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华英学校学生实验操作技能考试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佛山市华英学校学生实验操作技能考试系统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1-2022-06063
项目名称:佛山市华英学校学生实验操作技能考试系统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58,15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华英学校学生实验操作技能考试系统设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758,15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人通知入场安装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整个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参与磋商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A、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1月份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即: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等)扫描件。B、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1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即: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扫描件。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A、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扫描件(要求: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 B、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证明的扫描件 要求:资信证明书签署日期为自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往前倒推计算的3个月内。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华英学校学生实验操作技能考试系统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华英学校学生实验操作技能考试系统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02日至2022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5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15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华英学校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湖景路39号
联系方式:0757-83969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一座23层
联系方式:0757-83939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小姐
电 话:0757-83939027
项目概况
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容桂派出所购买交通勤务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RY-G22030
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容桂派出所购买交通勤务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容桂派出所购买交通勤务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79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起12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证明文件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容桂派出所购买交通勤务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容桂派出所购买交通勤务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02日至2022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2月2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容桂派出所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桂洲大道中28号
联系方式:0757-283822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如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近良居委会鉴海南路美食城(后面)六福苑二层B09号
联系方式:0757-223814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
电 话:0757-22381428
12月4日0-24时,全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89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86例,其中在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人员中发现268例,社会面发现7例。另有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
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2例,入境后即被纳入管理。
截至12月4日24时,全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219例(其中境外输入434例)。
社会面发现阳性人员情况如下:
个案1为外省返佛人员,从外省返回顺德区容桂街道,12月4日核酸检测阳性。
个案2为外市返佛人员,从外市返回顺德区均安镇,12月4日核酸检测阳性。
个案3为外市来佛人员,从外市来到顺德区北滘镇探亲,12月4日核酸检测阳性。
个案4、5均为外市返佛人员,从外市返回南海区里水镇,12月4日核酸检测阳性。
个案6为跨市通勤人员,居住在南海区里水镇,12月4日核酸检测阳性。
个案7居住在高明区荷城街道,12月4日核酸检测阳性。
阳性人员涉及的重点场所如下:
南海区桂城街道
11月30日-12月1日
招商置地中心 佛山市双卿茂贸易有限公司
12月1日-12月3日
金融高新区智富大厦2-8层 广东指南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南海区狮山镇
11月29日-12月2日
中南农产品批发市场
11月30日-12月2日
佛山市南海美泰玩具有限公司
12月1日-12月2日
中国机器人集成创新中心 非夕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12月1日-12月3日
务庄小丰田37号 佛山市南海区尚耀金属铝制品厂仓库
南海区大沥镇
11月30日-12月3日
盐步联安大道61号东隅工业区B座 龙寓家公寓
11月30日-12月2日
北海路 鑫旺不锈钢装饰
南海区里水镇
11月28日-12月1日
东泰路1号 广东汇泰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月1日7:30-17:30
里和路得胜段99号首层之二 佛山市三功科技有限公司
12月1日17:30-19:00
里和路德胜村路段 永泉中医诊所
12月2日-12月3日
新联工业区 佛山市玮鸿鞋业有限公司
顺德区容桂街道
12月3日 8:00-10:00
容桂海尾市场
如发现被赋红码,请立即向社区报备,按照规范实行居家隔离或者集中隔离;黄码人员或凭佛山市防控办发出的核酸检测提醒短信可免费检测。同时可以通过“佛山通疫情防控”小程序查询就近的核酸检测服务点。
请广大市民树牢“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自觉配合落实以下防控措施,配合街道、社区采取必要的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的社交距离,尽快完成全程疫苗接种。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就近至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行史,就诊过程中请做好个人防护并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请近期出市出省的来佛返佛人员务必在返佛前48小时内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抵佛后进行核酸“三天三检”,期间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如近期曾到过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疫情地市的跨市通勤人员,须凭48小时核酸阴性结果,且持有当天采样记录往返。请务必于来佛返佛当天主动通过12345热线、佛山通小程序或直接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居住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工作,如未遵守防控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经营场所务必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自觉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对进入场所人员落实戴口罩、测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等防控措施。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