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违法违规,将深度整治!
6月13日,微信官方公众号微信安全中心发布公告,将进一步加强平台违法违规行为深度治理。
公告全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加强平台违法违规行为深度治理的公告
微信一直致力于与用户共同打造一个健康、绿色的平台生态环境,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和内容我们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
针对平台中出现发布欺诈、赌博、色情低俗、违禁品营销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我们根据相关帐号的违规严重程度进行了阶梯式处理。然而,近期通过用户投诉,我们发现有部分用户存在重复违规的行为,例如:
# 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功能后仍继续开展违规行为
# 封禁后重新注册新帐号继续开展违法违规的行为
# 使用多个帐号关联开展违法违规的行为
# 故意利用各种手段恶意对抗平台安全策略的行为
为规范微信个人帐号的信息发布行为,保障微信用户的信息安全及合法权益,微信团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微信个人帐号使用规范》《微信支付服务协议》,不断细化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的治理工作。对采取技术手段恶意对抗、重复违规、以及违规情节严重的帐号主体责任人,我们也采取了强有力的处理措施:
对于多次违规及情节严重的违规者将加重处罚,视违规情况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封禁与该主体所有相关帐号、对确认违规支付账户进行冻结处理、并有权拒绝向违规帐号主体提供服务;
对作恶团伙涉嫌违法犯罪的证据线索,提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对于间接参与,为欺诈等违法犯罪提供协助以及为黑产团伙提供相关犯罪资源等破坏平台环境的行为,微信将保留一切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网络上存在的违法违规信息不仅危害了平台生态安全,更侵害了广大用户的权益,治理工作任重而道远。今后,微信将继续投入技术、人力、资源,坚持平台治理的高标准、高要求,坚定不移地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为广大用户提供持续、可靠的安全防护。
我们也希望广大用户在擦亮双眼、避免受骗的同时,积极有效进行投诉,提供更多线索,一旦发现欺诈等不法行为,可通过微信客户端入口、小程序腾讯卫士提交相关证据信息进行投诉,便于我们更早发现打击坏人。
客户端投诉指引
个人帐号投诉:微信对话窗口➛右上角…➛投诉➛选择投诉该帐号的原因➛提交投诉证据
微信群投诉:微信群聊窗口➛右上角…➛投诉➛选择投诉该群的原因➛提交投诉证据
朋友圈投诉:长按头像➛投诉➛选择投诉该朋友圈的原因➛提交投诉证据
1.招标条件
大沥镇育德学校建设工程之功能场室等装修项目已由 沥府办复[2018]57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育德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含功能场室、教辅用房(会议室、教师办公室、备课室等),饭堂、心理室、体育馆、图书馆、宿舍、公共空间、特色场室、地下室等建设。
2.3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签发开工令之日为准,竣(交)工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中标人在施工期间必须配合招标人,如招标人有需要停工或开工,中标人必须执行。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11,427,213.23(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R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以最新修订版本为准)》、《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我区重点建筑项目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南建设工〔2016〕76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南建设〔2016〕123号)、《关于印发<南海区工地围挡(墙)公益广告规范指引>的通知》(南宣字〔2020〕22号)等规定的标准、要求(如有新文件,按最新文件的精神执行)。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参加建筑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即已获得建筑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
4.5.1建筑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建筑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2 月至2022年 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7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4.7.1 对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7.2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2 月至2022年 5月)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1年12月至2022年 5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不得互相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 年06月1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 年07月05日 0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05日09时 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
上传,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 60 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程。
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
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 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育德学校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邮 编:528231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话:0757-85513910
电子邮件:10855980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德政北路538号达信大厦1708室
邮 编:510000
联 系 人:郭工
电 话:020-83224833
电子邮件:gdxc@gdxczb.cn
如何强化河长领治,加快推动治水兴水项目落地见效?佛山开展了新的探索。近日,我市启动“总河长示范项目”工作,要求全市各区、镇(街)总河长每人至少挂点一个辖区内重要治水项目进行强力推进、全力攻坚,集中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性的亮点工程。目前,全市共形成了37项总河长示范项目。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水环境全流域强统筹大兵团分层次治理实施方案(2021-2025年)》,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市计划利用两年时间,建成一批污染得到削减、水质改善明显、景观显著提升的高质量治水兴水项目,形成示范效应。
从2022年起,全市区总河长、镇(街)总河长每人每年至少挂点一个辖区内的重要治水项目予以强力推进,形成一批“看得见、摸得着、可量化、可复制、见实效”的总河长示范项目。
佛山市水环境治理指挥部要求,各区、镇(街)总河长要把治水兴水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对挂点的总河长示范项目要高标准、高质量谋划,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进一步强化各级河长治河、管河、护河的职责,纵深推进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有能”转变。
同时,治水现场将成为检验河长、考察河长的“考场”。市水环境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将按照相关工作机制,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督查和通报各区、镇(街)总河长示范项目进展情况,并组建专项考察工作组,到项目现场进行一线督战和贴身考核。通过开展日常考察、绩效考核、综合考察,对成效明显的总河长示范项目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滞后或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将予以提醒、警示约谈、通报批评或提请问责。
“总河长示范项目”以河流水质提升、滨水空间再造、岸线保护生态修复为核心,以排水单元整治、排水许可管理、黑臭水体整治、河道岸线保护和清违拆违四场攻坚战为主要实施范围。
目前,区、镇(街)两级共37名总河长均已确定各自挂点的治水兴水项目,全市共形成了37项总河长示范项目,其中禅城5项、南海8项、顺德11项、高明5项、三水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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