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50万!禅城这些项目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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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激励创新的保障作用, 1月10日,禅城区出台了《佛山市禅城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是机构改革后禅城区出台的首个综合性的知识产权资助政策。
《办法》将原有的专利、专利保险和商标资助政策进行整合,资助范围涉及商标、专利、专利管理和成效、知识产权宣传培训、知识产权专项等方面。单项项目最高可获50万元资助。
《办法》的出台,将助力禅城形成更加完善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将进一步提升禅城的科技创新能力,增强企业的发展活力。为保障政策有效落地,禅城区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000万元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用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在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方面,《办法》从“激励商标注册、奖励获奖专利、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等创造源头上强化高质量知识产权产出的政策导向。
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方面,《办法》从“鼓励企业知识产权维权,购买专利保险防范化解风险”两个层面,加强区内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发挥知识产权保护有效激励创新和运用的作用。
在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水平方面,《办法》从“知识产权宣传培训、重点知识产权项目”等环节,精准提升知识产权意识和管理应用能力。
示范优势企业和专利奖的创新激励标准加码
同时,《办法》还加大了示范优势企业和专利奖的创新激励标准。比如:
国家专利(含外观设计)金奖:由原来的20万元调整为50万元
广东省专利金奖:由原来的10万元调整为30万元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由原来的资助20万元调整为30万元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由原来的资助10万元调整为20万元
“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由原来的资助5万元调整为10万元等。
《办法》还鼓励和支持有资质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开展面向禅城区企事业单位人员和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培训,着力培育一批高素质、复合型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和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舆论氛围。经审查纳入禅城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计划项目的,按实际支出金额给予全额资助,每个项目不超过10万元,每年度最多资助3个项目。
如何过一个“稳稳的春节”?
在《广东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新闻发布会上,省卫生健康委主任朱宏表示,当前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我省对外交流比较多、人口流动比较大,持续面临着疫情输入和反弹的较大风险。随着春节假期来临,人员流动和聚集都会带来更大的风险。
朱宏呼吁,春节期间,希望大家要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减少流动和聚集。坚持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等急性症状以及健康码“黄码”时,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尽快到附近的点进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流动。
进一步提升重大疫情的防控能力
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广东在持续应对“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风险挑战中,公共卫生体系得到不断完善。“十四五”期间,广东将如何进一步构建完善公共卫生体系,提升重大疫情的防控能力,筑牢公共卫生安全“南大门”?
朱宏介绍,“十四五”时期重点做好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将以疾控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构建职能清晰、机制顺畅、上下协同、防治结合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同时,建立与现代化疾控体系相适应的运行保障机制,多措并举激发机构活力,吸引和留住人才。
二是提升疾病预防控制现代化水平。重点推动“1+6+N”工程。“1”是指推进省级高水平疾控中心建设,争创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6”是指将广州、深圳、珠海、汕头、韶关、湛江6个重要口岸城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和陆路门户的疾控中心,建设成加强型生物安全二级防护水平实验室;“N”是指分层分级提升市县疾控中心核心能力,将一批粤东粤西粤北市级疾控中心建成省公共检测实验室,鼓励有条件的市建设公共卫生重点实验室。
三是强化多点触发监测预警能力。目前,我省已在全国率先建成智慧化多点触发疾病防控监测预警系统。“十四五”期间,将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扩大覆盖范围,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提高预警准确性和灵敏度。
四是推进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修订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及相关预案,构建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治理机制。分层级建立省、市、县(区)三级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分区域建立航空、海(水)上、陆地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和高水平卫生应急演训基地,提升突发急性传染病应急处置和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
五是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发挥全省传染病专科医院救治体系“龙头”作用,加快建设医防融合、平战结合、医教研一体的省级公共卫生医学中心。发挥高水平疫病救治平台“支柱”作用,加快推进国家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省中西医结合应急救治中心等项目建设。发挥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骨干”作用,实现部分三甲医院平战转换功能,支持各地市选择1家综合医院提升传染病及重症救治能力,加强定点救治医院软、硬件建设。发挥县域传染病救治“网底”作用,持续推进77家公立医院可转化传染病病区建设。
六是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坚持医防融合,全面推动公立医院设立公共卫生科室,指导县域医共体健全公共卫生管理协调机制,完善医疗与公共卫生机构之间的人才流动、服务融合、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持续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健康管理相融合的服务。
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我省将建设国家卫生健康高质量示范省,不断巩固“顶天立地”医疗卫生格局,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据朱宏介绍,到2025年要力争打造3个以上国家医学中心、15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3个国家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5个左右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遴选630个左右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创建若干个多学科协作诊治中心,打造30个专科类市级区域医疗中心。
与此同时,省卫生健康委将重点实施新三年“强基层”工程、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质增效工程等“三大工程”,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优质服务。
针对当前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的“一老一小”服务的问题,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黄恕明透露,该部门正在牵头制定《广东省“十四五”时期“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将配合省卫健委有关部门努力增强“一老一小”的服务能力,积极应对老龄化。
为解决群众锻炼难的问题,近年来广东出台《广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对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做出了具体的工作部署。据省体育局副局长麦良表示,“十四五”时期将通过补齐市、县两级“两场一馆一池一中心”公共体育场馆短板,常态化推进社区体育公园建设,推进足球场地建设,推进健身步道建设,推进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低收费开放等,进一步满足群众体育健身需求。
“‘十四五’期间,广东计划推动建设2266块足球场地,进一步增加足球场地供给。”麦良特别提到。
疫情防控及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
如何在零售药店购药?
最新指引来了!
佛山市居民在零售药店购药行为指引
疫情防控及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为贯彻落实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保持零售药店(以下简称药店)哨点监测预警敏感性,规范药店销售药品(包含药品网络销售)行为,方便居民进店科学规范购药,制定本指引。
一、居民进入药店,应当全程佩戴口罩、配合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体温超过(等于)37.3℃或健康码为“黄色”“红色”的居民,请勿进店购药自行服用。药店不得向其销售《疫情期间需登记报告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内药品。
二、药店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居民进店购药“三查验”工作,发现体温超过(等于)37.3℃或健康码为“黄色”、“红色”的居民到店购药的,应当指引前往附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指引登记记录。如发现健康码为“红色”的居民到店,药店工作人员还应当立即向属地社区“三人组”或市场监管部门报告,涉及商场内药店的,还应当同时报所在商场物业管理单位,并做好报告记录。如遇疫情防控其他突发情况,可拨打“12345”进行报告。
三、居民进店购买非《目录》内药品,可按正常流程购买,无须提供个人登记报告信息。
四、药店工作人员销售《目录》内药品,需先将购药者信息上传至广东省智慧药监购药人员信息登记报告系统,待购药人员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售药。药店工作人员应当做好问询服务和登记报告工作,居民须配合提供真实的姓名、身份证、联系电话、现住址、14天内旅居史、症状、购药用途等信息,为家人朋友等代购《目录》内药品的,还应如实提供实际用药者信息;如果实际用药者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药店工作人员应当提醒购药居民通知实际用药者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五、药店工作人员应当熟练查询每日更新的中高风险地区、有本土病例地级市等涉疫地区名单,及时、全面、准确地将购买《目录》内药品(包括拆零销售)人员信息上传至广东省智慧药监购药人员信息登记报告系统,不得迟报、瞒报、漏报、错报。
六、中高风险地区、封闭封控区域内药店暂停销售《目录》内药品,直至恢复为低风险地区或解除管理。药品网络销售企业不得向中高风险地区、封闭封控区域所在地级市的居民销售配送《目录》内药品,直至恢复为低风险地区或解除管理一个月后方可按要求销售配送,并严格落实登记报告制度。
七、对确实无法使用智能手机出示健康码的居民,药店工作人员应当协助查询购药居民“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卡为“绿色”的,方可进店遵照指引购药。
八、药店应当在营业场所门口显著位置张贴《居民购药指引》《目录》及附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名单等疫情防控告示,并保持完好无损且不被遮挡。
九、药店要落实哨点监测主体责任,注册粤康码公共场所行程卡打卡功能加强营业场所防护措施,做好顾客进店和购药打卡留痕。严格执行进店查验、销售《目录》内药品登记报告及问询服务。倡导“店外售药”“非必要不进店”等措施。应当安排专责专职人员站在门口,顾客落实进店“三查验”后进店购药,专责专职人员不得离岗导购售药,临时离开必须堵门。
十、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广大居民和药店的支持配合,携手遵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
以上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如后续省、市有新要求与本指引不一致的,按照新要求执行。
《疫情期间需登记报告药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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