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企业退休职工死亡一次性领取养老金指南/佛山养老保险查询指南
办理条件
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死亡的,其亲属可申领一次性死亡待遇。
办理材料
1、申办人填报《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申领表》;
2、公安局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经公安局盖章确认的《死亡证》、《殓葬证》复印件;在境外死亡的,提供我国驻当地使领馆出具的死亡证明;
3、参保人本人存析或卡(附开卡业务单或存取款业务单)账号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参保人的银行账户销户的,提供法定继承人存析或卡(附开卡业务单或存取款业务单)账号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供法定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继承人身份证明材料等。(具体开户银行按各区社保机构要求)
4、申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办理流程
1、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亲属在每月25日前带齐资料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2、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申办人的申领条件,符合条件的收取相关资料予以受理;
3、受理后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核定待遇,出具核定资料;
4、完成待遇审核的次月15日前,所属社保经办机构通知申办人领取核定资料;
5、申办人带身份证及受理回执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领取核定资料。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当月办结,次月15日前发放待遇(因特殊情况延误除外)
办理地点
退休人员所属各社保经办机构
办公时间
每月1-25号(节假日向前顺延),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网上查询
佛山养老保险查询网址:http://fssi.foshan.gov.cn/
提示:初始密码为社保卡9位条形码
电话查询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查询电话:12345
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查询电话:82340530
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查询电话:86221441
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查询电话:0757-22838180
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查询电话:88230221
三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查询电话:87725948、87726663
窗口查询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七号二号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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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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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年满60周岁、未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本区户籍老年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月享受新农保养老待遇:
1、本制度实施时,年满60周岁、不需缴费,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必须参保缴费;
2、本制度实施时,年满45周岁、按期连续缴费至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
3、本制度实施时,未满4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参保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的社保分局进行现场查询。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养老保险科电话:82981134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七号二号楼
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电话地址
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电话地址
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电话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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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
1、企业参保人员或其单位(属于单位管理的参保人员由单位申办人负责申报;社会申办退休人员由本人申报);2、享受城乡居保待遇的退休人员。
办理条件
根据《转发劳动保障部社保中心关于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四项基础工作的通知》(佛社保〔2003〕36号)的规定,离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变更的审批条件如下:1、享受本区职保待遇的离退休人员2、享受本区城乡居保待遇的退休人员。
1 、 离退休人员变更基本信息申请表(不涉及待遇)
2 、 参保人身份证件
3 、 参保人社会保障卡
4 、 原身份证(或户口簿、退休证、社会保障卡)
5 、户口簿
6 、 代办人身份证件
7 、 委托书
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顺德区社保局各镇街办事处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当场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核定资料;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以核定资料。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顺德区社保局各镇街办事处领取办理结果
办事地点办事窗口
顺德区社保局
地址:各镇(街道)社保办事处
办理时限及费法定期限:4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
无收费
佛山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下限:3376元
上限:20268元
缴费比例
单位(含有雇工个体工商户):13%,总计缴费为21%
单位(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12%,总计缴费为20%
个人:8%
佛山养老保险缴费方式
总缴费=单位缴费+个人缴费
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
假设缴费基数为最低缴费基数:3376元
单位缴费=3376×12%=405.12元/月
个人缴费=3376×8%=270.8元/月
企业职工
假设缴费基数为最低缴费基数:3376元
单位缴费=3376×13%=438.88元/月
个人缴费=3376×8%=270.8元/月
缴费年限
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加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前(含当日)达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其余的须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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