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科学技术学院7项成果获广东省科学技术奖
202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日前揭晓,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作为主要完成单位的7个项目获202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二等奖,其中4项是该校作为主持单位完成、3项是该校作为参与单位完成,获奖数量位列202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高校排行榜第8位,再创学校历史新高。
202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共有176个项目获奖,其中自然科学奖22项、技术发明奖12项、科技进步奖142项。
其中,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作为主持单位的4个获奖项目分别是:
《铝型材生产关键工艺装备及智能优化技术与应用》主要完成人:卢清华、郗志刚
《建筑陶瓷喷墨打印墨水的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主要完成人:张翼、陈东初
《岭南名优中药全链条精准分析质量控制关键技术及产业化》主要完成人:郭嘉亮、李国强
《面向粤港澳大湾区复杂环境的功能环保型路面关键技术创新及应用》主要完成人:肖鑫 、石立万
作为参与单位的3个获奖项目分别是:
《高频低损耗非晶纳米晶磁性元器件关键技术研究及其产业化》佛科院主要完成人:孙海波
《视觉数据智能分析与理解关键技术及其产业化应用》佛科院主要完成人:周燕
《高效可靠自升式海上风电安装平台及其关键设备》佛科院主要完成人:乔健
经过高水平理工大学第一期建设,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综合实力和整体办学水平得到大幅提升。进入“十四五”发展关键期,学校党委围绕佛山产业布局与发展需求,制定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布局与发展规划,提出以优势学科群为支撑,重点打造智能制造中心、氢能技术中心、大健康中心以及城市服务智库“三中心一智库”,通过积极探索“一院一街镇”“一学科一行业领域”“一企业一博士”服务地方的校地合作长效机制,为佛山打造广东省“一核一带一区”高质量发展动力源、争当全省地级市高质量发展“领头羊”,发挥好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的引领作用。
近日,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以下简称《技术方案(第五版)》)。为此,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跟小编一起来看——
01、修订、出台《技术方案(第五版)》的背景是什么?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两年多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抗疫取得了难能可贵的经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形成了“动态清零”这一控制疫情的“法宝”。要更加坚决果断,把各项防控措施落细落实落到位。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然十分严重,我国疫情也在高位运行,波及范围进一步扩大,防控正处于关键紧要期。本土疫情多点频发,加之奥密克戎变异株传染力和隐匿性增强,增加了校园聚集性疫情风险,需高度警惕校园发生聚集性疫情风险,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不能有丝毫放松,切实守住校园不出现聚集性疫情的底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科学指导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压实校园防控主体责任,有序落实常态化防控与应急处置措施,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针对奥密克戎变异株传播能力更强、传播速度更快、传播隐匿性更强的特点,结合学校管理和师生员工的人群特点,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和当前疫情形势需要,修订印发了第五版技术方案。
此前,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分别于2020年4—5月、2020年8月、2021年2月、2021年8月印发了第一至第四版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
02、《技术方案(第五版)》主要内容是什么?
《技术方案(第五版)》在进一步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基础上,增加了校园常态化监测预警,细化完善了出现疫情后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卫生保障要求。对开学前准备、开学后管理、疫情监测与应急处置等不同情境做出指导,提出了需要落实的全方位、多场景、各环节防控措施的技术要求和工作流程。
开学前,要落实各方责任、建立完善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细化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储备防疫物资、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等措施,要求学生和教职工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开学后管理方面,要求严格日常管理、加强校门管理、加强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防控,对学生和教职工提出了自我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措施要求。
疫情监测与应急处置方面,要求及时关注学校所在辖区、全国其他地区疫情形势变化,根据本土疫情或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变化,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果断采取处置措施。
03、《技术方案(第五版)》和前期制定技术方案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第五版技术方案主要作了六个方面的调整。
一是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要求,根据不同学校环境和师生来源特点,针对性落实校园出入管理、师生员工管理、重点场所和区域管理、环境卫生整治、校内个人防护等措施,着力防范疫情输入校园。
二是增加校园常态化疫情监测预警,及时监测疫情形势变化,严格实施人员健康监测、体温检测、晨午检和因病缺课缺勤追踪登记等措施,定期组织师生员工开展核酸检测抽检。如所在县(市、区、旗)发生疫情,要根据疫情扩散风险加密核酸检测频次,提高核酸检测抽检比例,鼓励增加抗原检测,加强学校疫情早发现力度。
三是细化完善疫情应急处置要求,如校园出现疫情后,要立即完成常态化和应急机制转换,做好传染源控制和管理、风险区域与风险人员划定管控,有序落实封闭管理、人员转运、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环境消毒和垃圾处理等,确保最短时间遏制疫情传播蔓延。
四是对适龄人群疫苗接种工作提出要求,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原则,鼓励3岁以上适龄无接种禁忌人群应接尽接,推进符合条件的18岁以上目标人群加强免疫接种。
五是强调做好师生员工人文关怀和服务保障,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宣传引导和心理疏导,及时回应师生员工合理诉求和关切。
六是强调校园疫情防控的督导检查和风险排查,相关部门安排专人定期检查评估,确保学校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04、《技术方案(第五版)》对高校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哪些新要求?
高校防控骨干应熟悉掌握当地防控要求、防控方案、医疗服务预案,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师生来源特点,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方案,细化各项防控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校医院(医务室)等应发挥与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的纽带作用。将家属区纳入社区常态化防控管理,对家属区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强学校通勤车辆管理。加强教职员工所在院系与其家属和社区网格管理员的沟通交流,密切注意教职员工家属日常身体情况。
05、《技术方案(第五版)》对校园常态化疫情监测预警有哪些新要求?
在校园常态化疫情监测预警方面,高校和中小学校根据疫情扩散风险加密核酸检测频次,提高师生核酸检测抽检比例,推广使用抗原检测,达到监测预警目的。
高校强化监测预警方面,严格实施师生员工健康监测、体温检测、晨午检和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措施,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师生员工如出现疑似症状,学生应当及时报告辅导员,教职员工应当及时报告校医院,学校及时安排临时隔离室(点),由指定专人负责对被隔离者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及指导就诊。未设置校医院(医务室)的学校,应当就近前往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相应处置。
中小学校强化监测预警方面,严格实施师生员工健康监测、体温检测、晨午检和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措施,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师生员工如在家期间出现疑似症状,应当立即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后到医院就医,不得隐瞒病情,学生家长应当及时报告班主任,教职员工在家发病就医应及时告知学校,学校做好就医结果追踪登记工作。如在校期间出现疑似症状,学校医务人员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措施,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去定点医院就医,做好就医结果追踪和登记。未设置卫生室的学校,应当就近联系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处置并做好登记。
托幼机构强化监测预警方面,在当地应对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的支持和保障下,定期组织师生员工开展核酸抽检,对安保、保洁、食堂等园内工作人员加强健康管理和增加核酸检测频次。严格落实幼儿早、中、晚“一日三报告”制度和点名制度,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缺勤、早退、病假记录,发现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幼儿需及时追访、登记和上报。进行晨午检时,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帽子和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
06、《技术方案(第五版)》大幅更新了校园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内容,请问有哪些新要求?
在校园突发疫情处置方面有较大调整。校园出现疫情后,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配合做好校内传染源控制和管理,按照属地化原则由疾控机构开展快速全面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分析研判,根据病例轨迹和流调信息,科学、精准划定风险区域与风险人员。积极配合疾控机构等部门做好划定区域和风险场所的先管控、再摸排,有序组织落实风险人员的转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措施,根据受污染的状况和风险采取相应的环境和物体表面的预防性消毒、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并做好校园内垃圾、粪便、污水的收集和无害化处理。托幼机构还要安排专人与接受医学隔离的教职员工、家长或幼儿进行联系沟通,掌握其每日健康状况。
07、《技术方案(第五版)》对高校疫情联防联控有哪些新要求?
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加强指导,推动高校与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的沟通协调,争取属地政府与辖区内高校建立“包联制”,配合属地积极开展联防联控。
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提供专业指导和人员培训,形成教育、卫生和学校、家庭、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多方协作机制、监测预警机制与快速反应机制,做到业务指导、培训、巡查全覆盖。
教育行政部门安排专人定期检查评估,开展专项风险排查,确保每项措施落到实处。
在当地应对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的支持和保障下定期组织师生员工开展核酸抽检,对安保、保洁、食堂等校园工作人员加强健康管理和增加核酸检测频次。
08、《技术方案(第五版)》对学校疫情防控有哪些保障要求?
在防疫储备保障上。高校要提前做好口罩、消毒剂、洗手液、非接触式测温设备等防疫物资储备。在学校内或周围具备隔离条件的宾馆设立临时留观室,位置相对独立,必备物资齐全,操作流程规范,值守人员合格,以备人员出现疑似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用于隔离的空间和房间数量应尽量充足。加强学校卫生管理员、宣传员等校园防控队伍建设。安排专人负责学校卫生设施管理、卫生保障、监督落实等工作。中小学校要根据师生员工数量,结合应急方案做好口罩、消毒用品、洗手液、一次性乳胶手套、非接触式测温设备等常用防疫物资储备,储备数量为不少于一个月使用量,安排专人管理,确保存放安全,合理使用与清洁。做好消毒剂使用培训与记录,注意物品的有效期。在校门口就近设置临时等候区和健康观察室,为入校时出现疑似症状的人员提供临时处置场所。托幼机构要做好儿童和成人口罩、洗手液、手消毒剂、消毒用品、非接触式测温设备等防疫物资的储备,专人管理,确保存放安全。设置足够数量的盥洗设施,配备足量的洗手用品。按照标准设立观察室或临时隔离室,安排专人负责。
在加强应急处置保障上,要求高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对师生员工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妥善解决师生员工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及时回应合理诉求和关切,在防疫提醒、生活和防疫物资、医疗保障、心理疏导等方面给予支持。
09、《技术方案(第五版)》对校门管理有哪些要求?
高校要全面把控进出校园通道,做到专人负责、区域划分合理、人员登记排查记录齐全。所有人员入校时严格核验身份、测量体温、查看健康码和行程卡,所有人员健康码、行程卡和体温正常、佩戴口罩方可进入。合理设置快递收发点,加强对外卖配送和快递人员核查、登记与管理,加强冷链食品包装、国内国际邮件预防性消毒。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便捷的进出校门管理机制。全面排查出入校漏洞,重点检查围栏损坏处、绿植围挡处、矮墙等人员可通过又无人看管的区域,及时修缮、堵上漏洞。
中小学校实行校园相对封闭管理,做到专人负责、区域划分合理、人员登记排查记录齐全。师生员工进校门需佩戴口罩,核验身份并检测体温。来访人员还需验健康码、行程卡,并进行登记,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入校时若出现疑似症状,应当由专人带至临时等候区,测量体温,及时联系学生家长,按规定流程处置。
托幼机构实行园内相对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园。在入园处对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做好登记、扫码,并佩戴口罩入内。如出现疑似症状,不能入园,应及时就医。
10、《技术方案(第五版)》对佩戴口罩有哪些具体要求?
高校师生员工返校途中要随身携带足量的口罩、速干手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全程佩戴好口罩,注意卫生,做好防护。校园内师生员工应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注意与他人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校(楼)门值守人员、保洁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佩戴一次性手套,食堂工作人员还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与消毒。
中小学校(楼)门值守人员、保洁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等工作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学校所在县(市、区、旗)范围内没有中高风险地区,师生上课时可不佩戴口罩。
幼儿在园期间可不佩戴口罩。幼儿离园期间,家长做好幼儿看护,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园外公共场所需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11、《技术方案(第五版)》对食堂管理有哪些要求?
高校要加强食堂卫生管理,食堂餐桌安装隔板,错峰就餐,引导人员保持安全距离。建立就餐、清洁消毒等食堂卫生管理台账。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做好就餐区域桌椅、地面及餐(饮)具和炊具的清洁消毒,及时收集和处理餐余垃圾。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对食堂的清洁消毒和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食材尤其是冷链食品的采购、存储、加工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管理,食品等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开餐前半小时完成就餐区域的消毒和通风换气。规范就餐流程,尽量集中分餐、送餐到班,或错时、错峰食堂就餐。做好食堂地面、桌椅和餐(饮)具、炊具的清洁消毒和餐余垃圾无害化处理。校外供餐单位送餐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健康码和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学校。
托幼机构要保障饮食饮水安全。开园前对托幼机构食堂及饮用水设备设施进行彻底检查和清洁消毒,所有饮用水设备设施均应取得行业监测、检测合格资质,确保饮用水安全,及时更换陈旧、已经损坏的设备。检查食堂食品原材料有无过期变质,发现有问题的食品原料要立即销毁。开园前,对食堂员工进行一次全面健康检查,持证上岗。
12、《技术方案(第五版)》对宿舍管理有哪些要求?
高校要加强宿舍管理。学生宿舍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安排专人负责宿舍的卫生管理和检查,引导学生在宿舍区不聚集、少串门。宿舍要勤通风、勤打扫,保持厕所和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洗手设施运行良好,做好垃圾清理和日常公共区域清洁消毒。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寄宿管理。正常教学期间原则上不得出校。如必须出校,须严格履行请假程序,规划出行路线和出行方式,并告知学生家长。加强宿舍出入管理,凭证出入并进行体温检测,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加强宿舍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保持卫生间清洁,做好垃圾分类。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监测,测量体温并注意观察有无疑似症状,当出现疑似症状时,及时报告班主任。
13、《技术方案(第五版)》对师生员工人文关怀和心理健康有哪些要求?
加强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关注师生员工心理状况,安排心理服务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或志愿者,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及时疏导师生员工负面情绪,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
禅城市民看过来
近日,佛山市医疗保障局禅城分局
发布《医保基金监管倡议书》
提醒大家
要远离违法违规高压线
自觉使用好“看病钱”“救命钱”
医保基金监管倡议书
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工作者和参保人员: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管好用好医保基金是医疗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在全社会营造诚信守法医保的浓厚氛围,佛山市医保局禅城分局提出如下倡议:
一、增强法治意识,自觉筑牢思想防线
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安部关于加强查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各项制度,营造全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提高全民医保法治意识、诚信意识。
二、规范使用基金,坚守政策法规底线
各定点医药机构、医务工作者、参保人员要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主动规范医保基金使用行为,坚守政策法规底线;积极关注医保待遇、基金使用等方面的热点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积极举报涉嫌欺诈骗保的违法违规行为,共同肩负起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责任。
三、维护基金安全,远离违法违规高压线
各定点医药机构要依法依规为参保人员提供医药卫生服务,诚信履行医保服务协议,自觉规范诊疗行为。医务工作者要认真学习掌握医保政策法规,坚持因病施治、科学诊疗、规范服务,坚决守好医保基金安全使用的关口。参保人员要从我做起,珍惜医保权益,维护基金安全,远离违法违规高压线。
希望社会各界更加关注、支持、监督医疗保障工作,共同努力,让医疗保障工作真正成为让党和政府放心、让参保人员满意的民生工程。市民若发现欺诈骗保线索,可以拨打12345进行电话举报,也可以通过国家、省、市医疗保障部门的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
小保提醒大家
欺诈骗保不可取
看看这个涉嫌骗取
医疗保障待遇的警示案例
案例介绍
2021年,禅城区医保经办机构对可疑数据进行稽核时,发现参保人刘某在享受门特病种待遇期间,存在多次以就医方式获取超量开出药品情况。
经核查,参保人通过微信病友群了解到同病种患者,因未参保或参保信息异常等问题无法享受医保待遇情况,同时参保人刘某本人病情较为稳定,年度无需使用完所有门特病种定额,遂萌生替代别人开药收取好处费的想法。
2018年至2020年,刘某分别在2家医院通过轮流开药的方式,不合理开取药品合计48.65万元。经专家评审认定,参保人刘某就诊的药量已远远超出个人使用药品的最大使用剂量,合计超量社保支付药品4万多粒,经换算共计造成医保基金支出16.42万元。同时刘某在2018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在2家医院轮流开药的方式帮他人开药20余次,后在院外进行交易,将开出药品转卖给他人,并按次多收取100-150元好处费。
根据核查掌握的情况,佛山市医疗保障局禅城分局立即予以立案处理。
处理结果
刘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及第九十四条规定,且因其诈骗金额达到6000元以上,符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解释》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诈骗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所指的违法行为,依据《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公安局转发关于加强查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予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案例解析
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是为解决参保人因患慢性病或重大特定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费用问题而建立的一项门诊保障制度,实行病种准入和定点医疗管理。参保人员经审核取得门诊特定病种资格后,需选择3家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门诊大病医疗费可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范围。
本案中刘某利用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的机会,从2018年至2020年,分别在2家医院通过轮流开药的方式,为他人代开药品并从中获利,共计造成医保基金支出16.42万元。
其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及第九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因其诈骗金额达到6000元以上,符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解释》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诈骗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根据《佛山市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案件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办法》予以移送公安机关。
案例警示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欺诈骗取医保基金,最终损害的是全体参保人的切身利益。佛山市医疗保障局禅城分局自成立以来,坚持从严监管,对采取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行为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应当严格遵守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建立犯罪人员记录制度的意见》,对于受到刑事处罚的犯罪人员信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将分别进行记录,并依照法律法规对外提供查询。犯罪记录会对犯罪人员本人及子女考录公务员、警察、服现役、入党政审等造成影响。在此,医保部门郑重提醒广大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要树牢法治意识、自觉遵纪守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勿利字当头、铤而走险,为一时私利而悔恨终生
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是医保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关乎全体参保人员切身利益。希望广大参保人员和社会各界能够积极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一旦发现欺诈骗保行为线索,及时向医保部门进行举报。对举报线索经查属实的,医保部门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最高10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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