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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余热锅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2-04-20     人气:981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本招标项目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余热锅炉采购项目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余热锅炉采购项目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佛山三水区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为1800t/d,配置2×900t/d机械炉排炉焚烧线及对应配套系统。


2.3 供货周期为:


在合同签订后第3个月内完成第一台炉第一批货(钢架、平台扶梯、栏杆格栅板)供货,并在第5个月内第一台炉供货完毕,第二台炉起止供货时间较第一台炉依次延后一个月,具体供货顺序应满足安装施工顺序;预埋螺栓供货须满足土建施工进度要求,具体供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安装完成、具备调试条件后协助招标方完成合同供货范围内的设备调试。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77000000 (元)


2.5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余热锅炉采购项目,采购规格及数量如下:


标段名称:1标段


标段招标范围: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余热锅炉采购项目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7700万元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R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广东省、佛山市主管部门的有关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2.8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第3个月内完成第一台炉第一批货(钢架、平台扶梯、栏杆格栅板)供货,并在第5个月内第一台炉供货完毕,第二台炉起止供货时间较第一台炉依次延后一个月,具体供货顺序应满足安装施工顺序;预埋螺栓供货须满足土建施工进度要求,具体供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安装完成、具备调试条件后协助招标方完成合同供货范围内的设备调试。


2.9交货地点:由中标人将货物送至招标人所在地的指定地点。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要求


4.2.1设备制造制造商具有有效的中国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


4.2.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ISO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如为代理商投标,需同时提供制造商有效的ISO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4.2.3 同一品牌的货物只允许一个投标单位投标。


4.2.4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2.5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2.6投标人为投标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有效的授权文件;


4.3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3.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3.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3.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3.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3.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3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 4000万元 或以上的单炉垃圾处理量不低于750t/d机械炉排炉的余热锅炉合同业绩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例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5 月 17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5 月 17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同福路10号佛山市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潘小姐      


电    话:0757—8721686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招标四部


邮    编:510045


联 系 人:秦工、戴工


电    话:020-66341972、66341720


传    真:66341796


电子邮件: pdf628@126.com      


2022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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