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口街: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图)
(图:冲口街道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4月18日上午,冲口街道召开开党工委(扩大)会议暨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广东省委、广州市委、荔湾区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冲口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中心、站、队、社区负责同志参加。
会上,街道办事处主任黎亮传达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委常委会、市委常委会、区委常委会会议精神,人大工委主任李晓武、武装部部长陈广军依次作交流发言,与会同志进行讨论,最后,党工委书记杨佳就如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把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成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支点、提高科技自立自强水平、着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开展好主题教育等重要要求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要求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的关怀厚爱,增强高质量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的信心决心,沿着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
会议强调,一是学懂弄通悟透,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热潮。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实施好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全面兴起抓学习、抓宣传、抓贯彻的热潮,全面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传到每个基层党组织、每名党员群众。二是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街道工作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工作决策部署,聚焦服务好白鹅潭商务区建设,全面推动冲口街道高质量发展“四三三”计划落实,实现全街经济良性发展。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用情用力惠民生。按照《冲口街道社区工作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计划要求,实施社区工作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打造居民安居乐业生活环境;加快实现社区颐康服务站社区全覆盖,为社区长者提供多元化、普惠型的养老服务;强化就业人员精准帮扶,联合辖内园区及重点企业共建街道就业服务平台,提供就业培训、指导等家门口就业服务。
(图:开展“门前三包”专题宣传活动)
为更好推进市级“门前三包”样本街打造工作,增强居民对“门前三包”的了解和更好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2023年4月21日上午,石围塘街在桥东公园广场开展2023年“门前三包”专题宣传活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街环卫站、各社区相关负责人共20多人参加活动。
活动现场设置“做好‘门前三包’工作,提升市容环境卫生水平”、“‘门前三包’你我参与,文明卫生你我共享”宣传横幅,工作人员向群众派发宣传单张并宣传讲解了做好“门前三包”工作的意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责任区范围及责任区内的各项责任义务。本次活动共派发宣传单张150份,现场还穿插了有奖问题环节,向群众派发了小礼品100份。通过宣传大大提高了商户及居民对“门前三包”内容的认知,对动员社会力量共同推进“门前三包”工作的落实起到积极作用,对提升市容环境卫生水平,创建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社区环境也起到了推动作用。
下一步,石围塘街将继续做好各商户“门前三包”责任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各责任人落实“门前三包”制度,严禁出现把垃圾扫地出门、占道经营、乱张贴等责任区制度违法行为,持续推进“门前三包”样本街打造工作。
中新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中新镇乌石路升级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更好地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水平,加快城市发展,同意中新镇乌石路升级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中新镇乌石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AC-13C细粒式SBS改性沥青和AC-16C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路面约23334.68平方米、标线和导向牌等,修复混凝土路面约6142.84平方米、路缘石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99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93.8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1.20万元、预备费4.93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区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中新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17日
附件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中新镇乌石路升级改造工程(一期)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设计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
监理 | 核准 | ||||||
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 招标范围: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 第16号)的规定,对建筑工程全部招标。 2、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设计、监理单项服务合同估算价低于100万元,不纳入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 2023年4月17日 |
注:如对本许可不服,可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0日内向增城区人民政府(增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29号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20-32166323),也可向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电话:020-32829053)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增城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我区行政复议职责,建议向增城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关于中新镇乌石路升级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的复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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