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失业人员报销医疗费/佛山失业金领取期满了还可以继续领取吗?
失业保险金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并随着最低工资的变动作统一的调整。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市、区的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费以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为基数,按8.5%的比例缴纳;其中,失业保险基金负担6.5%的比例,失业人员缴纳2%的比例,每月从其失业金中代扣代缴。同时,每月按医保规定把相应的数额划入其医保个人帐户。
失业人员办理住院医疗费报销时按如下步骤:
(一)入院前或急病住院三天内由本人或家属带《失业保险待遇核发证》、医院证明到社保机构办理审批手续。
(二)受理人审核其资料符合条件时,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证明》(表三)交给本人或家属,作为失业人员办理医疗保险住院凭据。
(三)失业人员出院时,按医保规定办理报销住院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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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失业保险待遇办理程序
佛山失业保险待遇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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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每次领取失业金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
佛山失业金领取期满了还可以继续领取吗?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4号)规定,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实施时间自2019年12月起。
注意:失业人员无需个人提出申请,由社保部门在4月份主动进行补发和续发。
案例1:
陈姨1970年12月出生,按照女职工50岁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规定,于2020年12月退休。其领取失业金本已于2019年12月期满,但按照该项新政策规定,可以继续申领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共12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陈姨4月开始就可以继续申领2020年4月至2020年12月的续发待遇,还可享受2020年1月至2020年3月补发3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呢。
案例2:
王叔1961年1月出生,按照男职工60岁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规定,于2021年1月退休。其原失业金领取期限本于2020年3月期满,不过现在按照新政策规定,他仍可继续领取2020年4月至2021年1月长达10个月的续发失业保险待遇哦。
拓展资料:
失业金最多只能领24个月?一生只能领一次?
答:政策指的是失业金单次领取期限最长24个月,不是终生只能领24个月。如果本人重新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再次失业时,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即只是每次领取失业金的期限不能超过24个月,但有重新就业参加失业保险经历,再次失业时满足申领条件的,是可以再多次申领失业金,累计领取月数允许超过24个月。

办理时间
每月1日至10日
办理地址
各镇街道社保分局(办事处)或各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办理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失业保险待遇核发证》或《失业人员求职情况和失业保险金签收情况表》
【注意事项】
记得按时办理领取资格验证手续,如果连续两个月不按照规定办理验证手续的话,将视同重新就业,将会暂停发放你的失业保险金哦!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和地址
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地址和电话
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和地址
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和地址
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和地址
三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和地址
佛山市失业补助金申领常见问答
问题1:实行失业补助金政策的依据?
答:文件依据主要有:
1.《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财政局转发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佛人社〔2020〕36号)
2.《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117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
问题2:哪些人员可以向佛山市申领失业补助金?
答:
1.2020年3月至12月,在佛山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即领取最后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职工失业前最后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地为佛山市、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停保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
问题3:申领失业补助金有没有时间限制?
答:符合在佛山市领取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线上申领失业补助金,也可在最后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申领。
问题4:失业补助金的标准?
答:
1.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时间满1年及以上的(含外地转入年限,下同),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00元/人/月。
2.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时间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50元/人/月。
问题5:失业补助金与失业保险金能同时领取吗?
答:
1.不能同时领取。符合失业保险金条件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不能同时领取失业补助金。
2.在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3.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不扣减失业保险缴费年限。
问题6:申领失业补助金的渠道有哪些?
答:失业补助金线上申领渠道,包括:粤省事、广东人社APP、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以及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统一入口办理。
入口网址:https://ggfw.gdhrss.gov.cn/gdggfw/index.shtml
失业补助金线下申领渠道:可到佛山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最后参保地)前台办理。
问题7:申领失业补助金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答:符合在佛山市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在线上或线下各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失业补助金,不需要提交任何材料。
问题8:失业补助金最长可以发放多少月?
答: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申领失业补助金,自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不早于2020年3月,根据申领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迟可至2021年6月。
问题9:失业补助金最多可以领取几次?
答: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每个人只能申领一次失业补助金。
问题10:失业补助金何时发放?
答:按照文件规定,领取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即当月申领,次月发放。
问题11:哪种情形要停止领取失业补助金?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或其遗属必须及时告知经办机构并办理失业补助金停领手续:
1.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
2.正在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3.已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终结失业保险关系且之后无参加失业保险记录的;
4.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
5.移居境外的;
6.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
7.应征服兵役的;
8.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9.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10.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死亡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问题12:举例说明2020年3至12月领取失业金期满仍未就业是否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1.小王2019年9月参保后停保,2019年10月起计发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6个月(2019.10-2020.3)。可以申领。
2.小陈2020年2月参保后停保,2020年3月起计发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11个月(2020.3-2021.1)。不能申领。
3.小李在2020年1月被用人单位辞退停保,2020年2月起计发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11个月(2020.2-2020.12)。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以申领。
4.小梁2020年2月参保后停保,2020年3月起计发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10个月(2020.3-2020.12),他在2021年1月申领失业补助金。不能申领。
问题13:举例说明2020年3至12月期间停保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是否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1.小钟2020年2月参保缴费后减员,2月有缴费,3月无缴费。不能申领。
2.小刘2020年3月减员, 2月有缴费,3月无缴费。 可以申领。
3.小张2020年12月参保缴费后减员,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以申领。
4.小雷2020年12月参保缴费,2021年1月减员无缴费,不能申领。
5.小冯2020年6月因被用人单位辞退并停保,在佛山市累计缴费24个月,因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所以不能领取失业补助金。
问题14:举例说明2020年3月至本市发文之日符合条件的能否补发失业补助金。
申领时为参保就业状态的,除审核停保减员动作是否发生在2020年3月至本市文件印发之日期间外,还需审核相应时间段是否存在未缴费的月份。
小马3月份停保,3月、4月、5月未缴费,6月重新参保就业,可领取3、4、5月的失业补助金。
失业保险总比例:【上限16797元,下限1510元】
缴费基数为: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在2012年度省平工资4215元的60%—300%(下限2529元—上限12645元)范围内,根据参保人2012年度月均工资收入核定。参保人2012年度月均工资收入低于下限的,按下限核定;高于上限的,按上限核定。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缴费基数为:失业:2529元
相关信息: 二○一四年佛山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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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新版,从2014年7月1日实施)
2020年佛山失业补助金申领时限:
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①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参保当月不享受失业补助金。
②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自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按月发放,次月到账。
注:2020年3月至佛山市政策出台前已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一次性申领符合条件月份的失业补助金。
扩展资料:
2020年佛山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①参保职工失业前最后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地为佛山市、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停保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
注: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是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②2020年3月至12月,在佛山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即领取最后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注:2020年2月(含)以前以及2021年1月(含)以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不属政策实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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