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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创新参赛作品视频拍摄和舞台剧表演艺术项目询价公告

时间:2023-04-28     人气:185     来源:桥中街道     作者:
概述:......

  桥中街道以询价方式确定承接党建创新参赛作品视频拍摄和舞台剧表演艺术指导项目的单位。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展示党建创新参赛作品1-1.5分钟视频拍摄、舞台剧表演艺术指导(含提供舞台展示配套的服装、道具)。

  2.项目资金限价:最高限价人民币50000元内(含税金);

  3.项目期限:项目内容须在签订合同后6日内完成;

  二、询价公告时间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4月28日。

  三、递交资料的时间及地点

  1.交报价文件时间: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4月28日(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2.交报价文件地点:荔湾区红楼路38号(二楼党建办)

  3.交报价文件联系人:徐女士,020-81927957。

  四、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需装订成册并密封装袋,整套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盖骑缝章,所有询价文件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交到报名地点。

  (一)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法人签字);

  (三)报价表(见附件);

  (四)相关视频制作和舞台艺术指导业绩证明材料;

  (五)承诺书;

  、项目承接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2.具有丰富舞台艺术指导经验和视频制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项目承接人的确定

  (一)本次招标比选工作由桥中街道政采评审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比选原则。根据各报价单位的有效报价(低于本次询价的最高限价),结合各单位综合实力、报价情况、过往业绩等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单位为第一候选单位,以此类推第二、第三候选单位。

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递补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七、参加询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报价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书送达规定地点;

  (二)报价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

  (三)报价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

  (四)报价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的资格要求;

  (五)报价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

  八、有关要求

  1.承接人对甲方提供的文字素材和照片在未经甲方同意下,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

  2.承接人负责视频拍摄制作技术性工作,具体包括现场拍摄、后期编辑、特效、配音配乐等具体事务工作,拍摄的题材和文字素材由甲方提供和确认;负责指导甲方进行舞台小品表演艺术指导工作。     

        附件:1.党建创新参赛作品视频拍摄和舞台展示技术指导项目询价承诺书.docx      

                   2.党建创新参赛作品视频拍摄和舞台展示技术指导报价表.xlsx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桥中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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