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余热锅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余热锅炉采购项目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佛山三水区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为1800t/d,配置2×900t/d机械炉排炉焚烧线及对应配套系统。
2.3 供货周期为:
在合同签订后第3个月内完成第一台炉第一批货(钢架、平台扶梯、栏杆格栅板)供货,并在第5个月内第一台炉供货完毕,第二台炉起止供货时间较第一台炉依次延后一个月,具体供货顺序应满足安装施工顺序;预埋螺栓供货须满足土建施工进度要求,具体供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安装完成、具备调试条件后协助招标方完成合同供货范围内的设备调试。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77000000 (元)
2.5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余热锅炉采购项目,采购规格及数量如下:
标段名称:1标段
标段招标范围: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余热锅炉采购项目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7700万元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R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广东省、佛山市主管部门的有关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2.8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第3个月内完成第一台炉第一批货(钢架、平台扶梯、栏杆格栅板)供货,并在第5个月内第一台炉供货完毕,第二台炉起止供货时间较第一台炉依次延后一个月,具体供货顺序应满足安装施工顺序;预埋螺栓供货须满足土建施工进度要求,具体供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安装完成、具备调试条件后协助招标方完成合同供货范围内的设备调试。
2.9交货地点:由中标人将货物送至招标人所在地的指定地点。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要求
4.2.1设备制造制造商具有有效的中国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
4.2.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ISO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如为代理商投标,需同时提供制造商有效的ISO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4.2.3 同一品牌的货物只允许一个投标单位投标。
4.2.4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2.5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2.6投标人为投标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有效的授权文件;
4.3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3.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3.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3.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3.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3.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3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 4000万元 或以上的单炉垃圾处理量不低于750t/d机械炉排炉的余热锅炉合同业绩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例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5 月 17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5 月 17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同福路10号佛山市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
联 系 人:潘小姐
电 话:0757—8721686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招标四部
邮 编:510045
联 系 人:秦工、戴工
电 话:020-66341972、66341720
传 真:66341796
电子邮件: pdf628@126.com
2022年 4 月 19 日
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垃圾抓斗起重机、灰渣抓斗起重机、汽机房桥式起重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垃圾抓斗起重机、灰渣抓斗起重机、汽机房桥式起重机采购项目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佛山三水区白泥坑垃圾卫生填埋场内
2.2 项目规模:本次招标包括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垃圾抓斗起重机、灰渣抓斗起重机、汽机房桥式起重机设备的采购,它提出了该系统(设备)的设计、结构、性能、运输、储存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供货包括2台垃圾抓斗起重机(配3台垃圾抓斗)、2台灰渣抓斗起重机(配3台灰渣抓斗)及1台汽机房桥式起重机。
备注:垃圾抓斗起重机、灰渣抓斗起重机为交钥匙工程。由投标方负责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取证等工作;汽机吊为整套供货,现场指导安装,调试由投标方负责进行,招标方配合。
2.3 供货周期为:
(1)垃圾抓斗起重机和灰渣抓斗起重机(为交钥匙工程)供货时间(暂定):2023年6月1日,3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取证工作。
(2)汽机房桥式起重机供货时间(暂定):2023年6月1日。接到招标方安装通知后5天内派专业人员到现场指导安装。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1100 (万元)
2.5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垃圾抓斗起重机、灰渣抓斗起重机、汽机房桥式起重机采购项目,采购规格及数量如下: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综合单价包干R固定总价包干。
2.7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广东省、佛山市主管部门的有关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2.8交货时间:
(1)垃圾抓斗起重机和灰渣抓斗起重机(为交钥匙工程)供货时间(暂定):2023年6月1日,3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取证工作。
(2)汽机房桥式起重机供货时间(暂定):2023年6月1日。接到招标方安装通知后5天内派专业人员到现场指导安装。
2.9交货地点:由中标人将货物送至招标人所在地的指定地点。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要求
4.2.1投标人必须是垃圾抓斗起重机的制造商。
4.2.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参数级别为B级或以上)。
4.2.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4 同一品牌的货物只允许一个投标单位投标。
4.2.5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2.6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3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3.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3.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3.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3.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3.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供货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3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 800万元 或以上的抓斗容量8m3(起重量12.5T)及以上的起重机合同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例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5 月 17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5 月 17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同福路10号佛山市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
联 系 人:潘小姐
电 话:0757—8721686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招标四部
邮 编:510045
联 系 人:秦工、戴工
电 话:020-66341972、66341720
传 真:66341796
电子邮件: pdf628@126.com
2022年 4 月 19 日
2022年南海区各镇街
积分入学工作日程出炉
记得提前准备好材料哦
南海区各镇(街道)
积分入学受理时间
桂城街道
2022年4月18日-4月29日(周六除外)
九江镇
2022年5月6日-5月18日(10个工作日)
西樵镇
2022年4月24日-5月7日(节假日除外)
丹灶镇
2022年4月13日-5月24日(节假日除外)
狮山镇
2022年4月18日-4月29日(周六除外)
大沥镇
2022年4月25日-5月10日(节假日除外)
里水镇
2022年4月18日-4月29日(周六除外)
积分入学对象
未曾入读公办小学或初中起始年级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小学为201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初中为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可在其居住地所在村(居)新市民积分窗口为子女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新生排名。(夫妻双方同为南海区新市民的,只需积分高的一方申请即可。)
申请材料
必须提交的资料:
填写《2022年南海区新市民积分入学申请表》;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南海区办理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不足以证明亲属关系的,须同时提供出生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
选择性提交的材料:
具体可参考《2022年南海区新市民积分计分标准和证明材料一览表》( 点击即可查看 )
注意:新市民家长务必确保所提交的积分入学申请材料真实有效,若发现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或作虚假承诺的,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积分申请资格;已取得入学资格的,取消其相应资格,所得积分清零,且两年内不得申请积分制服务。
申请流程
(1)申请人向居住地所在村(居)新市民积分窗口一次性提交积分入学申请材料并领取受理回执。
(2)镇(街道)积分办根据镇(街道)教育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联合教育部门公布积分分数情况,并进行公示。新市民可留意受理点或学校的宣传栏,可关注“南海政法 社会善治”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南海政法网”进行查询。
(3)镇(街道)教育部门根据公布的入学指标数和排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新市民子女入读公办学校,新市民可留意受理点的宣传栏,也可登录“南海区人民政府网”、镇(街道)政务网、拨打教育部门咨询电话进行查询。
各镇(街道)积分办、教育办
联系电话
积分办
桂城街道:86785316
九江镇:86589339
西樵镇:86803502
丹灶镇:85413606
狮山镇:86688170
大沥镇:85573216
里水镇:85620997
教育办
桂城街道:81287335、86763863
九江镇:86507851、86589026
西樵镇:86896781
丹灶镇:85448823、85411970
狮山镇:86689662
大沥镇:85526373、85510510
里水镇:85613163
温馨提示
南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的安排次序是:
先户籍生→再政策性借读生→后普通借读生(积分生)
先满足户籍生,再到政策性借读生,仍有学位剩余的再安排积分入围的普通借读生。预计今年积分学位较少,建议新市民家长做好回户籍地就读或到民办学校报名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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