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鸭湖安置区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
- 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鸭湖安置区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
- 项目编号:JG2023-5772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0月10日 0时0分~2023年10月30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518.176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额7.5亿元(不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类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注:房屋建筑工程类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阶段:招标阶段(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控制价或最高投标限价)、施工阶段、结算阶段,服务内容以合同列明工作内容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咨询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能清晰反映投资规模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如不能反映则不得分。业绩时间及工程总投资额均以咨询合同为准;如咨询合同没有列明工程总投资额,则工程总投资额以咨询成果为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土建专业或安装专业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且在本单位注册;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为香港测量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工料测量组别的专业测量师。 注: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是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且注册专业为土建或安装专业的,等同于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4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②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提供网页截图)(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25.html); ③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④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土建专业或安装专业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且在本单位注册;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为香港测量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工料测量组别的专业测量师。 注: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是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且注册专业为土建或安装专业的,等同于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0日 10时0分 - 2023年10月30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2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0月10日 0时0分 - 2023年10月30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10月30日 9时45分 - 2023年10月30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2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0日
广东炜鸿塑料科技有限公司珠江塑料智造大厦项目施工总承包
补充公告
广东炜鸿塑料科技有限公司珠江塑料智造大厦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3-5535]现发布补充公告,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1. 本次招标前期发布的各项资料文件中,涉及项目名称的,均统一修改:
原文为:炜鸿科技珠江塑料智造大厦项目施工总承包
现修改为:广东炜鸿塑料科技有限公司珠江塑料智造大厦项目施工总承包
2. 招标公告 四、项目概况:
原文为:广东炜鸿塑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从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技术产业园丰盈路15号之一,现厂区规划净用地面积:36392.88m2,已建成并运营注塑车间、原料仓库、吹膜车间、碎料车间及一些配套用房(配电房、门卫室、开关房、办公楼)面积:20589.63m2,现厂内剩余有一块建设用地,拟用于建设珠江塑料智造大厦项目,共两栋厂房,框架混凝土结构,建筑总高度约:35m;地上6层,地下1层(479.72m2),总建筑面积约:32000m2。
现修改为:广东炜鸿塑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从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技术产业园丰盈路15号之一,现厂区规划净用地面积:36392.88m2,已建成并运营注塑车间、原料仓库、吹膜车间、碎料车间及一些配套用房(配电房、门卫室、开关房、办公楼)面积:20589.63m2,现厂内剩余有一块建设用地,拟用于建设珠江塑料智造大厦项目,共两栋厂房,框架混凝土结构,其中1号楼地上6层,建筑高度31.65m;建筑面积约7770m2;最大跨度为10.0m;2号楼局部地下1层,地上6层,建筑高度31.35m;地下室建筑面积约489m2,地上建筑面积约24022m2;最大跨度为13.80m;合计建筑面积约32200m2。
3. 招标公告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2、招标内容及规模: 本次招标规模为:
原文为:两栋厂房,框架混凝土结构,建筑总高度约:31.65m;地上6层,地下1层(479.72m2),总建筑面积约:32282.18m2。
现修改为:两栋厂房,框架混凝土结构,其中1号楼地上6层,建筑高度31.65m;建筑面积约7770m2;最大跨度为10.0m;2号楼局部地下1层,地上6层,建筑高度31.35m;地下室建筑面积约489m2,地上建筑面积约24022m2;最大跨度为13.80m;合计建筑面积约32200m2。
4. 招标公告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注:
原文为: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
③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现修改为: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 招标公告附件一《投标人声明》中第三点第(14)条
原文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现修改为: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6. 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8项 2.2 工期要求
原文为:2023年 月 日计划开工,施工总工期:450天(开工日期:以监理公司和发包人审批签发开工报告时间开始计算)。
现修改为:2023年11月20日计划开工,施工总工期:450天(开工日期:以监理公司和发包人审批签发开工报告时间开始计算)。
7. 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18项 20.1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原文为:(技术标和经济标同时开标)
开标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也可选择参加在线开标,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指引 。
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和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现修改为:(技术标和经济标同时开标)
1、开标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也可选择参加在线开标,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2、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递交地点: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从化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5栋9层(欣荣宏大厦9层)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分钟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和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8. 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20项 29.1 履约担保
原文为:方式一: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为中标价款的10%。
现修改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日内,承包人按照合同总价提供10%的银行履约保函、担保公司担保或履约保证保险。
9. 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条款号:2.5 修改类型:增加”
原文为:现文:2.5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均不得委托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检测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检测工作。
现修改为:现文:2.5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均不得委托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检测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检测工作。
10. 招标文件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附表四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企业资信(6分)部分
原文为: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企业资信(6分) |
企业业绩 |
2.5分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中标金额为50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15项或以上的,得2.5分;8-14项的,得1.2分;1-7项的,得0.3分;没有的不得分。 注:本项最高得2.5分。 |
工程奖项 |
1.5分 |
投标人完成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过市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项10项或以上的,得1.5分;5-9项的,得0.8分;1-4项的,得0.3分;没有的不得分。 注:本项最高得1.5分。 |
|
工程研发能力 |
1分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过省级或以上房建类工法证10项或以上的,得1分;5-9项的,得0.5分;1-4项的,得0.1分。没有的不得分。 注:本项最高得1分。 |
|
第三方评价 |
1分 |
投标人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获得“工程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平台”信用星级认定:10星或以上的,得1分;6星-9星的,得0.5分;1星-5星的,得0.3分;没有的不得分。 注:本项最高得1分。 |
现修改为: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企业资信(6分) |
企业业绩 |
3.5分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中标金额为50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15项或以上的,得3.5分;8-14项的,得1.8分;1-7项的,得0.5分;没有的不得分。 注:本项最高得3.5分。 |
工程奖项 |
1.5分 |
投标人完成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过市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项10项或以上的,得1.5分;5-9项的,得0.8分;1-4项的,得0.3分;没有的不得分。 注:本项最高得1.5分。 |
|
工程研发能力 |
1分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过省级或以上房建类工法证10项或以上的,得1分;5-9项的,得0.5分;1-4项的,得0.1分。没有的不得分。 注:本项最高得1分。 |
11. 招标文件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附表四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备注“5、第三方评价: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官网关于“工程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平台”信用星级认定的查询页面网页打印件(查询网址:http://ecep.xy.cacem.com.cn/portals/informationService/?url=Stars&curIndex=0),不提供的不得分。”删除,涉及序号影响的,均依次递进。
12. 招标文件 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3、施工组织设计要点 (八)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
原文为:
8.1 环境保护
分析因施工可能引起的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
8.2 加强施工管理、严格保护环境
提出环境保护的目标及采取的具体措施。
8.3 文明施工的目标、组织机构和实施方案
8.4 文明施工考核、管理办法
现修改为:
8.1 环境保护
分析因施工可能引起的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
8.2 加强施工管理、严格保护环境
提出环境保护的目标及采取的具体措施。
8.3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提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具体措施。
8.4 文明施工的目标、组织机构和实施方案
8.5 文明施工考核、管理办法
13. 本项目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工程规模:
原文为:广东炜鸿塑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从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技术产业园丰盈路15号之一,现厂区规划净用地面积:36392.88m2,已建成并运营注塑车间、原料仓库、吹膜车间、碎料车间及一些配套用房(配电房、门卫室、开关房、办公楼)面积:20589.63m2,现厂内剩余有一块建设用地,拟用于建设珠江塑料智造大厦项目,共两栋厂房,框架混凝土结构,建筑总高度约:35m;地上6层,地下1层(479.72m2),总建筑面积约:32000m2。
现修改为:广东炜鸿塑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从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技术产业园丰盈路15号之一,现厂区规划净用地面积:36392.88m2,已建成并运营注塑车间、原料仓库、吹膜车间、碎料车间及一些配套用房(配电房、门卫室、开关房、办公楼)面积:20589.63m2,现厂内剩余有一块建设用地,拟用于建设珠江塑料智造大厦项目,共两栋厂房,框架混凝土结构,其中1号楼地上6层,建筑高度31.65m;建筑面积约7770m2;最大跨度为10.0m;2号楼局部地下1层,地上6层,建筑高度31.35m;地下室建筑面积约489m2,地上建筑面积约24022m2;最大跨度为13.80m;合计建筑面积约32200m2。
14. 本项目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 协议书 三、合同工期
原文为: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450日历天。
暂定从 2023 年 11月 日开始施工,至 2025 年 1 月 日竣工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且在项目依法领取施工许可证后, 总监理工程师 签发的开工令或开工报告日期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承包人开工前七天内应根据发包人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重新编排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批,计划不得突破上述施工总工期对应的整体竣工验收最后期限,如投标计划与发包人审批的进度计划矛盾,以发包人审批的进度计划为准。各分项分部验收时间须满足招标人其它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需求。
现修改为: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450日历天。
暂定从 2023 年 11月 20 日开始施工,至 2025 年 2 月11 日竣工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且在项目依法领取施工许可证后, 总监理工程师 签发的开工令或开工报告日期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承包人开工前七天内应根据发包人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重新编排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批,计划不得突破上述施工总工期对应的整体竣工验收最后期限,如投标计划与发包人审批的进度计划矛盾,以发包人审批的进度计划为准。各分项分部验收时间须满足招标人其它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需求。
15. 本项目施工合同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59.1 缺陷责任期计算
原文为:缺陷责任期:
现修改为:缺陷责任期:2年。
16. 本项目施工合同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预付款担保及其相关内容,均删除。涉及序号影响的,均依次递进。
本补充公告发布后,本项目日程安排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查询,点击“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具体时间信息。
广东炜鸿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0日
科研区基础设施改造类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
补充公告
【项目编号:JG2023-5529】
科研区基础设施改造类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3-5529]现发布补充公告,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一、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第二章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1 |
二、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人: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
2023年10月09日
附件1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一、企业资信 (6分) |
企业工程获奖 |
1.8 |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工程质量方面奖项证书, |
企业财务状况 |
1.2 |
投标人提供的近三年(2020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满足以下要求的: (1)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1、2022年)的资产负债率平均值低于40%(含本数)的,得1.2分; (2)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1、2022年)的资产负债率平均值在40%(不含本数)至50%(含本数)之间的,得0.6分; (3)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1、2022年)的资产负债率平均值在50%(不含本数)至60%(含本数)之间的,得0.3分; (4)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1、2022年)的资产负债率平均值在60%(不含本数)至100%(含本数)之间的,得0.1分; (5)没有提供的,得0分。 |
|
企业研发能力 |
0.5 |
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作为完成单位获得过省级或以上房建类工法证书的,每项得0.1分,最项最高得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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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工程类专利(发明授权或实用新型):获得40项以上(不含40项)的,得1.3分;获得31至40项的,得1分;获得21至30项的,得0.7分。获得11至20项的,得0.4分。获得1至10项的,得0.1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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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评价 |
1.2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1)同时具有上述四项认证证书的,得1.2分; (2)同时具有上述三项认证证书的,得0.6分; (3)同时具有上述二项认证证书的,得0.3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评分最高得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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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14分) |
技术负责人 |
2 |
(1)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10年以上(不含10年),得2分; (2)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5年(不含5年)~10年(含10年),得1分; (3)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5年(含5年)以下,得0.5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时间以职称证书颁发日期开始算起。 |
质量负责人 |
2 |
(1)质量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10年以上(不含10年),得2分; (2)质量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5年(不含5年)~10年(含10年),得1分; (3)质量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5年(含5年)以下,得0.5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时间以职称证书颁发日期开始算起。 |
|
安全负责人 |
2 |
(1)安全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10年以上(不含10年),得2分; (2)安全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5年(不含5年)~10年(含10年),得1分; (3)安全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5年(含5年)以下,得0.5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时间以职称证书颁发日期开始算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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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负责人 |
2 |
(1)造价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15年以上(不含15年),得2分; (2)造价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10年(不含10年)~15年(含15年),得1分; (3)造价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5年(不含5年)~10年(含10年),得0.5分; (4)造价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5年(含5年)以下,得0.1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不得分 注:时间以注册证书初始注册日期开始算起。 |
|
其他管理人员 |
6 |
拟投入本项目的各专业人员,人员配备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要求的,得2分;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不得分。在满足《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基础上; (1)建筑专业工程师: ①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10年以上(不含10年),得2分;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10年以下(含10年)的,得1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2)电子与智能化专业工程师: ①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10年以上(不含10年),得2分;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10年以下(含10年)的,得1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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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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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项目管理机构:
(1)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必须为公司正式员工,人员岗位不能相互兼任。须提供(2023年8月)在投标单位(不含投标人企业的子公司,但包括投标人企业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核实后续中标人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的不得分。
(2)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3)根据建设部发布的建市【2014】159号文《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电子与智能化专业工程师相关专业职称包括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电气等专业职称。
2、企业工程获奖:国家级奖项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等。省或市级工程质量奖项指省或市级的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奖项。其他非房建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等获奖不参与计分。同一项目只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得分,不得重复计算,奖项不包含安全文明、绿色施工、结构、技术创新、QC成果、科技进步、装饰类、市政类及技术应用类等奖项。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为准,投标人须提交证书扫描件,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3、企业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率=期(年)末负债总额/期(年)末资产总额*100%,期(年)末负债总额、期(年)末资产总额均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准,须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扫描件(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相关审计单位营业执照等关键信息页即可)。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4、企业研发能力:(1)省级或以上工法奖,需同时提供省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或其他工法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扫描件及可反映工法科技成果成功应用在具体工程项目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扫描件。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
(2)工程类专利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epub.cnipa.gov.cn/Index)中的“中国专利发布公告”-“发明授权”或“实用新型”可查询的发明授权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为准,时间以授权公告日期为准;投标人须提交上述网站可反映企业专利类型为“发明授权或实用新型”、申请号、专利权人、授权公告号、授权公告日的网页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发明授权”或“实用新型”专利均可纳入评审计数,若同一项专利同时获得上述两种专利类型的,则只按一项计数;获得专利的单位必须为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子公司)。本项评审不包含“发明公布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5、第三方评价:体系认证须附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及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上查询页的截图。不满足上述条件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
6、投标人须按上述要求提供人员、获奖等证明材料,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7、本表按百分制评分,所有评委每个分项的分数汇总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
项目管理团队 |
数量 |
基本要求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 |
技术负责人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 |
质量负责人 |
1 |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
职称证书 |
安全负责人 |
1 |
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
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 注:此人员非招标公告中的专职安全员 |
造价负责人 |
1 |
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须在有效期内) |
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
建筑专业工程师 |
1 |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
职称证书 |
电子与智能化专业工程师 |
1 |
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
职称证书 |
专职安全员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 |
评委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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