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海丹灶公办中小学招生计划表一览/2020南海里水政策性借读生入学条件及材料
2020年南海丹灶镇公办中小学招生计划表
学校
计划招生班数(班)
计划招生数(人)
中心小学
13
585
第二小学
8
360
有为小学
12
500
金沙小学
8
360
联安小学
6
270
罗行小学
8
360
合计
55
2435
丹灶中学
15
750
金沙中学
18
828
合计
33
1578
序号
类别
条件
报名提交基本材料
部门核查
1
优抚群体类
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支援边疆建设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里水镇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市厅(局)级或军分区证明;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委托监护公证书
2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以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的适龄子女
公安局或人社部门相关证明;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3
里水镇优抚对象的适龄子女
《佛山市优抚对象优待证》;里水镇监护人户口簿
4
里水镇户籍居民合法收养的适龄子女
《收养登记证》;里水镇户籍收养人户口簿
5
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里水镇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市民政局或市残联证明或区级以上医院危重病证明书;里水镇户籍照顾(监护)人户口簿;委托监护公证书
6
居住在里水镇且符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内地就学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的意见》(教民〔2011〕8号)规定的进藏干部职工适龄子女
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各区、镇(街)向进藏干部派出单位核查身份
7
引进人才类
在里水镇居住,符合《佛山市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培育暂行办法》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或评定)的A、B类人才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佛山市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服务申请表》;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人才引进由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审核确认认定
8
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博士后工作扶持力度的意见》(佛府办〔2016〕13号)规定,本市博士后载体在站博士后及出站后留在里水镇工作的博士后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佛山市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服务申请表》;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人才引进由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审核确认认定
9
引进人才类
里水镇按规定引进,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认定,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引进人才的学历或职称证书;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人才引进由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审核确认认定
10
在里水镇居住或工作的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A、B卡的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省人才服务主管部门核发的人才“优粤卡”;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11
符合《中共佛山市委关于印发<佛山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佛发[2018]2号)规定,里水镇新引进领军人才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人才引进由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审核确认认定
12
投资贡献类
在里水镇居住,本市区级以上政府认可的有突出贡献的非户籍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区政府认可证明(具体细则由各区制定);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13
在里水镇投资的项目竣工投产或开业、营业两年以上,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万美元的外商和港澳台人士或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非户籍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外籍人士除外);法定验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14
境外群体类
在里水镇居住的华侨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委托监护照顾的还需提供监护人户口簿及委托监护公证;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区教育部门向区侨办确认身份
15
在里水镇居住的台湾人士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委托监护照顾的还需提供监护人户口簿及委托监护公证;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区教育部门向区台湾事务部门确认身份
16
其它类
在里水镇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适龄子女
在里水镇连续5年居住证(或连续5年营业执照、或连续5年依法纳税证明);在里水镇缴纳社保连续5年以上证明;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17
其它类
父母一方是里水镇户籍的非户籍适龄子女
父(母)里水镇户籍户口簿;子女与非本市户籍的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
说明:
1、所有证件、证书、证明都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
2、若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入读公办学校资格。
3、提交的证明材料截止时间到报名时间。
其中第16类政策性借读生申请材料要求:
1、户口簿:学生与父(或母)同户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簿复印件须含户口簿首页、学生及父(或母)页);
2、出生证:学生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在里水镇连续居住满5年及以上的证明,有以下三项证明材料之一:
①由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局出具的,证明至报名截止之日为止已在里水连续居住5年及以上的居住证。居住年限计算时间:2015年1月至2020年4月,连续有效60个月。
②在区工商部门发出的在里水连续5年以上营业执照证明材料。工商执照年限计算时间:2015年1月至2020年4月,连续有效60个月。
③在里水依法纳税连续5年以上的证明材料,纳税年限计算时间:2015年1月至2020年4月,连续缴纳60个月。
(注意:在里水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5年以上的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连续居住五年的证明材料。)
4、连续5年社保证明:在里水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5年以上的证明材料;或在佛山市同一区缴纳社保连续5年及以上。社保年限计算时间:2015年1月至2020年4月,连续缴纳60个月,中间一个月也不能够中断。
5、固定住址证明:
提供在里水居住的房产证、或有效的里水住房租赁合同、或由里水镇居(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提供材料如下:
①自有住房的,报名时需提供位于里水的房产证;
②属于租房居住的,须提交房管局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由居住地所在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证明,证实该进城务工人员居住在该居委会(或村委会)管辖范围,且注明其现居住的详细地址、居住年限;
③居住单位宿舍的,须由单位出具证明,且注明其现居住的详细地址、居住年限,再由居住地所在居委会(或村委会)加具居住意见,证实这个企业在该居委会管辖范围。
6、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提供位于里水的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合法的、且目前仍在有效期内的劳动用工合同或经营执照。
项目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备注
1
5月28日
公布招生工作指南
各校(园)门口宣传栏、“丹灶教育”微信公众号
户
籍
生
1
5月29-6月2日
户籍生网上报名
网址:http://bm.nhedu.net,时间7:00—22:00
2
6月9-13日
户籍生资料审核
各校
3
6月10-15日
户籍生资料审核不通过的,如有异议可提出申诉
家长
4
6月24日前
户籍生申诉资料审核
各校
5
7月7日前
公布户籍生录取结果
短信通知家长
政策性借读生
1
6月3-6日
政策性借读生网上报名
网址:http://bm.nhedu.net,时间7:00—22:00
2
6月20-28日
政策性借读生资料审核
各校
3
6月22-30日
政策性借读生资料审核不通过的,如有异议可提出申诉
家长
4
7月15日前
完成政策性借读生申诉的审核
各校
5
7月31日前
公布政策性借读生录取结果
镇内公办中小学门口宣传栏、丹灶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期不少于5天,短信通知家长
积
分
生
1
6月5日前
咨询、派发申请表
各社区(村居)行政服务中心
2
6月1-19日
积分生提交资料报名
居住地的社区(村居)行政服务中心
3
6月22日-7月20日
积分审核
镇流管局
4
7月28日前
公布积分分数
镇流管局,公示期不少于5天
5
8月5日前
公布积分生录取分数线
镇教育局、镇流管局,公示期不少于5天
6
8月14日前
公布积分生录取结果
镇教育局
序号
类别
条件
报名提交基本材料
部门核查
1
优抚群体类
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支援边疆建设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市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市厅(局)级或军分区确认材料;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委托监护公证书
2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以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的适龄子女
公安局或人社部门相关证明;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3
本市优抚对象的适龄子女
《佛山市优抚对象优待证》;本镇监护人户口簿
4
本镇户籍居民合法收养的适龄子女
《收养登记证》;本镇户籍收养人户口簿
5
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镇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市民政局或市残联证明或区级以上医院危重病证明书;本镇户籍照顾(监护)人户口簿;委托监护公证书
6
符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内地就学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的意见》(教民〔2011〕8号)规定的进藏干部职工适龄子女
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各区、镇(街)向进藏干部派出单位确认核查身份
7
引进人才类
符合《佛山市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培育暂行办法》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或评定)的A、B类人才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佛山市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服务申请表》;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确认核查身份
8
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博士后工作扶持力度的意见》(佛府办〔2016〕13号)规定,本市博士后载体在站博士后及出站后留在本市工作的博士后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佛山市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服务申请表》;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确认核查身份
9
本市按规定引进,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认定,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引进人才的学历或职称证书;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确认核查身份
10
在本市居住或工作的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A、B卡的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省人才服务主管部门核发的人才“优粤卡”;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11
符合《中共佛山市委关于印发<佛山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佛发〔2018〕2号)规定,我市新引进领军人才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确认核查身份
12
投资贡献类
本市区级以上政府认可的有突出贡献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荣誉市民证书或区政府认可的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13
在本市投资的项目竣工投产或开业、营业两年以上,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万美元的外商和港澳台人士或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外籍人士除外);法定验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工商营业执照;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14
境外群体类
在本镇居住的华侨人士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委托监护照顾的还需提供监护人户口簿及委托监护公证;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教育部门向申请人收取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复印件;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证明(含中文翻译件)及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文书〕复印件,并核对原件无误后向区侨务、外事部门确认核查身份
15
在本镇居住的台湾人士适龄子女
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其中只提供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还需同时提交父母在本镇居住的有关证明;委托监护照顾的还需提供监护人户口簿及委托监护公证;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区教育部门整理相关基本情况表(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类型及号码、家长或监护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工作单位及职务、台湾居住地等),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向区台湾事务部门确认核查身份
16
其它类
在本镇连续居住并在本市同一区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在九江镇连续5年有效期居住证(或连续5年营业执照、或连续5年依法纳税证明);在同一区缴纳社保连续5年以上证明;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17
父母一方是本镇户籍的非户籍适龄子女
父(母)本镇户籍户口簿;子女与非本镇户籍的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
说明:
1.关于第16条“在本镇连续居住并在本市同一区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为:
(1)在佛山市同一区缴纳社保连续5年及以上的证明(年限计算时间为:2015年1月至2020年4月期间,有连续缴纳60个月记录。其中疫情期间2020年1月至4月的补缴记录视为有效)。
(2)关于在“九江镇连续居住满5年”的证明,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即可:①在九江镇连续居住5年及以上的居住证明;‚在九江镇连续5年及以上营业执照;③在九江镇连续5年及以上依法纳税证明。
(3)关于在九江镇内连续居住5年以上(含5年)的时间计算方式为:2015年1月至2020年4月期间,有连续60个月有效记录。
男子乒乓球左推右攻考试评分标准
分 值
成绩(板)
分 值
成绩(板)
分 值
成绩(板)
75
72
28
47
3
22
73
71
27
46
2
21
70
70
26
45
1
20
67
69
25
44
64
68
24
43
61
67
23
42
59
66
22
41
57
65
21
40
55
64
20
39
53
63
19
38
51
62
18
37
49
61
17
36
47
60
16
35
45
59
15
34
43
58
14
33
41
57
13
32
39
56
12
31
37
55
11
30
35
54
10
29
34
53
9
28
33
52
8
27
32
51
7
26
31
50
6
25
30
49
5
24
29
48
4
23
考生可采取两种报名方式:
1.报名入口:考生自行登录到省教育考试院(网址为:http://www.ecogd.edu.cn/pgks)的普通高考报名系统网页后,按网页提示自行录入有关信息。
2.无上网条件的考生可到报名点上网报名,报名点可预先印好空白报名表,也可在网页上即时打印报名空白表交给考生。考生填好表后交报名点或有上网条件的人帮助录入。报名点可即时录入也可集中录入。
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采取互联网报名方式。
报名流程
1.报名前:
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开始前,各市、县(市、区)、报名点(中学)在采集考生基本信息(各级教育考试机构预先做好中学代码、报名点代码、报名点规模的审定确认工作)后,向考生派发考生号和上网初始密码。考生通过考生号及初始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报名系统网站(网址为:http://www.ecogd.edu.cn/pgks),并立即修改初始登录密码。(考生须保管好本人的系统登录密码,以便在确认报名资格时修改个人资料、填报志愿、查询考试成绩、查询录取结果等后续环节使用。)
2.报名时:
①考生进入预报名网页,须认真阅读报名流程、考试要求、《考生须知》和《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阅读完毕并确认后,才可进入填报考生基本信息,否则系统拒绝接受考生预报名。
②在网上自行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含报考信息、简历信息、家庭情况等),电子摄像,并网上交纳报考费,然后在规定时间内持二代(或三代)身份证和户口簿到考生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中学)确认报名资格、校对和核准报考信息、采集指纹。
③应届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可由学校负责事先核准考生的户口所在地以及其它报考条件,然后到报名点(中学)办理集体报考手续。
④社会人员须持毕业证书或相应学历证明到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中学)办理报名手续。具体报名办法按《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网上报名实施细则》进行。
⑤确认报名资格时,报名点(中学)须按规定审核考生报名资格。符合报考条件的,由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提供的考生号核查是否为该考生的资料,该考生是否已经正常采集相片、指纹,并交费,核查无误后在系统进行提交确认,并打印出该考生的报名信息表。未采集相片信息的考生,由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并采集相片。在学业水平考试报名中已经采集了指纹的考生可以不用重复采集指纹信息。未采集指纹信息的,现场进行指纹信息采集。
具体报名办法按《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网上报名实施细则》进行。
⑥考生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试与录取管理、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以考生签名确认的报名信息为依据。因考生本人录入的信息错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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