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开展生态环境差别化精准执法,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
今年,佛山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改善环境质量与服务高质量发展目标,全面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持续开展差别化精准执法,实施“包容审慎”环境监管,统筹兼顾环境监管的力度和服务企业的温度,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营造公平环境。
常态化精准化人性化服务
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氧化车间的着色废水和封孔废水收集管道不统一,管道阀口和管道标识不清……日前,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三水区一家新材料生产企业开展执法帮扶,现场检查发现上述问题后,随即与企业环保负责人一同摸清废水管道收集走向,进行废水分类收集和治理的知识宣传,有针对性地对管道整治工作提出建议。
在市生态环境部门的帮扶指导下,该企业迅速开展氧化车间管道整治,完善废水收集和管道标识,并组织环保负责人和车间员工进行废水管理专项培训,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将执法检查与普法宣传、帮扶体检有机结合,主动向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这种为民办实事的环境监管执法手段早已在佛山落地生根。
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局不断提升帮扶能力,实施“三化”服务行动——开展“常态化”服务企业行动、“精准化”服务基层行动、“人性化”服务群众行动。一方面,开展服务企业暖春行动,实行企业接访日、企业家接待日制度,加强企业守法指导服务,开展普惠性宣传服务。另一方面,执法人员深入研究监管执法业务,形成标准化、定量化的监管执法指南。研究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身边“微环境”甚至“微腐败”问题,设身处地、换位思考做好服务群众行动。
包容审慎+宽严相济监管
助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今年,市生态环境局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进一步加大执法统筹力度,全面实施差别化精准执法,坚持“包容审慎”和“宽严相济”的环境监管,给予“容错纠错”,以全链条监管思维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因子及突出问题执法,提高环境执法体系和执法能力现代化水平,助力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支撑。
继续全面实施差别化精准执法。发布动态执法正面清单,对正面清单企业减免现场执法,力求“无事不扰”。将环境风险高、排放量大、违法风险大、信访热点、信用评级差、不能稳定达标的污染源列入负面清单,强化现场检查。采取加强现场执法统筹、优化行政处罚结构、创新监管执法方式、强化自动监测专项执法、开展自主验收专项核查、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监管、改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七大举措,开展全链条闭环监管,提升执法效能。开展VOCs4+2重点行业专项执法,涉危险废物、重金属专项执法,重点考核断面流域专项执法等,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坚持“包容审慎”和“宽严相济”的环境监管,给予“容错纠错”。建立“一次提醒”“二次警告”“三次处罚”监管机制,实施“轻微不罚、首违不罚”“道歉承诺减轻处罚”等惠企制度。据统计,2022年,全市共对219宗案件不予处罚,对294家公开道歉、积极整改并承诺守法的企业实施减轻处罚,减轻罚款金额合计约1966.10万元,体现了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营造了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工业化,强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提出要突出制造业当家,高水平谋划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佛山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抢抓制造业当家重大机遇,深入实施产业载体升级行动,全力破解传统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困局,将原本监管压力大、能源消耗大、区域减排难度大的高明区沧江工业园打造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标杆”,改变对传统落后产业“一关了之”的做法,闯出了一条具有佛山特色的工业园区共建共治共享、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佛山路径”。
项目背景
佛山制造业起步早,传统工业园区数量多。如何推动传统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破解资源约束难题,是佛山实现高质量发展、抢抓制造业当家重大机遇必须解答的课题。
高明区沧江工业园(西安片区)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西北侧。园区内原有纺织印染企业分布零散,治污水平低,污染治理及政府监管压力较大。主要用水企业用水量约4.7万吨/日,热蒸汽需求量约2500立方米/日,能源消耗大;配套的市政污水处理厂被印染尾水挤占处理能力,常年超负荷运行,局部纳污范围甚至出现污水溢流现象,且污水处理厂3万吨/日的尾水排放对下游不远处的国考高明河沧江水闸断面水质影响明显,区域污染减排难度大。
为破解高明区沧江工业园高质量发展困境,佛山市通过“土地集约利用、产业集聚发展、设施共建共享、资源循环利用”等措施,推动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环境‘受益’,闯出一条传统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佛山路径。
主要做法
(一)下好“先手棋”,以“三线一单”推动土地集约利用和产业集聚发展,建设绿色园区。
佛山市以“三线一单”为引领,将高明区沧江工业园纳入重点管控单元,明确要求“科学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合理规划建设工业或综合集中废水处理设施,在提高处理效能的同时减少入河排放”,引导民营经济由零散经营型向产业主导型、分散布局型向规模集约型转变。关停搬迁大成路原有9家印染企业,整合进驻到建筑面积达25万平方米集生产、仓储、物流于一体的秋盈纺织生态科技产业园,实现印染企业上楼发展,并与西安片区5家印染企业实现传统产业聚集化发展,同时,腾出大成路片区连片城市开发空间。
(二)下好“关键棋”,以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促进区域污染物削减,建设低碳园区。
佛山将推动高明区沧江工业园内集中供热和集中治污等基础设施共建共治共享作为打造低碳发展园区的“关键一招”。
一是高规格实施“五联供”
依托大唐热电冷联产项目(简称大唐),提供电力和电力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冷水、热能、蒸汽、回用水等副产品,统一供给秋盈纺织生态科技产业园等园区内用能企业用于生产,推动园区逐步实现冷、热、电、气、水“五联供”。
二是高标准集中治污
建成工业废水处理能力3万吨/日的绿源水质净化中心(简称绿源中心),集中处理包括秋盈纺织生态科技产业园在内的园区企业和西安片区5家印染企业生产废水,严格绿源中心排放控制,通过70%中水回用于园区企业生产、收严收紧尾水排放限值等措施,大幅削减区域水污染物入河排放。
三是高要求环境监管
开展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全面接驳整改园区工业企业混流错接的雨污管网,实现园区“管网全覆盖、雨污全分流、污水全收集、处理全达标”全流程控污。建设水环境大数据监管系统,覆盖园区主要涉水单位和重点河涌,实时监控企业产污、治污、排污情况及水质水情,发现异常数据即时推送执法部门,实现精准打击。
(三)下好“长远棋”,以构建水循环体系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建设循环园区。
高明河水资源相对贫乏,推动高明区沧江工业园实现水资源循环利用,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事关经济社会长远发展。佛山立足长远,以绿源中心为核心,构建大、小水循环体系,平衡“取水-净水-用水”关系,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为未来其他高质量项目预留指标空间。
一方面,构建“绿源中心-印染企业-绿源中心”的小循环。通过绿源中心集中处理周边印染企业工业废水,中水再回用于印染企业,可节约印染企业新鲜自来水用量2.8万吨/日和减少尾水排放2.1万吨/日。
另一方面,构建“第三污水厂-大唐-周边企业-绿源中心和第三污水厂”的大循环。大唐吸纳第三污水处理厂3万吨/日尾水,深度处理后将中水回用于自身生产,代替从高明河取用新鲜水,富于部分以热水、冷水、蒸汽等形式通过供给周边企业用于再生产,片区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由第三污水处理厂、绿源及其配套“三水”分流管网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耦合实现片区生活污水全回用和污水近零排放,减少新鲜水取用和尾水排放对高明河生态的双重负面影响。
工作成效
(一)实现城市、产业协同发展。关停搬迁大成路原有9家印染企业,整合“上楼”进驻到秋盈纺织生态科技产业园后,占地由950亩缩减为99亩,缩减用地89.6%,大幅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同时为大成路片区腾出950亩城市更新空间。原本生产和污染治理设备老旧的企业,在“上楼”后升级使用低浴比染色机等先进设备,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有效提升,再造企业市场竞争力。
(二)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通过集中供热、工艺优化、能源回收等,减少在用工业锅炉23个,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削减量分别为42吨/年、184吨/年。通过循环用水,集中污水、零散污水、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减排767万吨/年、300万吨/年、307吨/年、62吨/年。此外,还实现碳排放削减量11万吨/年。
(三)实现环境、经济协同共赢。国考高明河沧江水闸断面由Ⅳ类升级到Ⅲ类,水质达标稳定性逐步提高,水质日均达标率由2022年1-2月73.68%同比提升至88.14%。高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全市第一,其中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4项指标实现改善。园区可节约成本约8612万元/年,其中产业升级减少水、电、热等经济支出约3722万元/年,循环用水节约成本647万元/年,蒸汽使用成本减少约4243万元/年。
项目概况
勒流街道新埠上涌泵站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4月0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6-2023-02150
项目名称:勒流街道新埠上涌泵站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98,681.8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勒流街道新埠上涌泵站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298,681.86元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相应资格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资信证明需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至磋商之日开具的,如成立时间不足 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须另附开户许可证)。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发出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的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勒流街道新埠上涌泵站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服务)》】(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勒流街道新埠上涌泵站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要求:1.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官网网站的查询页面打印件,页面无法打印的可以截图打印,打印件须体现供应商单位全称、查询时间和查询网址,查询时间不能早于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查询结果如显示无供应商信息的,亦须按照上述要求打印。3.上述查询结果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①供应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或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且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②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供应商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企业资质:水利_施工类企业)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须提供相关网页打印件或网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牵头单位提供)。④凡是参与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19〕1号)及佛山市水利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佛市水利〔2020〕15号)要求在省水利厅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须提供相关网页打印件或网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牵头单位提供)。⑤凡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佛山市水利局门户网站、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我市水利工程的投标。(牵头单位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牵头人。⑦1)联合体最多由2家单位(已含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组成,联合体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投标金额的各自占比; 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如获得中标资格,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方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采购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①须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注册专业为水利),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己开通网上查询打印的广东省外供应商可提供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③需提供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是指扣除发布采购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供应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等。 注:①供应商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供应商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②对受疫情影响,供应商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应附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暂缓缴交社会保险费用的通知文件复印件或网页截图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③疫情期间,供应商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任一方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3月20日 至 2023年03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4月0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4月0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 )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投标人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
6、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
联系方式:0757-255281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茗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居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1栋1010室
联系方式:0757-222238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何工
电 话:0757-22223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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