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部分调整管控区域的通告
关于调整我市部分管控区域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风险研判,4月20日零时起对我市南海区部分管控区域进行调整。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解除桂城街道三山物流园浴室、茶室封控区管理,解除三山物流园浴室、茶室前停车场区域管控区管理,解除三山物流园停车场防范区管理;
二、解除大沥镇广佛路46号富景大厦二期6栋1至3梯(除501房)封控区管理,将1至3梯5楼其他房间调整为管控区,1至3梯4楼和6楼调整为防范区;
三、解除大沥镇广佛路46号富景大厦二期6栋4至10梯管控区管理,解除富景大厦二期3至5栋、明和楼、仲宇楼、富景大厦院内一层商铺防范区管理。
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严禁聚集”管理,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人员非必要不离开”管理。相关管控区域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请管控区域内的市民朋友按有关管理措施执行,并积极配合镇、村(社区)采取必要的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由此给市民朋友出行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封控区、管控区内市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禅城区:88881200,南海区:81812345。
解封的区域恢复常态化疫情管理,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以及场所通风、清洁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加强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和场所管理,避免人员聚集、扎堆,并规范做好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货物收取、开拆、登记、仓储等工作。
佛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
2022年4月19日
为筑牢疫情防控防线,严格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道路货运渠道传播,切实保障货车司机健康,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日前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提醒货车司机要做好七项疫情防控措施。
七项疫情防控措施包括:安全上路第一条,全程接种新冠疫苗;健康监测要做到,行车路线确定好;防护用品要带全,正确使用保平安;途中停车少聚集,独自用餐更安全;待人卸货有距离,防护消毒要牢记;带病工作不可取,出现症状早就医;运输结束别大意,提前报备要积极。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特别提醒,货运司乘人员应每天开展自我健康监测,确保身体状况良好,自我核查健康码和行程卡,并提前做好核酸检测,确保在佛期间全程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在抵达佛山市的24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检测采样,可在高速公路出口核酸检测点检测,在核酸检测结果出来之前,须严格执行“两点一线”管理措施。
规划路(朝安路至支十四路)道路、支十六路(朝安路至支十四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规划路(朝安路至支十四路)道路工程项目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禅发改核准〔2021〕2号批准(备案)建设,支十六路(朝安路至支十四路)道路工程项目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禅发改核准〔2021〕1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骐升市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
本项目规划路(朝安路至支十四路)、支十六路(朝安路至支十四路)道路工程施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朝安路东侧、丰收 涌北侧、佛山涌西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规划路(朝安路至支十四路)、支十六路(朝安路至支十四路)道路工程施工项目主要包括以下两条道路:
(1)规划路(朝安路至支十四路)道路工程。新建道路,路线为东西走向,西起现状朝安路,东至支十四路,道路红线宽20m,道路长度约508.42m,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30km/h,双向四车道,于道路两侧布设人行道。占地面积11125.5平方米。
(2)支十六路(朝安路至支十四路)道路工程项目。新建道路,路线为东西走向,西起现状朝安路,东至支十四路,道路红线宽15m,道路长度约487.8m,采用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20km/h,双向两车道,于道路两侧布设人行道。净用地面积为7500.14平方米。
2.3 定额工期: 86 日历天,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2年6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2年9月1日 。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4921785.49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规划路(朝安路至支十四路)、支十六路(朝安路至支十四路)道路工程施工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雨、污)工程、交通工程、结构工程、信号灯监控、照明工程。包括招标图纸和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R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不得提高资质标准。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招标人可以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5.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1 年 10 月至 2022 年 3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8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1 年 10 月至 2022 年 3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0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5 月11 日 09 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5 月 11 日09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10.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法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骐升市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朝安南路2号丰收街菁创聚青年社区2座3楼
邮编:528000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757-83870546
电子邮件:18810870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紫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3楼
邮编:528000
联系人:郭小姐
电话:0757-82321533
电子邮件: 416092890@qq.com
2022 年 4 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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