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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云埔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专职组织员及专职网格员公告

时间:2023-11-30     人气:688     来源:www.hp.gov.cn     作者:
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云埔街道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党建专职组织员及专职网格员。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贯彻德才兼备、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

  1.党建专职组织员3名。

  2.专职网格员2名。

  三招聘条件

  (具体招聘职位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黄埔区云埔街道招聘岗位表》)

  1.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招聘约定最低服务期二年,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辞职、不得报考其他单位,对申请报考其他单位的,街道不予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对接受相关培训产生的费用,要求双倍赔偿;在约定服务期内主动离职的,列入黑名单,五年内不得报考云埔街其他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4日-12月6日。

  2.报名方式: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街道办不提供机动车停放场地,请选择乘坐合适交通工具前往。

  3.需提供的相关证书和材料:(1)《附件2:云埔街道办事处报名表》;(2)《附件3:云埔街道办事处资料提交清单表》;(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首页);(5)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6)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2023年开具,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入党时间、转正时间等信息);(7)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军人证,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需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材料,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

  报名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毕业证、学位证书及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4.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393号云埔街道办事处党建工作办公室B栋510室(联系人:蔡小姐,联系电话:020-82119958)。

  (二)笔试

  1.时间和地点: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通知为准。

  2.开考比例:招聘职位的计划录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

  3.笔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

  (三)面试

  1.确定拟面试对象:通过笔试的人员按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若有考生放弃面试,则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通知为准。

  3.面试内容及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能力素质等。面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四)体检

  1.将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与考察人员1:1的比例,确定人员名单并通知其本人自行选择三甲以上医院自行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2.为防止涉毒人员进入专职网格员工作队伍,按照本公告要求,应聘人员需无条件开展毒品筛查工作(人体毛发生物检材提取),被检人的毛发检测结果疑似为阳性的,判定为不合格,不予以聘用。

  (五)考察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了解考生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协助拟录用人员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录用

  考察录用结果在广州市黄埔区门户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七)递补或补录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录用的;

  4.考试综合成绩公布之日起1个月内未入职的;

  5.拟聘人选从聘用之日起在6个月内辞职的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待遇和管理

  对公示后符合聘用的人员,办理入职和聘用手续,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在社区相关岗位。试用期按国家的有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发放。

  六、其他

  本次招聘要以对人才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云埔街道办事处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2119958;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附件:

       1.云埔街道办事处招聘岗位表.doc

       2.云埔街道办事处报名表.doc

       3.云埔街道办事处资料提交清单.doc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云埔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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