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各区出入境检疫局地址与联系方式/佛山市出入境体检指南
佛山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址:佛山市江湾一路21号
电话:(0757)83980134
佛山市南海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址:南海大道北98
电话:(0757)86333174
佛山市顺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港路2号
电话:(0757)26381311
高明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址:滨江路3号
电话:(0757)88820920
佛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三水办事处
地址:西南镇耀华路12号
电话:0757-87821510
顺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体检中心
地址:凤祥北路7-1
电话:(0757)26383522
一、体检时间与地点:
星期一至五8:30-11:30, 14:00-15:30(下午仅限船员体检)
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21号检验检疫大楼五楼
预防接种时间与地点:
黄热病疫苗:星期一、四下午14:00-15:30 需提前电话预约。
其他疫苗:星期一至五8:30-11:30, 14:00-15:30
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21号检验检疫大楼五楼,
咨询电话:0757-83961134 投诉电话:0757- 83960834 邮编:528000
二、接受健康检查人员有关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以下5类人员为法定健康检查对象:
(1). 经批准出国的劳务、留学、定居人员及其他出国一年以上的人员;
(2). 在国外居住三个月以上的国内回国公民;
(3). 国际通行交通工具上的中国籍员工;
(4). 国境口岸和出入境交通工具上从事食品和饮用水的从业人员。
(5). 来华居留期在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外国人。
2、不在上述内的受检人员为非法定的体检对象,非法定体检对象的体检以自愿为原则。
三、法定预防接种对象及项目
中国国内公民法定预防接种对象:
1. 凡前往或途经黄热病疫区以及被列入黄热病流行区的国家和地区而无有效的黄热病预防接种证书的人员。
2. 来自黄热病疫区,并无有效的黄热病预防接种证书的人员。
法定预防接种项目:黄热病疫苗(黄热病减毒活疫苗)
四、体检流程
咨询填表----收费----采血----五官科----心电图----B超----X光---内外科(交表)---留尿样---四个工作日后凭发票取证
五、预防接种流程
咨询填表----医学筛查---收费---接种---观察30分钟---拿证
六、预防接种须知
1、有下列疾患或情况者,请事先告知医生,如:发热,结核病,糖尿病,过敏史,高血压,心、肝、肾病,免疫缺陷病,免疫球蛋白使用史,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等,以及一切您认为有必要告知医生的情况。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种疫苗。接种流感疫苗、麻风腮(MMR)疫苗的女性,在接种后三个月内应避免怀孕,接种其他疫苗的女性在接种后一个月内应避免怀孕。
3、您所接种的疫苗对相应疾病具有较好的预防作用,但少数人偶尔会出现反应。若在接种数小时后注射部位出现红、肿、痛或全身发热(≤38.5℃,1-3天),注意休息和多喝水后症状可自然缓解。严重时请尽快向施种单位咨询。
4、接种疫苗后,三天内应注意保持注射部位的干爽清洁,避免饮酒。
5、本中心目前只开展口服霍乱疫苗接种和黄热性疫苗、麻腮风疫苗接种项目,霍乱疫苗接种后有效期为三年;黄热病疫苗接种后10天才能保护机体,有效期为10年。
6、请妥善保管好您的预防接种证书,以便出入境和到国外申请入托、入学、就业或医疗保险等情况时,能出示国际认可的有效证书。
七、体检注意事项:
1.出入境人员办理健康证应携带哪些资料:需带护照、台胞证或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及三张大一寸证件照,需办理预防接种证的请携带四张照片。
2.出入境人员体检前需做那些准备:早上空腹;前晚休息好,不要饮酒;不要穿带金属等饰物的上衣。
3.领取《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时间和如何领取:于体检完成后第四个工作日下午凭发票拿健康证(结果)。
4.出入境人员办理健康证体检时做放射检查有何注意事项:15周岁以上的人员均要求进行X光检查;15周岁以下的儿童、妊娠者或有特殊情况者可申请免做X光检查;女性做放射检查时需填写有无妊娠申明。另检查时最好不要穿戴有金属物的上衣和项链。
5.出入境人员进行放射检查时被发现患有肺结核时怎么办:处于肺结核活动期及病程发展阶段的病人有很强的传染性,不签发健康证。应前往结核病专科医院、三级医院结核专科门诊就诊;以前患过肺结核经治疗后处于肺结核稳定期时,无传染性,如经痰液检查结核杆菌阴性,在提供结核病专科医院、三级医院结核专科门诊的相关诊疗证明后,可签发健康证。
佛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电话:83335602 83366738 地址:佛山市汾江南路162号创业大厦二楼
禅城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电话:9681680 82345150 地址: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4楼B区
南海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电话:86334531 81213233 地址: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1号
三水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电话:87732403 87827128地址: 三水区西南镇贤兴路一号
高明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电话:88828430 88828430 地址:高明区荷城文明路283号
顺德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电话:22835300 22835268 地址: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
南海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电话:86334531 81213233地址: 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1号
三水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电话:87732403 87827128 地址:三水区西南镇贤兴路一号
高明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电话: 88828430 88828430 地址:高明区荷城文明路283号
顺德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电话:22835300 22835268 地址: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
一、个人旅游签注申请
1.填写完整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8X33mm)的《广东省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并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2.提交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居民在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提交居民临时身份),交验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提交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申请人属军人的,提交军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交验原件。
3.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团队旅游签注申请
1.填写完整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8X33mm)的《广东省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并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2.提交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居民在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提交居民临时身份),交验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提交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申请人属军人的,提交军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交验原件。
3.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4.团队旅游签注申请提还须提交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出具的旅游费用发票复印件,交验原件。
三、探亲签注申请
1.填写完整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8X33mm)的《广东省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并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2.提交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居民在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提交居民临时身份),交验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提交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申请人属军人的,提交军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交验原件。
3.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4.须提交能够证实亲属关系的证明复印件:居民户口簿(包括户口登记底册)复印件,结婚证(包括结婚登记底册)复印件,出生证明(包括出生登记底册)复印件,交验原件;
5.提交被探望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在香港或者在澳门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
四、商务签注申请
1.填写完整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8X33mm)的《广东省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并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2.提交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居民在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提交居民临时身份),交验原件;
3.提交《资格证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4.申请人不属于佛山市户口的,还须提交暂住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五、逗留签注申请
1.填写完整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8X33mm)的《广东省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并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2.提交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居民在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提交居民临时身份),交验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提交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申请人属军人的,提交军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交验原件。
3.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4.赴香港的还须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就学、就业、培训或者依亲类进入许可复印件,交验原件;
5.赴澳门就学的,提交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6.赴澳门就业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受雇非本地劳工预报名单》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出具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复印件,交验原件;
7.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8.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澳门就业的,还须提交商务部《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批表》复印件,交验原件。
六、其他签注申请
1.填写完整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8X33mm)的《广东省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并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2.提交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居民在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提交居民临时身份),交验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提交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申请人属军人的,提交军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交验原件。
3.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4.须提交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赴香港或者澳门的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5.申请人属暂住在我市的定居国外中国公民,提交其中国护照和定居国外证明复印件和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交验原件。
自助通关必须留存指纹信息
佛山警方表示,在申请办理电子港澳通行证的时候,已经留存指纹信息并符合规定条件的持证人,可以在出入境时使用自助查验通道实现自助通关。但需提醒的是,第一次持电子通行证去香港时,只能通过人工通道办理出入境手续,第二次开始即可使用自助查验通道自助通关。为了保障小朋友自助通关时的安全,内地口岸、香港口岸和澳门口岸对自助通关持证人的年龄分别进行了不同的限制。
内地口岸:
7周岁以上(含)、已采集指纹信息的持证人,均可使用自助查验通道,无须提前申请。但从同时通航港澳的空港或海港口岸出境的,以及赴港澳旅游团队出境时暂不能使用自助查验通道。
香港口岸和澳门口岸:
首先申请人在申请电子通行证时须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査验通道声明》(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由其监护人签署);此外,香港口岸规定16岁以上,澳门口岸规定11岁以上持证人,可按规定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査验通道。申请时未签署声明,此后希望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的,可以重新申领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的条件和方式由港澳地区主管部门确定。
一、新版通行证的主要特征
(一)新版通行证为参照有关国际标准设计印制的卡式证件,正面、背面分别印有长城和紫荆花、莲花图案,采用多项物理防伪和数字安全技术。
(二)新版通行证正面打印持证人照片及姓名、出生日期、性别等个人资料,以及证件号码、有效期限、签发机关、签发地点等签发管理信息;背面打印往来港澳签注信息(同时以二维码方式供出入境管理部门使用)。签注信息可由证件签发机关重复擦写。新版通行证不再附发贴纸式签注。
(三)新版通行证内嵌集成电路芯片,存储持证人个人资料、指纹及证件、签注签发管理等信息。
二、新版通行证的签发、使用和管理
(一)为满足服务管理工作的需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在受理新版通行证申请时,须采集或核验16周岁(含)以上申请人指纹信息。已经留存指纹信息并符合规定条件的持证人,可以在出入境时使用自助查验通道(其通行证背面底部打印有相应的提示)。
(二)新版通行证的有效期分为5年和10年。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签发5年有效通行证,年满16周岁(含)的,签发10年有效通行证。
(三)持证人持用新版通行证出入境时,边检机关查验后不再加盖出境、入境验讫章,持证人出入境和签注使用情况由芯片和信息系统记录、管理。
(四)新版通行证启用后,仍在有效期内的现行往来港澳通行证(本式)及往来港澳签注(贴纸式)可以继续使用。持用现行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可以继续申请贴纸式往来港澳签注。
(五)新版通行证、签注的收费标准不变。
通行证为卡式证件,参照国际民航标准组织(ICAO)DOC 9303 TD-I标准设计制作。
1.通行证规格
长宽:85.6mm×54mm
圆角半径:3.18mm
卡片厚度:0.99mm
2.通行证使用PET环保材料制作。
3.通行证内嵌非接触式集成电路芯片。
4.通行证正面覆全息防伪膜,背面覆热敏印模。
5.通行证正面、背面分别印有长城和紫荆花、莲花图案,以及采用双色胶印、缩微文字及彩虹印刷线条等组成的防伪底纹和装饰性图案。
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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