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将帮扶肇庆打造集体收入100万元以上模范村
4月18日,佛山驻肇庆帮扶指挥部出台《党建引领促村级集体经济增收行动方案(2022-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部署7个驻县(市、区)工作组、32个驻镇帮扶工作队围绕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发挥佛山市场(企业)、行业(民间)力量以及帮扶组团单位资源优势,增强帮扶镇村级集体经济自身“造血”
功能和内生发展动力。
《行动方案》确定的目标:
2022年底,佛山帮扶肇庆32个重点镇(455个行政村)70%以上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到2023年底,32个帮扶镇(455个行政村)全部村级集体经济达到收入10万元以上,打造一批村级集体经济收入50万元以上的明星村、100万元以上的模范村。
《行动方案》提出7项措施:
一是“一村一策”加强谋划,通过“四看”(看资产物业、看农村土地、党员干部、看区域产业情况),把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帮扶重点。
二是根据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和历史文化,一村一品,推动产业项目落地。
三是发挥市场(企业)、行业(民间)力量,“百企结百村、壮大村集体”,确保455个行政村企业帮扶全覆盖,引导村企合作。
四是发挥“一镇一金融助理”作用,为村集体推出适合发展的“产业贷”“惠农贷”等惠农金融产品。
五是发挥“法治护航、所队共建”作用,发挥律师作用,积极参与帮助梳理规范合同,强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
六是支持村级组织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拓展“直播带货”等新经济新业态,激发产业发展新活力。
七是开展“乡村振兴百名新农人”培育计划,通过培训、拓展市场等方式,培育100名肇庆当地“新农人”。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强农业、美农村、富农民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也是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重要抓手。指挥部推出7项措施,就是要将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与产业发展发展年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好落实,切实让村集体与村民钱袋“鼓起来”,让村民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一般性岗位补贴
一、补贴对象
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二、补贴条件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本省及协作地区的脱贫人口,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劳动合同不作时间要求),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一般性岗位补贴。
备注:
1.员工入职前须已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或符合脱贫人口身份(脱贫人口指原被扶贫部门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目前仍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
2.该补贴可和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一同申请;
3.同一劳动者,一般性岗位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不得同时享受;
4.以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身份享受政策时,各项岗位补贴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首次享受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除外;
5.分公司不得申请各项就业补贴,获得总公司书面授权的除外;
6.就业创业补贴所称“以上”、“以下”、“以内”、“不超过”、“不低于”、“不高于”、“不足”等,均包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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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指引
三、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200元。
四、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五、申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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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二、补贴条件
用人单位招用本省及协作地区(指我省对口劳务协作地区,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脱贫人口,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可申请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
备注:
1.脱贫人口:指原被扶贫部门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目前仍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
2.同一人员在同一单位就业的,本项补贴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2021年6月30日截止)、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员工制家政企业吸纳就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3.分公司不得申请各项就业补贴,获得总公司书面授权的除外;
4.就业创业补贴所称“以上”、“以下”、“以内”、“不超过”、“不低于”、“不高于”、“不足”等,均包含本数。
三、补贴标准
每人5000元。
四、申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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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二、补贴条件
用人单位招用退役1年内军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
备注:
1.同一人员在同一单位就业的,本项补贴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2021年6月30日截止)、员工制家政企业吸纳就业补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2.分公司不得申请各项就业补贴,获得总公司书面授权的除外;
3.就业创业补贴所称“以上”、“以下”、“以内”、“不超过”、“不低于”、“不高于”、“不足”等,均包含本数。
三、补贴标准
每人10000元。
四、申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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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受理时间
2022年4月22日-5月20日(20个工作日)
审核评分
2022年5月23日-6月2日(9个工作日)
首轮公示及受理复核
2022年6月6日-6月10日(5个工作日)
审核复核
2022年6月13日-6月17日(5个工作日)
最终积分排名公示
2022年6月20日-6月24日(5个工作日)
申请所需材料
家长必须持有三水区的有效居住证才能申请积分入学,家长们要认真研读《积分入学指标》(附件1)和《三水区新市民积分入学证明材料申办指引》(附件2),做好申请积分的相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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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办理流程
(1)提前预约。申请人须提前通过“佛山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办理地点,获取办理日期和办事时间段(预约三水区内任何一间行政服务中心均可办理),正式受理前一周开放预约。积分办理预约方式:市民可通过“佛山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选择“积分入学”窗口类型进行预约。三水区、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均可办理,市民可就近选择号源相对充足的中心进行预约。每工作日17:00发放未来第5个工作日的预约号。
(2)现场办理。申请人按照预约日期和时间段持所需材料到约定的行政服务中心积分入学窗口提出申请。
(3)审核评分。综治流管部门会同各职能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分。
(4)积分汇总排名公示。由综治流管部门汇总各职能部门评分结果进行排名,并多渠道公示。公示期间,各镇(街道)综治流管部门接受市民提出的异议和投诉,各职能部门配合进行分数复核,经复核后确有分数和排名进行调整的,调整后进行第二轮公示。
咨询电话
区委政法委(流管部门):87710811
各镇(街道)流管部门:
西南街道:87775778,87775776
云东海街道:66897038
白坭镇:87578006
乐平镇:乐平服务站87386165;南边服务站87318010;范湖服务站87360706
芦苞镇:87232887;87237887
大塘镇:87270699
南山镇:87219127
业务预约及办理咨询(行政服务中心):
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87612345
西南街道行政服务中心:87618700
云东海街道行政服务中心:88527672
芦苞镇行政服务中心:87230090
乐平镇行政服务中心:87381999
白坭镇行政服务中心:87570145
大塘镇行政服务中心:87271733
南山镇行政服务中心:87219309
学位问题咨询(区教育局):8777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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