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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乐从镇新宁村公租房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3-05-05     人气:648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乐从镇新宁村公租房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

项目概况        

                

乐从镇新宁村公租房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5月1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440606-2023-03850


采购项目名称:乐从镇新宁村公租房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75,872.23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乐从镇新宁村公租房改造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975,872.23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记载的日期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有效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附件)或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税票)和社会保障资金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附件)或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之一即可:①具有相应资格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磋商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的,如成立时间不足6 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响应承诺函》,并填写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附件)或提供《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的标准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乐从镇新宁村公租房改造项目):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乐从镇新宁村公租房改造项目):


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


2)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查询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当日在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响应承诺函》。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 4 月 28 日 至2023年 5 月 9 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 5 月 10 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智慧云平台。


五.开启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 5 月 10 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智慧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 )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投标人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


6.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沿江路2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0757-283319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逢沙村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一期13楼1308室


联系方式:0757-223132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0757-2231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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