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紧急提醒:去过这些地方的,请立即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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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日期以来以及与通报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合的来(返)佛山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备,并配合疫情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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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从外地来(返)佛山前在始发地检测1次核酸,并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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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来(返)佛山的人员,建议抵佛后进行“3天2检”核酸检测(第1、3天)。行程卡带星号的人员,核酸检测“7天3检”(至少第1、3、7天检测,第5天建议增加1次)。上述核酸检测期间,不参加聚餐聚会,减少社交活动,减少不必要出行。如发现近期有本土病例疫情地市旅居史,特别是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合的,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或致电12320,主动配合落实健康管理等措施。
(详情请扫码查看佛山核酸检测可视化地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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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各级疾控中心、12320电话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所有粤康码“红码”和“黄码”人员;请第一时间向所在居委(村委)、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医学隔离等健康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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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自行购药、服药,应立即报告,及时就近至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行史,就诊过程中请做好个人防护并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佛山市在货车司机(外省来佛)及其关联重点场所人员排查中新增发现2例无症状感染者
4月7日,我市在货车司机(外省来佛)及其关联重点场所人员排查中新增发现2例无症状感染者。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1:男,29岁,西樵科技工业园工作人员。
无症状感染者2:男,31岁,南庄易运农产品交易中心工作人员。
以上两人均是在对4月6日我市通报货车司机(外省来佛)阳性个案关联重点人群排查中发现,经佛山市疾控中心复采复检结果阳性,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医学观察,密接、次密接和所涉重点场所已落实管控。累计开展重点人群核酸筛查26万多人,结果均为阴性。
请市民朋友积极配合街道、社区采取必要的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好个人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安全距离。同时要尽快完成全程疫苗接种,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佛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
2022年4月7日
各镇(街道)经发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省以上科学技术奖培育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20〕11号)文件要求,我局将组织申报2022年禅城区省以上科学技术奖培育项目工作。各企事业单位有成熟科技成果并计划申报的,请尽快做好成果评价及成果登记工作。由于成果评价和成果登记前期工作量较大和时间较长,为使申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具体申报以正式文件通知为准: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必须是禅城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应用推广,或者第一完成单位为禅城区内企事业单位与国内外合作开发的成果。
(二)申报项目必须经过科技成果评价并已进行科学技术成果登记。
(三)申报项目要求研究成果整体推广应用时间2年以上,并已取得相关专利授权或软件著作权或论文发表。
(四)同一第一完成人每年只能申请入库项目2 项,同一第一完成人在库项目不超过3 项。
二、申报步骤
第一步:科技成果评价(申报单位自行委托有资质的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进行成果评价。如通过验收并已进行市级以上科技成果登记的科技成果,无需再评价);
第二步: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第三步:申报禅城区省以上科学技术奖培育项目。
三、科技成果登记流程
(一)市级及以下政府财政资金或非财政投入设立的科技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登记选择区经科局作为审核登记机构。流程如下:
1.填报。各申请单位人员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进行填报。
2.系统提交申请。各申请单位申报人登录平台填写“科技成果登记表”并附上其他相关资料,由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后提交至区经科局。
3.形式审查。区经科局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材料,并提出审核意见。
4.提交纸质材料。形式审查通过后,各申请单位在系统打印纸质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交至区经科局。
5.公示。经审核纸质材料符合要求后,区经科局在官网上公示30个自然日,同时成果完成单位应在本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
6.批复。对公示无异议的科技成果登记,区经科局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上批复并制作证书。各申报单位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证书。
(二)由省级财政资金设立的科技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登记选择广东省科学学与科技管理研究会或广东省未来预测研究会两家审核登记机构。
四、科技成果登记资料
(一)相关的评价证明(鉴定证书或评价报告,科技评价专家要有5名或者5名以上有高级技术职务的专家、科技项目验收报告、行业审定证明、软科学成果评审证书、新产品证书、新品种证书等);
(二)已授权的知识产权证明(有效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等)和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学术专著;
(三)技术研究总结报告;
(四)第三方应用证明及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
(五)对成果按贡献大小排序的加盖公章的完成单位名单及其本人签名的完成人员名单。
五、联系方式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金融科,何伟东,电话:82340445;
地址: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8楼808之二室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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