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医院黄埔院区周边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名称:广东省人民医院黄埔院区周边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编号:JG2023-2023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4月25日 0时0分~2023年5月15日 10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条。 1.4.2 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以下①、②项资质证书: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设计(道路工程专业甲级)专业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类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注:1.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执行。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执行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执行。但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按1.4.2条执行。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路桥(或道桥)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程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1.4.6 关于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应以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设计(道路工程专业甲级)专业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4.7 信誉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 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1.4.8 申请人没有第三章第3.11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按《投标人声明》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路桥(或道桥)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程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5月15日 10时30分 - 2023年5月15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2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4月25日 0时0分 - 2023年5月15日 10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5月15日 10时15分 - 2023年5月15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2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3-2025年交通信号设施维护设计项目
- 项目编号:JG2023-2021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4月25日 0时0分~2023年5月17日 11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2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或(2)项 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规定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日期执行。 (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市政)路桥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等相关投标登记手续,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广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5)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 (6)在以往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有关部门或甲方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市政)路桥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5月17日 11时0分 - 2023年5月17日 12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4月25日 0时0分 - 2023年5月17日 11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5月17日 10时45分 - 2023年5月17日 11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广州大学体育教学训练楼维护维修项目(2022)
补充公告
广州大学体育教学训练楼维护维修项目(2022)(项目编号:JG2023-1898)已于2023年04月21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就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出修改与补充如下:
一、本招标项目投标登记时间、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间、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等招标日程安排有修改,具体时间和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招标公告 |
|||
1 |
《招标公告》“九、投标人合格条件”“(1)” |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 |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
招标文件 |
|||
1 |
《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目:26”“条款号:/”“内容:工程成本警戒价”“说明与要求” |
工程成本警戒价为 4299048.19 元(最高投标限价的95%)。..... |
工程成本警戒价为 4163288.77 元(最高投标限价的92%)。..... |
2 |
《招标文件》“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附表四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表》”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附件一 |
三、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广州大学
2023年4月24日
附件一:
附表四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一、企业资信(6分) |
工程奖项 |
1.8 |
1、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的,每符合1项,得0.4分;最高得0.8分。 2、以上企业工程业绩中,获得过市级或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符合一个得0.5分,最高得1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
第三方评价 |
1.2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符合4项,得1.2分;‚符合3项,得0.6分;ƒ符合2项,得0.3分;④符合1项,得0.1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1.2分。 |
|
财务状况 |
1.2 |
1、投标人近3年(2019年、2020、2021年)资产负债率的平均数: (1)3年(2019年、2020、2021年)资产负债率的平均数≤40%,得1.2分; (2)40%<3年(2019年、2020、2021年)资产负债率的平均数≤50%,得0.6分; (3)50%<3年(2019年、2020、2021年)资产负债率的平均数≤60%,得0.2分; (4)3年(2019年、2020、2021年)资产负债率的平均数>60%的,得0分。 本项最高得1.2分。 |
|
研发能力 |
1.8 |
1、投标人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情况: (1)5项以上(含本数)发明专利证书,得0.4分; (2)3(含本数)-5(不含本数)项发明专利证书,得0.2分; (2)1(含本数)-3(不含本数)项发明专利证书,得0.1分; 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曾主编或参编过工程技术规范、标准的,每个得0.6分。 3、投标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内)的,得0.8分; 本项累积最高得1.8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
|
二、项目管理机构能力(14分) |
人员配置情况 |
14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需满足招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表】的要求,在此基础上计算以下人员得分: 1、技术负责人(本小项最高得2分): (1)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得1分; (2)从业年限15年或以上的,得1分;从业年限10-15年(不含15年)的,得0.5分;从业年限10年以下的,得0.1分。其他不得分。 2、质量负责人(本小项最高得2分): (1)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得1分; (2)从业年限15年或以上的,得1分;从业年限10-15年(不含15年)的,得0.5分;从业年限10年以下的,得0.1分。其他不得分。 3、安全负责人(本小项最高得4分): (1)具有有效建筑施工安全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得1分; (2)从业年限25年或以上的,得2分;从业年限20-25年(不含25年)的,得1分;从业年限10-20年(不含20年)的,得0.5分;从业年限10年以下的,得0.1分;其他不得分。 (3)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得1分。 4、造价负责人(本小项最高得3分): (1)具有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1分;注: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2)从业年限15年或以上的,得1分;从业年限10-15年(不含15年)的,得0.5分;从业年限10年以下的,得0.1分。其他不得分。
(3)具有经济类或造价类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5、其他专业负责人(本小项最高得3分): 配备给水排水施工工程师2人、建筑机电相关专业工程师1人、建筑机械相关专业工程师1人、暖通相关专业工程师1人、建筑施工相关专业工程师1人,每提供1人得0.5分,同一人只记取1次得分。 最高得3分。 |
合计 |
20 |
|
.
注:
1、工程业绩及奖项:
(1)工程业绩:
工程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相应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为能清晰显示该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页面,即需同时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工程规模”、“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电子材料”等信息的页面)。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投标文件中可不需重复提交相关业绩上传件)。
(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3)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2)工程业绩奖项:
①工程业绩奖项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获奖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相应奖项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为能清晰显示该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页面,即需同时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奖项信息”、“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电子材料”等信息的页面)。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网页信息截图的奖项业绩不予评审。②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③国家级质量奖项是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原国家优质工程奖银质奖)。省级、市级工程奖项是指省级、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并提供其在民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查询网页信息打印页或截图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颁发的工程质量奖项,奖项不含技术创新QC成果、装饰类、安全文明施工类及技术应用类奖项。④同一工程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算其符合要求的最高奖项得分,不重复计分。⑤只计算房屋建筑工程获奖得分,其他非房建项目,如:市政、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等获奖不参与计分;⑥获奖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须与参与评分的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一致。
2、第三方评价: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及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上查询页的截图。
3、财务指标: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扫描件,其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如年度审计报告未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或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不得分。资产负债率计算公式:资产负债率=期(年)末负债总额÷期(年)末资产总额×100%。
4、企业工程研发能力:(1)①专利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epub.cnipa.gov.cn/)可查询的专利为准,时间以授权公告日期为准,投标人须提交上述网站可反映企业专利类型、授权公告号、授权公告日的查询页截图以及所对应的专利证书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
(2)工程技术规范、标准指国家规范/标准、地方(省或市级)规范/标准、行业协会团体规范/标准;证明材料包括名称、编号、目录及编制单位等内容的关键页扫描件,且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主管部门或协会行业网上公示链接及截图等证明材料(时间以规范或标准实施日期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无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的不计分。若发布机构为学会或协会的,须在民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并提供其在民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查询网页信息打印页或截图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
(3)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证书复印件(不在有效期内不予以认可)及网上查询截图 http://www.innocom.gov.cn/,不提供的不得分,提供不齐全不得分。
5、项目管理人员配置:
①提供相关岗位的注册证、毕业证书、职称证原件扫描件,须同时提供上述人员供近一个月(2023年3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扫描件;从业年限以毕业证书发证时间为起点计算。②注册造价工程师:提交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原件扫描件及“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opsys/)”查询结果网页截图证明其注册有效。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③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专业):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http://rmocse.chinasafety.ac.cn/)的查询截图及证书扫描件,无提交查询截图、注册证书扫描件及非建筑施工安全专业的不计分;④上述人员岗位不能相互兼任。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表
项目管理团队 |
人数(人) |
基本要求 |
提供资料 |
项目负责人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 |
技术负责人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 |
造价负责人 |
1 |
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注: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须提供相应注册证书 |
安全负责人 |
1 |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专职安全员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注:①所有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投标单位(不含子公司)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本项目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该评分节点不予评审。②注册造价工程师:提交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原件扫描件及“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opsys/)”查询结果网页截图证明其注册有效。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③上述人员岗位不能相互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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