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和镇清泰村七组股份经济社石街岭、低田地块出租招标公告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受杨和镇清泰村七组股份经济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5月12 日上午10:00在我所三楼开标室对杨和镇清泰村七组股份经济社石街岭、低田地块出租项目进行竞投。本项目采用暗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报名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类型及面积:其他土地资源,面积共约40亩(面积以业主确定的实际界线为准)。
(二)标的物所在位置:杨和镇清泰村石街岭和低田。
(三)资产经营用途:种植(该地块只允许种植。承租者严禁新建、扩建、改建禽畜养殖场和其他非农设施,严禁种植桉树,建设农业设施必须完善相关用地手续方可进行建设;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政策)。
(四)具体情况
序号 | 资产名称 | 合同年限 | 面积 | 交易底价 (元/亩/年)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石街岭地块 | 10年 | 约10亩 | 2000 | 10000 |
2 | 低田地块 | 10年 | 约30亩 | 2000 | 10000 |
(五)递增情况:租金每5年递增20%。
(六)租金收取方式:一年一付,先付款后使用。
(七)合同押金:押一年租金。
(八)其他内容详见合同,以合同为准。
二、免责声明
本项目标的物若出现产权归属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纠纷,由业主方负责解决,我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项目采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的投标方式(即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进行,若出现报价相同,则通过摇号方式现场确定中标人。本次招标不设立候选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10日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三)需提交的资料
1.自然人持有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银行账户复印件。
2.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对照)、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报名表(可在报名点领取并填写)。
六、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人必须在2023年5月11日17:00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由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收取并集中管理,银行账号在报名点领取。
(二)银行转账方式采用现金柜台缴纳或者银行柜台本人账户转账方式办理,不接受柜员机缴纳方式。缴款单备注栏/用途栏请注明发包项目和缴款单位名称。投标保证金最迟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到账,且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带备缴款凭证到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换领收据,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必须开具收款收据到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投标保证金只能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到投标人报名时提交的本人银行账户。投标人未能成功竞得的,在该项交易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开标定于2023年5月12日上午10:00在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正式开始。投标人请于2023年5月12日上午10:00前,到我所开标室现场并提交相关资料,迟到者作自动弃权处理。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自然人竞租,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个人竞租不得委托他人参与投标,否则为废标)。
2.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二)注意事项
1.投标现场只限投标人凭以上资料单独入场参与投标。
2.该项目进行投标时,如果参与投标的单位少于三人或有效报价少于三份时,该投标结果仍然有效。
3.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
八、投标人可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九、联系方式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清泰村七组股份经济合作社(业主方)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13612489184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中69号
联系人:夏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806581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2023年5月4日
附件:杨和镇清泰村七组股份经济社石街岭、低田地块出租位置图.pdf
杨和镇清泰村七组股份经济社石街岭、低田地块出租合同模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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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三水科创实验学校(原华师附属三水学校)第一期设备采购——电器设备采购及安装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 |
二、采购品目名称: |
三、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
四、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
五、联系事项 |
(一)采购人:地址: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发布人: |
发布时间:年月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0606-2023-0314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顺德区行政大楼基础设施及智能化设备维护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响应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
联系方式:0757-22835608、0757-228389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延年路11号
联系方式:139232589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志鹏
电 话:13923258973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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