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社保:重新就业,失业保险金终止业务如何办理?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累计三次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参保人留意啦!
不用出门
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网上服务平台
即可线上办理“失业保险金终止”业务
第一步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进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社保服务平台。选择【社会保险网上个人服务】,可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电子社保卡以及平台用户等多种方式登录。
网址:
https://ggfw.hrss.gd.gov.cn/ssologin/login
第二步
如无账户的,可注册平台账户,实名认证后网上办理社保业务,登录界面下方可点击查看个人、单位详细注册指引。
第三步
以个人选择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方式登录为例,点击【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后,进入粤省事认证界面。通过手机微信扫描粤省事二维码,按提示进行人脸识别验证后即可完成登录。
第四步
登录成功后,即可进入【广东省统一业务受理系统】服务页面,选择左边菜单栏点击【失业保险服务】-【失业保险金终止】-【申报】,按提示填写上传资料即可进行操作。
3月21日,三水国盈公司发布公告,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康乐路停车场、广场路停车场、三达路停车场、中山路停车场、站前路停车场进行公开招租。
位置、租金等招租信息
康乐路停车场物业图:
招租要求:
1、租赁期限为10年,免租期2个月(免租期包含在10年租赁期内),租赁期间租金每三年递增10%。
2、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承租人须向出租人交付壹拾玖万叁仟柒佰贰拾叁元整(¥193,723元)作为承租物的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不能作租金冲减。
3、承租人需对出租人移交的资产出具检测报告。根据鉴定情况,由承租人结合运营需求进行加固改造,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本项目的供水、供电、排水等设施按照现状出租,如承租人因经营需要增加上述设备、设施或升级软件,承租人应事先向出租人提交申请,经出租人批准后才能实施,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租赁期满后,增加的设备、设施或升级软件一并无偿移交出租人。
4、承租人对项目范围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60日内购买公众责任险并且确保保险期间覆盖整个租赁期限或者逐年续保至租赁期满之日止,否则,视为承租人违约。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自违约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向出租人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违约金,且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物,保证金不予退回。
5、租赁期间,承租人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项目所涉安全责任全部由承租人负责。
6、承租人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形成详细的项目的运营方案,并提交给出租人进行备案。
7、承租人负责本项目相关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在保证建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由承租人承担相关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8、整体运营管理要求:科学合理配备工作人员(需要持证上岗的人员,承租人自行配备,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要求保证24小时有工作人员值守,能及时处理现场设备故障和投诉。
9、租赁合同有效期间,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将项目物业进行分拆转租,不允许将整个物业或整个项目整体转租或与其他第三方合作经营。
10、租赁期间承租人需尽到合理的保障义务,既要合理保障物业的安全,也要合理保障物业范围内其他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在承租人租赁经营期间发生公共安全事故的,出租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全部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11、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及用地政策的通知》要求,允许配建建筑面积不超过占地面积20%的附属商业面积(相关建设由承租人自行办理,并且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承租人开展相关商业活动须符合相关规定,期间发生的经济纠纷和事故,出租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全部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12、出租人将出租项目内的建筑物移交给承租人管理,承租人负责为租赁范围内的区域配备合理的管理人员及保洁人员,全部租赁范围所产生的一切绿化养护费、场地保洁费、水费、电费、维修、特种设备年检费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绿化养护必须达到一级养护标准。
13、出租人交付物业给承租人后,承租人负责物业的安全管理,在租赁期间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均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不对此负责。若事故给出租人带来损失,出租人有权就此损失向承租人索赔。
14、除设备故障、维护保养原因外,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禁止市民停车,机械式立体停车场所有楼层必须全部开放。
15、其他条款详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机械式立体停车场项目租赁合同》。
基本公示期: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30日
费用
(一)租赁保证金:193,723.00元
(二)中介费:按一个月租金计算(国资系统外资产中介费优惠详见明细表)
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30日下午17:00截止。如在公示期内无人申请的,则延长公示期至有申请人为止。
(二)报名方式:
1.凡有意租赁本次公开招租物业的申请意向人须按招租条件在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报名,签订有关竞价文件,并缴纳履约保证金。
2.申请意向人须全面阅读相关的竞价文件,并清楚了解物业现状,了解物业有可能需要通过竞价方式才能取得租赁权的事实。申请意向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及签订竞价文件后,即成为申请人,同时视申请人对竞价文件及物业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款后,由我公司开具履约保证金收款单据作为参加竞价资格的依据。
4.如公示期内只有1个租赁申请人,该申请人直接获得物业的租赁权。如公示期内有2个或以上的租赁申请人,租赁申请人成为竞价人,进入竞价流程。
(三)报名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1号首层102)
联系电话:0757-87783200
(四)竞价方式:
公开公告,网络竞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价租赁资料取得:
竞投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了解、垂询招租详情,报名时可索取详细竞投资料。
本公告内容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将通过我公司(http://sszczx.cn/)的网站、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发布,该内容为竞投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基本公示期内向我公司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附件:《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机械式立体停车场项目租赁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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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1日
3月21日,市委书记郑轲率市党政代表团赴茂名市,就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部署要求,推进对口帮扶协作工作进行对接交流。茂名市委书记庄悦群参加活动。
郑轲与市党政代表团成员先后前往茂名市电白区、茂南区,深入茂名绿色化工产业园区、东华能源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沙垌村沉香墟、佛山(茂名)产业转移合作园区、茂名市露天矿生态公园,详细了解产业园区规划建设、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露天矿生态修复治理等情况。
郑轲表示,近年来茂名市在招引重大项目、打造产业集群、促进乡村振兴、推进生态治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创造了鲜活经验,非常值得佛山学习。佛山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部署,深化落实省委“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扎实做好对口帮扶协作茂名工作,为推动广东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向更高水平迈进作出积极贡献。要加快推进佛山(茂名)产业转移合作园区建设,聚焦产业项目导入,协同开展招商引资,加强绿色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产业合作,推动园区建设提速增效。要以对口帮扶协作促发展,充分发挥各自区位、资源等优势,积极探索深化区域合作的新领域新路径。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更加紧密的沟通合作机制,强化工作统筹协调,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各项工作衔接顺畅、高效运转,确保对口帮扶协作任务落到实处。
庄悦群代表茂名市委、市政府对佛山市党政代表团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佛山市长期以来对茂名发展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区域协调发展,安排佛山与茂名建立对口帮扶协作关系,是对茂名的关心和厚爱。希望两地携手深化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把推动产业有序转移作为实施“百千万工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实,持续加强工作对接,加快建立健全对口帮扶协作制度机制,深入挖掘找准产业合作切入点和契合点,科学规划、高标准共建合作园区,推动对口帮扶协作不断取得新成效。茂名将珍惜机遇、主动作为,立足发展基础、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找准产业承接方向,深挖合作空间,建强园区平台,对标优化营商环境,强化资源要素保障,以高质量承接产业转移推进帮扶协作取得实效。
佛山市领导葛承书、杨永泰、乔羽,茂名市领导朱海龙、王土瑞、张惠灵、黄立红参加有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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