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顺德高新区道路及河涌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度顺德高新区道路及河涌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5月1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6-2023-03536
项目名称:2023年度顺德高新区道路及河涌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59,604.5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3年度顺德高新区道路及河涌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059,604.58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清扫服务 | 2023年度顺德高新区道路及河涌保洁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059,604.58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一年(2023年5月19日至2024年5月18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须有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下列任意一项证明资料:1)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要求: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要求:资信证明书内容应能够清晰准确反映投标人最近6个月内(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计算)的商业信誉情况和满足采购文件有关要求,且其符合性及有效性将以采购人审查结果为准。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度顺德高新区道路及河涌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只允许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中小微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度顺德高新区道路及河涌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要求:1)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官网网站的查询页面打印件,页面无法打印的可以截图打印,打印件须体现供应商单位全称、查询时间和查询网址,查询时间不能早于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查询结果如显示无供应商信息的,亦须按照上述要求打印。3)上述查询结果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4月21日 至 2023年04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5月1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智慧云平台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智慧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投标人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
6、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德富路68号
联系方式:0757-263628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茗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居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1栋1010室
联系方式:0757-222238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何小姐
电 话:0757-22223869
佛山市茗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21日
项目概况
杏坛镇2023年零星市政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F-F-23-G002
项目名称:杏坛镇2023年零星市政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杏坛镇2023年第三阶段零星市政工程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16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杏坛镇2023年第三阶段零星市政工程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16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8个月,服务期内预算金额用完合同终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即2022年10月至2023年03月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参照附件格式,提供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2021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如有)】,或提供基本户开户行出具(出具时间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内)的资信证明。(或参照附件格式,提供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附件格式提供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杏坛镇2023年第三阶段零星市政工程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全部货物的制造商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对应的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划分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杏坛镇2023年第三阶段零星市政工程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注:根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该项资质进行相应调整,为确保换证工作的平稳过渡,该项资质设置1年过渡期,若供应商的资质证书为旧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须具备的资质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为保持原项目兼投不兼中原则,“杏坛镇2023年零星市政工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1、采购包2中标供应商将不具备评审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3日至2023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5月15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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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757-273883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市腾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滘社区凤翔路41号顺德创意产业园C栋407号
联系方式:0757-263839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饶先生、梁先生
电话:0757-26383926
佛山市腾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23日
杏坛镇2023年零星市政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文件(2023042104).pdf(1).pdf
勒流街锦丰股份合作经济社(中安组)物业竞投公告
勒流街锦丰股份合作经济社(中安组)定于2023年5月5日下午4时在勒流新城中安组康乐中心对本组中安幼儿园进行竞投。
一、竞投资格要求:参与竞投者必须是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广东省户籍居民。凡有拖欠本组一切款项的人员,必须在报名前交清所拖欠的全部款项,否则无权参与竞投。
二、请有意参加竞投者在2023年4月25日至5月4日(上班时间内)到本组指定的银行存入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作交易保证金。并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带备银行转账凭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锦丰股份合作经济社办理报名手续,领取竞投资料、竞投保证金收据。逾期不予受理。存款人、报名人和入场竞投人必须一致。
开户银行:顺德农商行众涌支行
账号:06168600700314
账户全称: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锦丰股份合作经济社
报名地址:勒流街锦丰中路1号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25530287
锦丰股份合作经济社(中安组)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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