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失业保险信息变更(领取失业金人员)/佛山失业补助金办理指南
失业保险信息变更登记(领取失业金人员)
服务名称
失业保险信息变更登记(领取失业金人员)
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3、《关于印发佛山市养老、失业、工伤三个险种业务管理规程的通知》
办理条件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个人资料需要进行更改
提交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相关证明资料。
办理流程
1、资格审核。经办人在受理申领人的申请资料时,审核申领人递交的证明材料原件的真实性;
2、信息变更。经审核后对个人资料进行信息变更。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时限
受理后10个工作日完成
办理地点
所属各区的镇(街)社保机构
办公时间
每月1-25号(节假日向前顺延),周一到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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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一)参保职工失业前最后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地为佛山市、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停保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
注: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是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2020年3月至12月,在佛山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即领取最后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注:2020年2月(含)以前以及2021年1月(含)以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不属政策实施范围。
办理材料:
(一)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身份证明原件;
(二)失业补助金申请表。
办理流程:
(一)线上办理: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社APP、粤省事、以及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平台申领,目前线上可登录广东人社APP、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国家平台失业补助金申领,其他线上平台后续陆续发布。
入口网址:https://ggfw.gdhrss.gov.cn/gdggfw/index.shtml
(二)现场办理:本人携带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到最后参保所在区社保机构各分局(办事处),填写《失业补助金申请表》办理申请。
办理时限:
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发放标准:
在佛山市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时间满1年及以上(含外地转入年限,下同),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00元/人/月;失业保险缴费时间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50元/人/月。
2020年3月至6月期间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可按规定的标准同时享受价格临时补贴。
缴费时间计算:
失业人员的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时间计算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如在外地有缴费年限,可先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后再申请失业补助金。发放期间不办理转入转出。不得跨统筹区领取。计发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重新就业并参保的失业人员,缴费时间累计计算。
在核发失业补助金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其参保缴费时间按一年以上处理。
注意啦!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不是一回事,二者申领条件和待遇标准大不同!
二者本质的区别:
㈠失业保险金就是俗称的“失业金”,属于常规的失业保险待遇。
㈡失业补助金是疫情防控期间,国务院新出台的一项临时性、阶段性举措,申领时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申领条件的区别:
㈠失业保险金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③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㈡失业补助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领取:
①2020年3月至12月,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即领取最后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②职工失业前最后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地为我市、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停保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
注:是在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金期满或办理停保的,在此之前或之后的时间都不行。
发放标准的区别:
㈠失业保险金:佛山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90%,即1720元×90%=1548元/人/月。
㈡失业补助金:在佛山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时间满1年及以上(含外地转入年限,下同),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00元/人/月;失业保险缴费时间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50元/人/月。
领取期限和缴费年限的区别:
㈠失业保险金:
1.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缴费年限核定:
①缴费年限满一年至四年的,每满一年为一个月;
②超过四年以上,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③每次失业核定的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注: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其法定退休年龄。
2.计发失业保险金相应核减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再就业参保时,失业保险缴费年限重新计算。
㈡失业补助金:
①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参保当月不享受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自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按月发放,次月到账。2020年3月至本市政策出台前已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一次性申领符合条件月份的失业补助金。
注:须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不能同时领取。
②计发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失业保险缴费年限;重新就业参保后再次失业时,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符合条件的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享受其他待遇的区别:
㈠失业保险金:
①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用缴纳。有关医保待遇及办理相关报销手续,按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现行规定执行。
②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百分之十五,不足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数的平均缴费工资计算,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不足六个月的按实际领取月数发放,求职补贴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
③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可领取生育加发、临时价格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以及稳定就业、自主创业一次性失业金等。
㈡失业补助金:
①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不扣减失业保险缴费年限。
②2020年3月至6月期间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可按规定的标准同时享受临时价格补贴。
申领对象
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
申领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申领途径
线上申领:登录广东人社APP、粤省事、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以及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平台申领。
线下申领:在工作日到参保所属镇(街道)社保办事处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手续,办理应携带以下资料:
1.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发放的待遇标准
1.失业保险金:按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90%按月发放;
2.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用缴纳。有关医保待遇及办理相关报销手续,按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现行规定执行。
3.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百分之十五,不足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数的平均缴费工资计算,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不足六个月的按实际领取月数发放,求职补贴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
4.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符合条件的,可领取生育加发、稳定就业鼓励、自主创业鼓励、死亡待遇等。
5.领取期限计算: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缴费年限核定:
①缴费年限满一年至四年的,每满一年为一个月的。
②超过四年以上,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PS:每次失业核定的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注: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其法定退休年龄。
6.失业保险金不得代签冒领。社保局于次月将失业保险金划入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按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每次领取失业金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
佛山失业金领取期满了还可以继续领取吗?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4号)规定,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实施时间自2019年12月起。
注意:失业人员无需个人提出申请,由社保部门在4月份主动进行补发和续发。
案例1:
陈姨1970年12月出生,按照女职工50岁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规定,于2020年12月退休。其领取失业金本已于2019年12月期满,但按照该项新政策规定,可以继续申领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共12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陈姨4月开始就可以继续申领2020年4月至2020年12月的续发待遇,还可享受2020年1月至2020年3月补发3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呢。
案例2:
王叔1961年1月出生,按照男职工60岁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规定,于2021年1月退休。其原失业金领取期限本于2020年3月期满,不过现在按照新政策规定,他仍可继续领取2020年4月至2021年1月长达10个月的续发失业保险待遇哦。
拓展资料:
失业金最多只能领24个月?一生只能领一次?
答:政策指的是失业金单次领取期限最长24个月,不是终生只能领24个月。如果本人重新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再次失业时,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即只是每次领取失业金的期限不能超过24个月,但有重新就业参加失业保险经历,再次失业时满足申领条件的,是可以再多次申领失业金,累计领取月数允许超过24个月。
佛山失业补助金受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①参保职工失业前最后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地为我市、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停保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
注: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是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②2020年3月至12月,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即领取最后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注:2020年2月(含)以前以及2021年1月(含)以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不属政策实施范围。
一、举例说明
2020年3至12月领取失业金期满仍未就业是否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1.小王2019年9月参保后停保, 2019年10月起计发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6个月(2019.10-2020.3)。可以申领。
2.小陈2020年2月参保后停保,2020年3月起计发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11个月(2020.3-2021.1)。不能申领。
3.小李在2020年1月被用人单位辞退停保,2020年2月起计发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11个月(2020.2-2020.12)。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以申领。
4、小梁2020年2月参保后停保,2020年3月起计发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10个月(2020.3-2020.12),他在2021年1月申领失业补助金。不能申领。
二、举例说明
2020年3至12月期间停保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是否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1.小钟2020年2月参保缴费后减员, 2月有缴费, 3月无缴费。不能申领。
2.小刘2020年3月减员, 2月有缴费, 3月无缴费。 可以申领。
3.小张2020年12月参保缴费后减员,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以申领。
4.小雷2020年12月参保缴费, 2021年1月减员无缴费,不能申领。
5.小冯2020年6月因被用人单位辞退并停保,在我市累计缴费24个月,因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所以不能申领失业补助金。
三、举例说明
2020年3月至本市发文之日符合条件的能否补发失业补助金。
申领时为参保就业状态的,除审核停保减员动作是否发生在2020年3月至本市文件印发之日期间外,还需审核相应时间段是否存在未缴费的月份。
小马3月份停保, 3月、 4月、 5月未缴费, 6月重新参保就业,可领取3、4、5月的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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