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勒流街道新埠上涌泵站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勒流街道新埠上涌泵站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4月0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6-2023-02150
项目名称:勒流街道新埠上涌泵站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98,681.8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勒流街道新埠上涌泵站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298,681.86元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相应资格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资信证明需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至磋商之日开具的,如成立时间不足 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须另附开户许可证)。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发出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的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勒流街道新埠上涌泵站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服务)》】(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勒流街道新埠上涌泵站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要求:1.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官网网站的查询页面打印件,页面无法打印的可以截图打印,打印件须体现供应商单位全称、查询时间和查询网址,查询时间不能早于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查询结果如显示无供应商信息的,亦须按照上述要求打印。3.上述查询结果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①供应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或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且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②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供应商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企业资质:水利_施工类企业)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须提供相关网页打印件或网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牵头单位提供)。④凡是参与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19〕1号)及佛山市水利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佛市水利〔2020〕15号)要求在省水利厅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须提供相关网页打印件或网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牵头单位提供)。⑤凡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佛山市水利局门户网站、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我市水利工程的投标。(牵头单位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牵头人。⑦1)联合体最多由2家单位(已含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组成,联合体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投标金额的各自占比; 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如获得中标资格,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方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采购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①须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注册专业为水利),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己开通网上查询打印的广东省外供应商可提供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③需提供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是指扣除发布采购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供应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等。 注:①供应商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供应商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②对受疫情影响,供应商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应附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暂缓缴交社会保险费用的通知文件复印件或网页截图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③疫情期间,供应商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任一方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3月20日 至 2023年03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4月0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4月0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 )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投标人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
6、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
联系方式:0757-255281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茗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居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1栋1010室
联系方式:0757-222238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何工
电 话:0757-22223869
北滘镇教育办公室关于开展北滘镇中小学
研学教育服务机构入库评审的公告
一、项目背景
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的通知》(教材〔2017〕4号),以及国家旅游局发布的《研学教育服务规范》(LB/T 054-2016)《顺德区关于推进中小学生“发现顺德·研学之旅”活动的实施意见》(顺府办函〔2022〕15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推进北滘镇中小学生研学教育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二、目的意义
中小学生研学教育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和指导推动,以培养学生生活技能、集体观念、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主要通过学校组织的集体旅行或家庭亲子旅行、安排在外食宿等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实践教育活动。
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教育,旨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中小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旨在帮助中小学生“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了解国情省情、开阔眼界、增长知识,激发家国情怀,更好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感受革命光荣历史,感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感受改革开放伟大成就;旨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引导学生主动适应社会,在没有铃声的课堂中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推动项目化学习、实践性研究,促进书本知识和生活经验的深度融合,培养适应未来的关键能力;旨在推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品格高尚、富有爱心,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为扎实推进学校研学教育服务,为学生提供更好的研学课程,北滘镇采取了一系列新的方法和举措引入专业的平台和运营单位对研学教育服务机构进行统一管理和评价,对服务质量和资质过硬的研学服务机构进行优先引入,对服务考评不达标的研学服务机构进行终止合作;并重新进行公开招募吸引一批专业过硬,服务精湛优质的研学服务机构入驻为北滘教育服务。
三、项目名称
顺德区北滘镇中小学研学教育服务机构入库评审项目。
四、结算模式
本项目所有费用由北滘镇各学校开设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收取,账户资金的使用按照上级相关政策专款专用。
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本次项目服务对象:顺德区北滘镇中小学。
(二)研学教育服务时长:一般情况下,学校每学年组织安排1~2次研学教育活动。研学教育尽量避开旅游高峰期。
(三)研学教育由家长及学生按自愿原则参加,北滘镇教育办公室并不保证参与研学教育的学生数量。
(四)服务机构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及国家旅游局发布的《研学教育服务规范》(LB/T 054-2016)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必须保证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负责好学生的安全,严格管理和规范服务规程,保证让学校放心,让师生和家长满意。
(五)开展研学教育服务期间,服务机构的研学课程安排与开展方向不得与学校的正常教学活动相冲突。服务机构须具有与所提供研学教育服务相适应的研学教材、教具、师资资源,服务机构须制定详细的研学教育教学计划,在经学生(监护人)选定后,服务机构须尽职尽责、有耐心、有效率,按照既定的研学活动计划与安排提供服务。
(六)服务机构须自行聘请符合资格的研学导师履行研学教育服务并依照约定足额向其支付报酬。
(七)服务机构要积极主动地保持与北滘镇教育办公室、平台运营方的联系与配合,服务机构如发生工作人员、联系方式等变动时应该及时通知平台方,同步向北滘镇教育办公室报备。服务机构也要将学生研学教育活动实践进度、学生情况、人员变动、课程调整等内容及时告知平台方和校方,配合北滘镇教育办公室、平台方和校方落实对研学教育服务工作的追踪与考核。
(八)对于北滘镇教育办公室及平台相关项目的管理办法、考核条款等管理规定,服务机构须无条件接受,按照要求严格执行。
(九)服务机构必须保证提供的研学课程内容不违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各类教育法规要求,确保实施的课程质量。
(十)服务机构优先围绕北滘镇研学教育发布会当中的顺德区27个研学实践基地课程进行执行,在费用上要普惠性收费,对贫困家庭学生要减免相关费用。
五、报名方式
01、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7日24:00时前完成注册提交申请。
02、报名入口
北滘镇中小学研学教育服务平台。详细操作指引请参考:【机构入库流程】北滘镇中小学研学教育服务平台。
https://docs.qq.com/doc/DSURUSFVGdW9Ya0N4
03、报名流程
1.进入北滘镇中小学校研学服务平台注册并按照申请材料清单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2.资格评审小组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机构可以上传机构资质开设申请。未通过评审的机构根据审核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再次提交审核,修改重复提交不超过3次,逾期提交由机构担责。
六、机构资质要求
第一条 承办企业(机构)指资质完备、社会信誉度高、无安全责任事故的旅行社、研学教育机构或面向青少年学生的校外研学教育基地(企业、机构)。研学教育承办企业(机构)实行准入制。
第二条 研学教育承办企业(机构)准入标准:
(一)有合法的企业注册。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成立,具备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经营许可资质或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经营许可资质。
(二)有良好的企业信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企业基础信息清晰,无行政处罚信息,不在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内。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查询的企业纳税信用好。
(三)有固定的经营和办公场所,经营场所提供研学教育服务宣传品、研学课程资料、研学价目表、研学教育基地/营地介绍等。
(四)有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设有研学教育的专业部门和专职人员。配有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医务人员等开展安全教育和防控工作,为中小学生提供研学教育教育服务。
(五)有多次承接教育部门大规模中小学生活动或1000人以上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团队经验。
(六)有完备的研学教育课程体系和精心设计的研学线路。根据中小学生学段建立分级、分类的研学教育课程,适应每个学段的研学课程不少于3类,每类不低于2门研学课程。
(七)有完善的研学教育管理制度,建立研学教育档案,能有效反映研学教育质量和诚信水平。建立研学教育意见反馈制度,对中小学生及家长反馈信息和处理结果有记录。
(八)有购买保险。能够承受市场管理风险,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单人单次不低于30万元。
(九)有符合运营资质的车辆。必须使用由公安交警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认可的符合运营资质车辆,并且具有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资质企业的旅游包车,签定租车合同。
(十)有完备的安全与应急管理制度。承办机构应与学校签订《安全承诺责任书》,制定完善的研学教育突发事件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并有培训和演练纪录。建立承办机构、学校、家长的实时沟通平台,如APP、微信群、公众号、网站等。
(十一)与基地(营地)签订服务合同,并有基地(营地)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关证照资料,切实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十二)有研学导师队伍。有与不少于5名研学导师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建立合法的劳动雇佣关系,并建立实施研学导师培训制度。
(十三)产权明晰、资产优良,能够承受市场管理风险。有由第三方监管的不低于20万元储备保障资金,或经营情况每年有第三方审计并经管理部门年审合格。
(十四)经营期内无重大质量投诉、经济纠纷及重大安全责任事件。
(十五)研学教育承办方采取动态管理,运营期间如系统有检测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刻取消承办中小学生研学教育资格。
1.机构停止运营或失去相应经营资质;
2.落实安全措施不力,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服务质量投诉;
3.学校、学生、家长满意率在80%以下;
4.擅自收费或私下收费;
5.弄虚作假获得承办资格;
6.不履行合同,造成一定损失并侵犯学生和家长权益;
7.成班课程或路线出发前未及时为成班人数购买足额研学教育安全责任保险;
8.提交审核课程线路内容与实际发生的服务内容不符。
七、资料提交
(一)提供机构办学许可证或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必须具备其一)、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注册企业微信并且通过企业微信的资质认证审核后参考指引操作);
(二)2022年财务报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需加盖公司公章;
(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www.creditchina.gov.cn
(五)提交聘任研学指导师资格证书或专业培训认证证书(不少于5人);
(六)提供全职人员研学导师及社保证明(不少于5人);
(七)提供根据中小学生学段建立分级、分类的研学教育课程,适应每个学段的研学课程不少于3类,每类不低于2门研学课程;北滘镇域、顺德区域分别最少提交2门以上研学课程,且每门研学课程须附有研学手册;
(八)提交研学教育服务应急预案,与基地(营地)签订服务合同,并有基地(营地)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关证照资料;
(九)提供研学教育安全管理制度,研学部组织管理架构图、经营场所照片;
(十)提供车队合同、保险公司合同、研学教育合同举证;
(十一)提交资格声明函,公平竞争承诺书及服务质量保障承诺书(模板可在报名平台下载)。
八、遴选方式
本次招募采用资格审核制,符合服务资格的机构均可报名参加,请在报名时明确服务区域及服务类型,通过评审后即可成为北滘镇中小学研学教育服务入库机构名单,可通过平台发布研学课程与路线供辖区学校选择上架发布报名。
符合资格的服务机构应当在2023年3月27日24:00时前完成报名及资料提交,报名成功后,将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届时可通过报名平台查看审核结果,亦可通过邮箱查收审核通过通知书。
北滘镇中小学研学教育服务机构其他批次的入库评审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具体情况以北滘镇教育办公室公布为准。
九、联系方式
单位: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教育办公室
地址:顺德区北滘镇人昌路文化中心三楼北滘镇教育办公室
联系人:梁老师、范老师
联系方式:23271075、23271061
邮件:beijiaojiaoyu@sina.com
1.招标条件
建发星中创平北智谷及平北智谷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 以2302-440605-04-01-765496及2302-440605-04-01-212026号备案证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建发星中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建发星中创平北智谷及平北智谷总占地面积64952平方米(包括返村地块(平北智谷)约13514平方米,自持地块(建发星中创平北智谷)约51438平方米等),拟建设总建筑面积约258709.55平方米,地上建筑最高层数不超14层,地下1层,规划建筑高度最高为67米,发展方向为以智能制造、电子信息和人工智能为核心产业方向,以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高新科技产业基地项目。主要规划建设工业厂房、道路及相应的景观绿化等建筑物及构筑物。
本招标项目的自持地块(建发星中创平北智谷)的总用地面积514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8709.55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190000平方米。返村地块(平北智谷)总用地面积135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610日历天(具体关键节点工期详见合同附件,设计以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以经招标人审批的开工令发出之日起计,完成全部施工及采购工作,并竣工验收合格)。
2.3.1关于设计配合工作:因施工图审查导致施工图设计修改,设计单位需在5个日历天内修改完成。设计后续服务周期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止。在施工配合阶段,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中标人需在3个日历天内做出书面回复,如需出具设计变更图的,最长书面回复时间不得超过5个日历天。
2.3.2配合招标人的要求,出具设计比选方案,中标人需在3个日历天内做出书面回复,如需出具设计方案的,最长书面回复时间不得超过5个日历天;
2.3.3本工程计划工期包括了因中标人的设计未能达到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而需要修改或重新设计所增加的额外工程工期,也包括了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工程施工无法开工或工期延误而增加的额外工期,均视为中标人已经对上述工作时间作出考虑和预留。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2.4.1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地下室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人防工程、屋面工程、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室内装修工程(不含室内二次装修)、外墙装饰、门窗工程、幕墙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建筑电气工程、泛光照明、高低压配电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工程、弱电工程、防雷工程(包检测)、节能工程、室外景观绿化配套工程、道路、标识系统、建筑智能化工程、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型城市设计、汽车充电桩及必要的市政接驳等完成本项目所需内容。
1)设计部分范围及工作内容:
(1)根据本项目基础资料及相关批复等文件,完成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等建筑工程所包含的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整个建设项目全专业的概算编制)以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方案深化(包含规划总平面设计、规划管线综合、规划单体报建图等)、单体建筑设计方案、道路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设计、人防设计、标识导视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并协助发包人办理相关报批工作(包括提供CPI文件)、施工图及其文件审查服务及施工期间跟踪服务、设计技术交底、工程设计变更、专业设计配合服务、后期采购咨询服务、工程竣工验收、配合竣工图编制、配合竣工结(决)算(含审计)、直至竣工验收结束为止等后续服务,以及配合完成规划、人防、消防、防雷等相关报审工作,并根据招标人要求选派专业设计人员提供现场专业设计咨询与配合服务。
其中:
①建筑安装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人防工程、屋面工程、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室内装修工程(不含室内二次精装修)、外墙装饰、门窗工程、幕墙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建筑电气工程、泛光照明、建筑智能化工程、高低压配电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工程、弱电工程、防雷工程、节能工程、室外景观绿化配套工程、标识系统的图纸设计。
②地下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人防工程设计、停车场、设备用房等评审及施工所需的图纸设计;
③基坑支护: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处理、基坑与边坡支护、降排水设计等评审及施工所需的图纸设计;
④室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室外总体工程(含室外景观绿化、广场设计、对外连接出入口、主体建筑设计配套的附属设施及构筑物、大门围墙、道路、路灯、夜景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外立面夜景亮化)、室外供水供电、燃气、通讯、闭路有线、宽带、局域网络、安防、污水处理、雨水排水、消防系统水池、泵房等)、海绵城市及与市政管网接驳、边坡、排水设施等工程等评审及施工所需的图纸设计及指标计算等。
(2)负责施工期间的技术咨询及现场配合工作;
(3)配合招标人完成本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2)施工部分范围及工作内容:
(1)工程施工:按照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的招标范围、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含二次深化图纸)、经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预算的清单内容进行工程施工总承包及相关配套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安装、包报建、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等。
施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①土建工程:建筑、结构、屋面、门窗、装修装饰、绿色建筑、园林景观、人防、场平、护坡、地基处理、基坑支护、海绵城市等工程;
②设备安装工程:给排水、排污、电气、智能化、消防、暖通、节能、高低压变配电工程、市政供水、燃气工程、照明、电梯、防雷等工程;
③管网系统;
④道路、标识导视系统等;
⑤安防系统;
⑥信息化工程;
⑦临时用水、用电、白蚁防治等;
⑧有关的专业深化设计、检验检测等;
⑨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和协助办理施工报建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⑩办理施工阶段各项行政部门开工前置手续直至领取施工许可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工人工资分账管理、施工许可手续,除按规定由招标人缴交的行政管理费用外,其余费用已在投标折扣中综合考虑;
⑪协助组织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包括消防验收、规划验收、环保验收、防雷验收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各项专业验收及涉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手续及证明,按要求整理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并办理移交手续;
⑫负责施工管理配合服务,对由招标人另行发包的其他工程提供配合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检测、造价咨询、监理的配合工作;
⑬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包括且不限于:相邻街道居委、公安派出所、交通部门、质安监、建管、城管等;
⑭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
(2)施工图预算及结算编制:在招标人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完成变更、结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
(3)竣工图编制:应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现场测量、文书文本等为编制竣工图而开展和完成的工作。
2.4.2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最高投标限价为 649,649,400 元,其中: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7,114,500 元,工程建安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642,534,900 元。
2.5承包方式:包设计、包人工、包材料、包安装、包报建、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等,投资可控。
2.6 质量标准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6.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本项目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颁布的有关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满足招标人的相关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审图机构的审查。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2.6.2 海绵城市设计:依据《海绵城市建设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体系》(建质函[2016]18号)、《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建城函[2014]275号)、《佛山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佛府办[2017]12号)、《佛山市海绵城市规划要点和审查细则》等,达到相关国家和省、市级设计规程(规范)要求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
2.6.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6.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确保无发生安全事故。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及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合伙设立的设计事务所除外)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4.2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和结构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和机电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设计成员单位满足)
(2)工程施工资质: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满足)
4.3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设计成员1个,施工成员1个),且应由具备上述4.2(2)资质承担施工工作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3.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3.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资格审查条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3.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3.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3.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即须同时具备资质类别为“工程设计企业”及“建筑业企业(施工)”;如为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其对应资质类别)。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或网页截图)。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人提供)
4.6.1对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锁定状态。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拟派本项目总负责人没有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3个月(扣除发布变更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即2022年 12月至2023年2月)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总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本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其它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6 项目总负责人如具备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条件,可兼任1个施工管理机构的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两个施工管理机构的项目施工负责人。
4.7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人提供)
4.7.1对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2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 专业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7.2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锁定状态。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4.7.4 需提供投标人近3个月(扣除发布变更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即2022年 12月至2023年2月)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7.5 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本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其它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7.6 项目总负责人如具备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条件,可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1个施工管理机构的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两个施工管理机构的项目施工负责人。
注:投标人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使用有效期内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4.8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设计成员提供)
4.8.1对拟派设计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4.8.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8.3需提供投标人近3个月(扣除发布变更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即2022年 12月至2023年2月)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9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变更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在“信用佛山”、佛山应急管理部门和佛山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示有限制参与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限制投标且处于限制投标期内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11对投标人企业承担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4.11.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设计成员提供为准)近三年(自本工程变更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4万㎡或单项合同建安费≥8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②合同关键页等的复印件。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11.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为准)近三年(自本工程变更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4万㎡或单项合同金额≥8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②合同关键页等的复印件。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业主证明(业主证明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 3 月 2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4 月 12 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3年 4 月 12 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 一 室( 212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变更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yjx.nanhai.gov.cn/jyh/ggzy/index.html)、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9.5 本项目分为自持地块(建发星中创平北智谷)及返村地块(平北智谷)两个建设项目,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合并招标工作指引的通知》(佛政数〔2021〕26号)的规定,本项目的两个地块的工程应分别组建不同的施工管理机构,其中项目施工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须分别委派。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建发星中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庆怡路7号海创大厦1座2912室
联 系 人: 赵工
电 话:18588861379
邮 编:52820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808室
联 系 人:梁启健、霍雨生
邮 编:528200
电 话:0757-86283490-802/805
传 真:0757-86283490
电子邮件:bjzj_g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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