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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建立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将五区分为珠三角核心区、生态涵养区2个评价类型

时间:2020-11-18     人气:2806     来源:佛山日报     作者:admin
概述:昨日,《佛山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试行)》(下称“评价体系”)正式印发实施。佛山建立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昨日,《佛山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试行)》(下称“评价体系”)正式印发实施。佛山建立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评价体系由市统计部门牵头制定,按照国家和广东省的最新精神,参照《广东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试行)》并充分结合佛山实际。评价体系主要遵循尊重规律、系统思维、问题导向、客观公正、上下一致、有所侧重等六大原则,并因地制宜建立起一套系统的评价体系。

  评价体系适用于对佛山五区的高质量发展情况进行评价,并根据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结合各区发展定位、发展阶段、发展任务、发展要求、资源禀赋、经济结构等方面差异,将五区分为珠三角核心区、生态涵养区2个评价类型,不同类型区域在指标权重上有所不同,体现差异化和精准化。对禅城、南海、顺德等珠三角核心区突出创新驱动、开放水平,创新和开放的一级指标权重相对较高。对高明、三水则更加突出城镇化水平提升、协调发展和环境保护,协调和绿色权重相对较高。

  评价体系由综合绩效评价指标和减分项指标两大类组成,共设置6项一级指标和41项二级指标。综合绩效评价指标设置综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六个方面,覆盖高质量发展涉及的各重点领域。减分项指标重点体现高质量发展的底线和红线要求,包括重大生态破坏事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等9个方面。

  据悉,市统计局就《佛山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试行)》先后两次征询20个相关市直部门和5个区的意见85条,并按照10月12日市长专题会精神进行了修订完善,最终经十五届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17日正式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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