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桥水道-沙湾水道流域(中部系统)村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樟边村房屋鉴定服务(重新招标)
- 项目名称:市桥水道-沙湾水道流域(中部系统)村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樟边村房屋鉴定服务(重新招标)
- 项目编号:JG2023-6081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0月25日 0时0分~2023年11月14日 10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603.6462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限内; 3、投标人已在广州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安全鉴定有效备案,需提供备案网页截图。 4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持有有效的房屋安全鉴定员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并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5、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持有有效的房屋安全鉴定员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并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4日 10时30分 - 2023年11月14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0月25日 0时0分 - 2023年11月14日 10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11月14日 10时15分 - 2023年11月14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5日
- 项目名称:中国人工智能(广州)产业园项目基坑阶段第三方监测和检测
- 项目编号:JG2023-6078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0月25日 0时0分~2023年11月14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623.525739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持有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提供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相应资质: 3.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主要检测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地基基础、建筑材料及构配件)。 3.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③项其中之一勘察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 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须覆盖本项目招标的主要内容: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基坑监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正式员工)。 6.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应以承担检测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二)。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检测机构资质以对应承接检测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以对应承接检测、监测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勘察资质以承接监测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牵头方为准。联合体应满足以上本公告第3点的要求。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7.投标人必须在投标登记前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企业信息取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信用平台内的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都需提供网页截图) 8.投标人已出具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9.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近二年(从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和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和监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和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10.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登记(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 11.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的投标(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正式员工)。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4日 10时0分 - 2023年11月14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0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0月25日 0时0分 - 2023年11月14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11月14日 9时45分 - 2023年11月14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0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5日
广州市天河外国语学校智慧城校区建设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重新启动招标公告
各投标人:
广州市天河外国语学校智慧城校区建设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3-5600),于2023年10月16日发布暂停招标公告,现重新启动招标工作,对该项目具体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临电图纸及电子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临电图纸及电子招标文件见本公告附件。
二、原已投标登记的投标单位仍然有效,并可在新的投标登记时间内补充或者更新投标登记资料,未投标登记的单位可以继续参加投标登记。
三、具体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请各投标人登陆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建设工程”专区→“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栏目→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四、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临电图纸、电子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的内容与本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工程量清单、临电图纸、招标控制价、电子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不符,则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附件1:招标公告(修改版)
附件2:招标文件(修改版)
附件3:施工合同(修改版)
附件4: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修改版)
附件5:工程量清单(修改版)
附件6:招标控制价(修改版)
附件7:临电图纸
附件8:电子招标文件(文件名以系统导出的为准)
招标人: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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