人承诺书》
1.公证证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2.《继承人承诺书》如实填写。该项资料适用于参保人死亡后银行账户已注销的。
0
1
纸质
继承关系证明材料
1.核对原件,收复印件;2.适用于参保人死亡后银行账户已注销的。
0
1
纸质
参保人银行账户
1.核对原件,收复印件。2.未领取或未激活社会保障卡(医保卡),其医保个账资金无法划拨的,经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审批,可将参保人已配账未划拨的医保个账资金划拨至参保人的银行账户。
1
1
纸质
《同意声明书》
收取原件,自愿放弃目前尚未划拨到账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时填写。
1
0
纸质
代办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
1.核对原件,收复印件。2.该项业务如由代办人代办的,需提供。3.有效身份证明是指:中国内地居民提供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尚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簿;港澳台籍的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
1
1
纸质
继承人银行账户
1.核对原件,收复印件;2.适用于参保人死亡后银行账户已注销的。
1
1
纸质
表2 已办理退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业务的 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数(份/套)
复印件
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
1.核对原件,收复印件;2.有效身份证明是指:中国内地居民提供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尚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簿;港澳台籍的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参保人死亡并注销户籍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
1
1
纸质
《职工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返还核定表》
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0
1
纸质
《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转移或提现申请书》
收取原件,核对参保人所填信息。
1
0
纸质
参保人银行账户
1.核对原件,收复印件。2.未领取或未激活社会保障卡(医保卡),其医保个账资金无法划拨的,经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审批,可将参保人已配账未划拨的医保个账资金划拨至参保人的银行账户。
1
1
纸质
代办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
1.核对原件,收复印件。2.该项业务如由代办人代办的,需提供。3.有效身份证明是指:中国内地居民提供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尚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簿;港澳台籍的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
1
1
纸质
《同意声明书》
收取原件,自愿放弃目前尚未划拨到账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时填写。
1
0
纸质
表3 已将保险关系转出本市的 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数(份/套)
复印件
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
1.核对原件,收复印件;2.有效身份证明是指:中国内地居民提供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尚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簿;港澳台籍的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参保人死亡并注销户籍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
1
1
纸质
《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转移或提现申请书》
收取原件,核对参保人所填信息。
1
0
纸质
参保人银行账户
1.核对原件,收复印件。2.未领取或未激活社会保障卡(医保卡),其医保个账资金无法划拨的,经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审批,可将参保人已配账未划拨的医保个账资金划拨至参保人的银行账户。
1
1
纸质
代办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
1.核对原件,收复印件。2.该项业务如由代办人代办的,需提供。3.有效身份证明是指:中国内地居民提供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尚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簿;港澳台籍的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
1
1
纸质
《同意声明书》
收取原件,自愿放弃目前尚未划拨到账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时填写。
1
0
纸质
《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
由异地社保机构提供,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1
1
纸质
三、办理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向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医疗保险科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审查)。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即时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
3.领取结果。申请人当场在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医疗保险科领取办理结果。
四、办理时限
申请时限
0个工作日
受理时限
0个工作日
受理时限说明
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即时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法定办理时限
0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说明
根据《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工作手册》(佛社保〔2016〕89号)第三章第三节相关规定,该项业务当场办结。
承诺办理时限
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说明
根据《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工作手册》(佛社保〔2016〕89号)第三章第三节相关规定,该项业务当场办结。
五、办理地址
1.窗口办理地址
窗口地址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交通指引
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7号2号楼102
0757-12345
逢工作日
可乘坐152、163、164A等公交车,在劳动局下车
单位补缴
补缴条件
用人单位职工,因单位整体欠费、调转、应缴未缴等原因造成欠费,需补缴社会保险费。
补缴材料1、清缴社保费的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须正、反两面复印);
2、《佛山市单位内个人清缴社保费申请表》一式三份;
3、申请说明书(欠费清缴申请本人签名,盖指模),带备银联卡刷卡清缴社保费。
备注: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复印件需提供一式一份,由本人签名确认,并统一标注:“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
补缴流程用人单位通过企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提交补缴当月或往月社会保险费申请。
个人补缴灵活就业人员补缴
补缴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中断的社会保险费。
补缴材料
1、参保人身份证原件;
2、带备银联卡刷卡或在扣费账户上预存足额款项清缴社保费。
备注:非本人办理的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补缴流程
1、到参保地主管地税分局办税服务厅办理补缴社保费。
2、凭身份证并提供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到参保所在地主管地税分局办税服务厅办理补缴社保费。
备注:参保地是指办理灵活就业参保业务手续的受理机关。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七号二号楼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和地址
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地址和电话
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和地址
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和地址
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和地址
三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和地址
【单位领取】
单位集中申领人员可通过单位或银行工作人员上门服务的方式统一发放;持卡人领取卡后,须按发卡银行规定的方式办理激活手续后方能正常使用;激活方式分为网点柜台激活和银行工作人员上门现场激活两种,具体可与开户银行商定。
【个人领取】
零星发卡人员递交申领材料的20个工作日后,凭《佛山市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回执单》到申办网点领卡,同时办理卡片激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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