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房屋管理局组织开展全区房屋租赁业务培训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将《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租赁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到位,提升房屋租赁管理水平,4月24日上午,区房管局组织召开房屋租赁业务培训会,全区18条街道综合保障中心负责同事及备案工作人员、区房管局租赁管理工作人员约80人参加培训。
会上,区房管局通报2022年越秀区房屋租赁管理工作情况,并对2023年工作作出部署,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黄劲部长对租赁备案信息采集工作进行授课,并现场解答租赁业务工作的有关问题。会议要求各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落实房屋租赁信息“应采尽采”,切实掌握辖内房屋租赁市场情况。本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效推进我区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 项目名称:热带作物生产装备研发科研基地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 项目编号:JG2023-2111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4月28日 0时0分~2023年5月4日 23时59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507.702782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参与的投标人必须为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所属行业类别需为建筑业。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1.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在投标企业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公告发布之日起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广东省外企业所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不限选库
- 开标时间:2023年5月18日 11时15分 - 2023年5月18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5月18日 10时15分 - 2023年5月18日 11时15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按照海珠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海珠区城管和执法局统一思想、迅速行动、真抓实干,切实做好第133届广交会环境提升保障工作。
一是“精细化”保洁,力促道路更干净。坚持“精细化保洁”理念,采取“人机结合”同步作业方式,持续加大对海珠湿地、广州塔、中山大学和琶洲会展等重点片区的清扫力度。针对近期雨后枯枝落叶较多的情况,在日均安排9辆扫路车开展清扫作业的基础上,增派扫路车、洒水车、小型作业车十余辆,强化阅江路(广州塔至洲际酒店)沿线、香格里拉酒店周边道路巡回保洁,确保“道路无垃圾、落叶无堆积、卫生无死角”。
二是“常态化”巡查,保障环境更整洁。常态开展环境卫生巡查,重点查看主要道路保洁、公厕管理、生活垃圾清运等情况,加强区、街两级联动,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相关街道,并跟进整改成效,有效保障辖区洁美形象。日均出动15人次,分组对广交会重点保障路段、公园景点、城中村内街巷等进行市容环境卫生巡查,并遵循“随时发现、及时处置”原则,对巡查发现的市容环境卫生问题及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
三是“系统化”整治,推动城市更有序。组织专项队伍,定时定岗巡查负责区域乱摆卖、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等影响市容秩序现象,并对社区卫生死角、立面乱张贴等进行集中整治,努力维护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重点加强对赤岗街新港中路丽影广场和广州塔周边、新港街新港西路富安娜人行道、琶洲街新港东路万胜围地铁周边、官洲街财经大学周边等地日常巡查,并组织赤岗、华洲、琶洲等重点线路沿线街道开展市容市貌整治行动,大力整治“门前三包”乱象,持续推动城市品质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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