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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北村民委员会周田经济合作社“高岭头涵洞前和坑口山塘”(土名)鱼塘发包(第三次) ---招标公告

时间:2023-03-18     人气:445     来源:高明区明城镇招投标管理中心     作者:
概述:......

一、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北村民委员会周田经济合作社“高岭头涵洞前和坑口山塘”(土名)鱼塘发包(第三次)

二、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北村民委员会周田经济合作社

2、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北村民委员会周田经济合作社“高岭头涵洞前和坑口山塘”(土名)鱼塘发包(第三次)

3、项目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周田村

4、项目规模:面积约73亩,按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5、承包期:10年

6、交易底价:1863.00元/亩/年,每次举牌加价人民币100.00元/亩/年,价高者得,直至无人举牌为止。递增情况:每5年递增15%。

7、租金支付方式:承包款每年缴付一次,实行先交款后使用原则。(合同详见附件)。

8、投标保证金:28000.00元,现场现金递交(中标后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9、合同履约保证金:28000.00,在合同完结后5天内一次性返还,不计利息。

10、资产经营用途:经营鱼塘项目。

11、其他: 经查该宗地土地利用现状为养殖坑塘、设施农用地、耕地,且西侧有林地保护区,南侧有基本农田保护区

三、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出租鱼塘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管理部门的开发使用要求。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并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该项目中标结果经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有效投诉,中标人需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人报名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本项目如以个人名义报名,须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代办。

五、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

投标人持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或法人企业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时要求提供原件对照。

六、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3月24日上午09:30至10:00。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周田村礼堂

七、定标办法及开标时间:

定标办法:采用价高中标法(明标)方式,本次土地出租项目采用现场明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

开标时间:于2023年3月24日上午10时00分在明城镇周田村礼堂正式开始,逾期作弃权处理。

八、其他注意事项:

1、该项目进行投标时,如果参与投标的单位少于三人或有效投标文件少于三份时,该投标结果仍然有效。

2、本项目标的物若出现权属等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纠纷,由发包方负责解释,中心及代理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北村民委员会周田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谢敏健

联系电话 :1341551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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