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澜南路64号内A地块出租项目竞价公告
石湾镇街道农村集体资产交易项目竞价公告
金澜南路64号内A地块出租项目(项目编号:立J2023040007)于2023-5- 10 日上午9:30在石湾镇街道办事处2号楼五楼565室进行竞价,本项目采用一次报价(现场递交报价表)的方式进行。 | |||||||||||||
一、竞价项目基本情况 | |||||||||||||
资产编号 | 资产名称 | 面积 | 租赁 年限 | 竞价保证金 | 交易底价 (含税) | 递增 | 合同保证金 | ||||||
20500020001 | 金澜南路64号内A地块 | 4939.36㎡ | 6年 (第4-6年如遇到征地拆迁或提升改造等,则合同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 100000元 | 9元/月/㎡(其中租金5元,管理费4元) | 每三年租金递增1元/月/㎡,管理费不递增 | 133363.8 | ||||||
二、备注:1、免租期1个月;2、该资产只能用于停车场、训练场,不能用作住宿或批发市场等环境污染的行业,同时经营项目须符合国家环保法要求;3、该资产不能进行规划报建;4、约180-200个车位,最终车位数量以移交为准。 | |||||||||||||
三、竞价人(单位)准入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
四、竞价规则: 本项目采用一次报价(现场限时5分钟内递交报价表)方式竞价,按照不低于最低限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方。 (1)项目以本公告第一点竞价项目基本情况中的交易底价进行竞价(报价增加部分会加入租金当中,管理费4元不增加,报价加价幅度须为0.1元的整数倍),有2家或以上条件相同的,原租户有优先竞得权,如无原租户则以抽签形式确定最终竞得方。 (2)任一竞价方不按照出价规则填写的视为无效出价; (3)无人提出竞价申请的,另行组织交易。 | |||||||||||||
五、领取资料: 竞价人(单位)可于2023- 5 - 4 至2023- 5 - 9 的上午8:30-11:30和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携以下资料到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前台(石湾镇街道办事处2号楼5楼前台)索取《竞价文件》: 自然人:应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复印件(核原件)、符合竞价方准入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核原件)。非本人参与竞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含签名)。 法人及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参与竞价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核原件)、符合竞价方准入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核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竞价的,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加盖公章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 |||||||||||||
六、竞价保证金 竞价方必须在2023年5月 9 日下午17:00时前向指定账户存入参与的项目的竞价保证金并到账,交易所不提供查账服务,竞价当天竞价方凭银行进账单作为资格审核条件之一。 竞得方:公共资源交易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发包单位提供的《保证金退还(暂缓)通知单》、《租赁合同》办理保证金退还(暂缓)相关手续,因发包单位不及时提交相关资料,造成竞价保证金退还时间超过上述规定时限的,公共资源交易所不承担延后退还保证金的责任,由于竞得方单方面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 非竞得方:在竞价会结束当日至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前,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提供《保证金退还(暂缓)通知单》给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共资源交易所于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证金退还(暂缓)相关手续。 | |||||||||||||
七、资格审核时间:2023-5- 10 日 上午 9 :00— 9 : 30;竞价时间:2023- 5- 10 日上午 9 : 30,逾期恕不接受。(由于场地车位紧张,请各位潜在竞价人尽量提前安排到场。) 地点: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石湾镇街道办事处2号楼五楼565室) | |||||||||||||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以实物移交为准,竞价会当日不进行本交易项目的相关答疑,有意竞价人(单位)在报名参与竞价前须自行向发包方详细了解本项目情况,一旦参与报名,即视为完全认可本项目。交易所不负责对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标的物及方案的合法性和可行性进行查核。 (2)本公告仅为项目基础性条款,具体方案以《竞价文件》为准。 | |||||||||||||
九、联系方式 | |||||||||||||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黎冲村东风股份经济合作社 | 联系地址 | 黎冲村委会 | |||||||||||
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13068607837 | ||||||||||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1号楼222室 | |||||||||||
联系人 | 麦先生 | 联系电话 | 83109332 | ||||||||||
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副楼五楼557室 | |||||||||||
联系人 | 简先生 | 联系电话 | 83105993 |
各有关单位: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对禅城区无线电管理监测站代维进行询价采购,请各企业积极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
禅城区无线电管理监测站代维
二、项目时间:
2023年5月起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三、项目内容: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禅城区政府岭南大院无线电监测数据控制中心(监测站)、南庄镇政府无线电监测站、南庄绿岛湖无线电监测站、石湾软件园无线电监测站、张槎街道办无线电监测站、禅城区通济大院无线电监测站等技术设施运行保养、维护、耗材等。
四、企业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完全满足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递交材料要求
相关企业关于本项目的报价(详见附件)。
六、报价须知
1.有意向的企业请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向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含工作方案、价格等。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2.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密封包装,封袋写明项目名称、企业名称、报价日期、联系方式后递交至本单位,逾期送达的恕不接受。
七、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11日17时止。
2.地址: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禅城区政府1号楼11楼1115室。
3.未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接受。
八、工作程序
1.企业向采购方递交报价等材料。
2.采购方根据企业递交的材料,结合工作需求,确定服务对象。
3.采购方与企业签订服务合同,按合同约定事项实施。
九、联系事项
联系人:李汉林
电话:0757-83283350
地址: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禅城区政府1号楼11楼1115室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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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三水科创实验学校(原华师附属三水学校)第一期设备采购——电器设备采购及安装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 |
二、采购品目名称: |
三、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
四、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
五、联系事项 |
(一)采购人:地址: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发布人: |
发布时间: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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