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全厂设备系统调试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三发改核准[2022]1号、三发改核准[2022]2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本项目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全厂设备系统调试技术服务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佛政数监管核〔2022〕28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服务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西河村白泥坑垃圾卫生填埋场内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建设总处理规模为1800 吨/日,配置 2×900t/d 机械炉排炉焚烧线及对应配套系统(包括烟气净化系统及辅助系统等),配置 1×50MW 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本项目为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全厂设备系统调试技术服务,具体详见技术需求书。
2.3 服务周期:
中标人应在2023年11月15日(暂定,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进驻现场开展工作,调试试运结束工期为全厂机组72+24小时试运行后3个月(日历日)完成,性能测试期为完成72+24小时连续试运行并对存在的缺陷和问题进行有效处理后,进入试生产阶段的第3~4个月。同时需服从现场整体工期要求。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800000.00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调试技术服务范围包括由设备厂家、广州华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及广东南海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设计的全部工程施工图纸。中标人负责全厂设备的分系统调试和整套启动调试工作,并负责全厂垃圾焚烧机组工程各系统安装设备的机组整套启动调试直至72+24小时考核最终验收合格。技术需求书中3.1.2不属于中标人调试范围内容但需要中标人负责以上系统与全厂系统衔接相关调试工作,并负责以上系统调试质量监督和协调工作,中标人还应负责以上系统调试资料的审核、汇总、归档及组卷工作。提供全厂调试前期技术支持服务,内容包括:(1)中标人需在安装阶段提前介入,积极协助招标人进行DCS控制系统、电气综合自动化系统配置合理性、各系统流程画面审查、优化。(2)全厂控制系统方案审查优化;组织讨论、计算、确定各项电气及热控保护定值(包含保护定值表的整理)及设备厂家的PID图及逻辑说明书等,以确保系统能够充分满足工艺系统运行、维护要求。(3)中标人应按招标人时间为项目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2.6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按招标文件要求包服务期、包料、包运输、包质量、包人员费用、包检验检测、包税费、包验收合格、包质量保修等其他承包本项目一切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费用。
2.7 质量要求:本工程机组调试质量以达标投产为目标,按照《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及其条文解释》(最新版)中的达标投产要求和最新《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中的规定,以“优良”为质量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要求
4.2.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2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6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自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项目投运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40MW或以上机组整组启动调试完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关键页(含合同封面、关键信息页和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及相关投运证明材料或用户证明(若设备已投运可提供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附有用户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上证明材料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工作范围。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10 月 31 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 10 月 31 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 2 号楼)。
各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并按开标程序向招标人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后,授权代理人可选择是否在场参加开标会,若授权代理人未全程参加开标会的,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西河村白泥坑
邮编:528100
联系人:潘小姐
电话:0757—8721621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志佳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1号301之二
邮编:528100
联系人:关小姐
电话:0757-87763788
电子邮件:gdzhijiags@163.com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受佛山市南海丹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丹灶商业045号、丹灶商业087号等一批物业出租项目采用网上竞价方式进行租赁,欢迎合格的竞价意向人前来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备注:(签订合同时以该面积为准,不再重新测量)
1.所有物业按现状出租,物业的建筑面积、建筑结构、室内外装修以及设施(如水电设施等)、设备等附属资产以交付使用时的状况为准。
2.沙边商业014号、沙边商业015号物业连体招租。
3.按照消防部门规定,不得在物业内留宿,物业不得转租、转让、转借、分租、抵押、调换。
4.成交价为物业使用费【含租金(约占总额30%)及基础设施维护费(约占总额70%)的总和】。
5.物业使用费每12个月环比递增3%。
6.经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要求,经营期间不能制造噪音和气味污染,不得明火煮食,不得经营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沙边商业014至015号物业可经营餐饮)。
7.物业内不能使用木板等易燃材料搭建阁楼,如现有物业内有易燃材料搭建阁楼,须由竞得人拆除,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8.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竞投人参与竞投的,视为对租赁合同的条款和相关招租文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二、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即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等)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竞租。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三、竞投注意事项
1.本次网上竞投以一次性报价方式进行报价(即竞投人在网上报价时间内进行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以竞投人报价时间截止前最后报价为最终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最终成交价及竞得人。
2.竞投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在报价期间,竞投人可多次报价,报价均不得低于起始价。在规定报价时间内,若无人应价,则本项目流标。
3.经相关部门及招租人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招租人有权取消其竞投人资格,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且招租人有权追讨竞得人造成第二次竞价的租金差额: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拒绝签订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约保证金等违反《租赁协议书》行为);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四、报名及获取租赁文件
1.有意参与竞租者可点击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资产交易>南海区资产交易公告页面(http://ggzy.foshan.gov.cn/jyxx/nhq/zcjy/jygg/)或点击南海区人民政府网>部门导航>丹灶镇人民政府>集体资产交易信息公告页面(网址: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j/dzz/gzxx/jtzcjyxxgg/)下载本项目网上竞投租赁文件。如有关于本项目条款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有意参与竞投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网上竞投租赁文件。
2.如有意向提交竞买申请(报名)及参与竞价请点击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页面(网址: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进行登陆操作。(详细操作指引请查看租赁文件中第三章“网上系统操作指引”)
五、交易保证金
各竞投人须在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通过网银、银行网点转账等方式将交易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随机账户中(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存、汇款),不得将同一笔交易保证金分开转入同一账户。以现金方式将交易保证金缴存至交易保证金账户的,或未按交易公告(方案)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交易保证金交纳无效。
六、交易时间(以下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
1.提交竞买申请(报名)时间:2023 年 10 月 9 日至 2023年 10 月 13 日下午5:00截止(北京时间),竞投人须于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
2.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 年 10 月 13 日下午5:30,超过截止时间达账则不能参加竞投;
3.网上报价时间:2023年 10 月 17 日下午3:30-4:00
七、其他事宜
1.本次网上竞投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投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2.竞价意向人可自行联系招租人到实地勘察竞价标的物,了解实际情况。
3.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招租人所有。
八、联系方式
1.招租人:佛山市南海丹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南海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金福路3号103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7-85406028
2.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地址:丹灶镇金沙城区金兴路8号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757-85413607
- 项目名称:集富路(龙港路-飞粤大道)(桩号K0+000.0~K1+146.440)工程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5804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0月11日 0时0分~2023年11月1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8113.614586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日 10时0分 - 2023年11月1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0月11日 0时0分 - 2023年11月1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11月1日 9时45分 - 2023年11月1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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