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失业人员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佛山失业保险缴费指南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3、《关于印发佛山市养老、失业、工伤三个险种业务管理规程的通知》
办理条件: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
2、已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的失业人员。
提交材料:
1、申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同一户籍内的);
2、与死者关系的证明文件;
3、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殡仪馆出具的火葬发票原件;
5、死者在银行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资格审核。经办人在受理申领人的申请资料时,审核申领人递交的证明材料原件的真实性;
2、待遇核定。社保经办人员按照待遇标准核定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时限: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联系电话:保险关系或户籍所属各社保机构电话
办理地点:所属各社保机构或各镇(街)社保办事处
办公时间:每月1-25号(节假日向前顺延),周一到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表格下载:无
在线申报:不提供
结果查询:不提供
附:联系电话
》》高明区社保局电话地址网站 》》禅城区社保局电话地址网站
》》南海区社保局电话地址网站
》》三水区社保局电话地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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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
1%
佛山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分为用人单位缴费比例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两个部分:
单位缴纳:0.5%
个人缴纳:0.5%
计算公式
单位缴费=1310元×0.5%=6.55元
职工个人缴费=1310元×0.5%=6.55元
失业保险总缴费=单位缴费+个人缴费=13.1元
缴费基数缴费基数
1510元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市最低月工资标准1510元,上限为16797元。参保人2017年度月均工资收入低于下限的,按下限核定;高于上限的,按上限核定。
缴费方式单位代缴
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缴费地点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七号二号楼
邮编:528000
传真号码:0757-82981110
办公时间:每月1-25号(节假日向前顺延),周一到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佛山市各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电话地址
2020年佛山失业补助金缴费时间如何计算?
①失业人员的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时间计算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如在外地有缴费年限,可先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后再申请失业补助金。发放期间不办理转入转出。不得跨统筹区领取。计发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重新就业并参保的失业人员,缴费时间累计计算。
②在核发失业补助金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其参保缴费时间按一年以上处理。
扩展资料:
2020年佛山失业补助金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①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身份证明原件;
①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身份证明原件;
2015.01.01—2015.6.30佛山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为:1310元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市最低月工资标准1310元,上限为2013年度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196元的300%即12588元。
参保人2013年度月均工资收入低于下限的,按下限核定;高于上限的,按上限核定。
注: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缴费基数为:13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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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人社APP如何办理失业保险金资格认证(失业签到)?
第一步:使用智能手机下载并安装“广东人社”APP,登录进APP,认证前先把定位设定为“佛山市”;然后进入“待遇资格认证”应用,点击“失业签到”。
第二步:进入“失业签到协议”页面,阅读“办理须知”,并进行确认。
第三步:进入“失业金网上签到”页面,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勾选“请阅读操作指引”,点击“进入失业签到”。
第四步:确认个人信息,进行人脸检测,检测完毕后系统弹出验证结果,失业金签到完成。
注意事项:
1、签到时间:自6月1日起,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认证时间,由原规定的每月1-10日,提前至上一个月任意一日均可认证。故领取7月份失业金人员,请于6月1日-30日办理失业保险金资格认证。
2、新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次月起开始办理领取资格认证。
3、不要连续2个月错过认证时间。对于未进行领取资格认证的失业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次月起暂停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恢复领取资格认证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从次月起继续发放并补发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按照规定办理领取资格认证的,视同重新就业,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➊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➋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➌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金月发标准为:佛山市月最低工资标准×90%,目前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月。也就是说,每月可领的失业金为1720元×90%=1548元/月。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缴费年限核定:
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1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
缴费年限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
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注: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重新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再次失业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原缴费时间予以保留,重新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累计计算。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累计三次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佛山失业保险金申领经办机构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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