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荷城街道2023年薇甘菊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荷城街道2023年薇甘菊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SD202311038
项目名称:荷城街道2023年薇甘菊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元(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最高限价:¥800,000.00元(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荷城街道2023年薇甘菊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
荷城街道2023年薇甘菊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
备注:详见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需求书”。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包括防治实施期和保养期)12个月。秋季防治工作要在9月底前完成首次喷杀任务,次年春季防治工作在次年5月底前完成首次喷杀任务。(整改期限:秋季防治为11月底前、次年春季防治为7月底前)。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若供应商为2023年成立的,则须提供2023年任一月的财务报表(内容含盖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2、提供扣除发布磋商公告当月,投标截止月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扫描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相关证明。)。3、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承诺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扣除发布磋商公告当月,投标截止月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承诺函》或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中小企业评审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①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采购类别选择对应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②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③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按要求完整填报所有信息。(2)监狱企业评审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承诺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承诺函》)
(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丙级或以上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09日至2023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可下载磋商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586号之二商铺
五、 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586号之二商铺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取消报名环节,有意参加投标响应的供应商可通过以下公示网站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等资料,并按磋商文件要求参与响应。
公示网站(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
(二)中国政府采购网可下载采购文件,文件不一致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为准,中国政府采购网是法定指定网站。
(三)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八、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林业工作站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638号
联系电话:0757-886291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市睿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586号之二商铺
联系方式:0757-886383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小姐
电话:0757-88638322
项目概况
番村涌临时活水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2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4-2023-03648
项目名称:番村涌临时活水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76,994.8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番村涌临时活水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476,994.82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为9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本工程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番村涌临时活水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番村涌临时活水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必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若有新规定的,按其新规执行)。
(4)供应商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1.供应商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的企业类型为水利-施工类企业。 2.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19〕1号)及《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3.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水利工程的投标(响应)。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08日 至 2023年10月1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2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0月2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城建水务综合事务中心(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水利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
联系方式:0757-833157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一座1704
联系方式:0757-831306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小姐
电 话:0757-83130602
项目概况
佛山市三水区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1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ZZB23JJ0926
项目名称:佛山市三水区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71,110.4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三水区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771,110.45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完工期为3个月,试运行1个月,维保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1)证明材料 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要求: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提供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1)财务状况报告: 要求:提供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 (2)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要求: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提供承诺函。(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近1个月的财务报告;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三水区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08日 至 2023年10月1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0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的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三水区司法局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沙头大道1号
联系方式:0757-877303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秉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西南大道1号银河广场1座919
联系方式:0757-87719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工
电 话:0757-87719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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