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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企业职工一次性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指南/佛山社保参保指南

时间:2020-10-11     人气:2485     来源:     作者:
概述:办理条件参保人领取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1、法定退休年龄条件: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2、缴费年限条件: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加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前(含当日)达到......

办理条件

参保人领取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

1、法定退休年龄条件: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

2、缴费年限条件: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加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前(含当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其余的参保人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

3、没有延后缴费。

提交材料

1、《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

2、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代办的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参保人本人存折或卡(附开卡业务单或存取款业务单)账号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具体开户银行按各区社保机构要求)

办理流程

1、申办人在每月25日前带齐资料到所属区的镇(街)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2、所属区的镇(街)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申办人的申领条件,符合条件的收取相关资料予以受理;

3、受理后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核定待遇,出具核定资料;

4、完成待遇审核的次月15日前,所属区的镇(街)社保机构通知申办人领取核定资料;

5、申办人带身份证及受理回执到所属区的镇(街)社保经办机构领取核定资料。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时限

当月办结,次月15日前发放待遇(因特殊情况延误除外)。

联系电话

保险关系所属各社保机构(具体可点击http://www.fssi.gov.cn/zwgk/lxfs/查询)

办理地点

参保人所属各社保经办机构

办公时间

每月1-25(节假日向前顺延),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相关链接:佛山企业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指南

 



单位参保登记

参保条件

佛山市新单位参保或单位为新招收、调入的职工办理参保手续

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应先到地税部门办理单位新登记,地税部门将数据传送至社保部门。

2、凭所需资料到参保所属地社保基金管理局关系科(股)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

办理地点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七号二号楼

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电话地址

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电话地址

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电话地址

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电话地址

三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电话地址

办理时限:15日

个人参保登记

办理条件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体工商户

2、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办理材料

1、身份证件

2、户口簿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资料

办理地点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七号二号楼

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电话地址

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电话地址

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电话地址

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电话地址

三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电话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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