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街培英楼小区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 项目名称:新华街培英楼小区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1892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4月20日 0时0分~2023年5月10日 10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18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930.537254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的要求设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5月10日 10时30分 - 2023年5月10日 12时0分
- 开标地点:第3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4月20日 0时0分 - 2023年5月10日 10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5月10日 10时15分 - 2023年5月10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3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广东烟草清远市有限公司连南瑶族自治县分公司经营业务用房项目补充公告
广东烟草清远市有限公司连南瑶族自治县分公司经营业务用房项目(项目编号:JG2023-1855),于2023年4月18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调整。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矛盾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
招标公告修改如下: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第五条第3点 |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9686258.62元。 |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9566523.59 元。 |
-
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第一章一、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条 |
1、投标保证金额度:40万元人民币。 |
1、投标保证金额度:35万元人民币。
|
第一章一、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1条 |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9686258.62元。 |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9566523.59 元。 |
第一章一、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条 |
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 1166978.5 元(其中:土建装修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 728252.87元;安装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 317445.57 元;门卫房、收发室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 8409.54 元;室外及其它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 112870.52 元),暂列金额为0元,暂估价为 652948.4 元(其中:土建装修工程暂估金额为: 20000元;安装工程暂估金额为:317948.4元。门卫房、收发室工程暂估金额为:0元。室外及其它工程暂估金额为:315000元)。(非竞争性费用明列了单价或合价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
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 751332.7元(其中:土建装修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317207.17元;安装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315223.19 元;门卫房、收发室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6031.82元;室外及其它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112870.52元),暂列金额为0元,暂估价为 652948.4 元(其中:土建装修工程暂估金额为: 20000元;安装工程暂估金额为:317948.4元。门卫房、收发室工程暂估金额为:0元。室外及其它工程暂估金额为:315000元)。(非竞争性费用明列了单价或合价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一章一、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6条 |
工程成本警戒价为 18701945.689 (招标控制价的95%)元。 |
工程成本警戒价为 18588197.4105 (招标控制价的95%)元。 |
第二章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条款号45.1 |
现文:45.1若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中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招标控制价*D%(D的取值范围为[94,100],本项目D取值为100)的(具体金额为: 19686258.62元),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
现文:45.1若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中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招标控制价*D%(D的取值范围为[94,100],本项目D取值为100)的(具体金额为: 19566523.59 元),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
45.1若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中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招标控制价*D%(D的取值范围为[94,100],本项目D取值为100)的(具体金额为: 19686258.62元),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
45.1若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中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招标控制价*D%(D的取值范围为[94,100],本项目D取值为100)的(具体金额为: 19566523.59 元),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
三、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单位:广东烟草清远市有限公司连南瑶族自治县分公司
日 期:2023年4月20日
- 项目名称: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北区标准化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68亩地块)横一路市政道路建设工程监理
- 项目编号:JG2023-1866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4月20日 0时0分~2023年4月24日 16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40.86
- 投标人资格条件:3.投标人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独立法人;(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执业单位须为本单位。 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的通知》并按该平台的办事指南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信誉要求:自 2022年11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及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执业单位须为本单位。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5月10日 9时0分 - 2023年5月10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综合业务厅(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4月20日 0时0分 - 2023年5月10日 9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5月10日 8时30分 - 2023年5月10日 9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综合业务厅(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