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段)段场设备集成采购项目(1504标)
- 项目名称: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段)段场设备集成采购项目(1504标)
- 项目编号:JG2023-5820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东莞市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0月11日 17时0分~2023年11月14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5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9200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述资质,具备下述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按国家法律经营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8 年7月1 日至公告发布之日,至少在国内完成1项质量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车辆段(或停车场)工艺设备集成供货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①供货项目应为集成类项目,且供货范围至少包含以下设备:不落轮镟床、洗车机、固定式架车机、立体仓储设备、成套救援设备中的任一项;②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采购合同(含供货清单)、竣工验收证明(或预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 3.1.3 对拟投设备(投标设备)的要求:无。 3.1.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2)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期限内(见公告附件二)。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 (5)不存在大额诉讼或多宗诉讼或其他违法、违约等影响本次招标项目正常履行的情形。 (6)投标人不存在曾与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签订合同,且在履约过程中发生因投标人严重违约而导致合同中止、变更、解除或严重侵犯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权益的情形。 (7)投标人未正在与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诉讼。 (8)投标登记时,投标人须已完成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9)投标人若中标,须在双方签署合同时,再次按本公告上述第3.1条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且须符合上述资格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中标候选人排名次序选择余下中标候选人中排序最高的候选人作为中标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无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4日 10时0分 - 2023年11月14日 12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0月11日 17时0分 - 2023年11月14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11月14日 9时45分 - 2023年11月14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1日
- 项目名称:温泉镇从化森林浴场新乡村示范带X934线(中田、桃莲村段)沿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 项目编号:JG2023-5811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0月11日 12时0分~2023年11月2日 8时45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19.47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1)工程设计资质,或同时具备(2)和(3)工程设计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①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②或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和排水工程和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③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和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3):④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⑤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⑥或相应承接能力的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②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③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④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1(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1(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需提供合作设计协议书(本公告附件一)。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路桥设计或给排水工程设计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在册人员。 注:①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2 本次招标 接 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 2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由负责本项目市政专业设计的一方为牵头方。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方正式员工(提供2023年9月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格式详见附件二)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提供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中各方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形的除外)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附件三)。 (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等相关投标登记手续。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市政路桥设计或给排水工程设计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在册人员。 注:①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日 8时45分 - 2023年11月2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0月11日 12时0分 - 2023年11月2日 8时45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11月2日 8时30分 - 2023年11月2日 8时45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1日
悦海酒店东楼加固和修复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JG2023-5622)
补充公告
悦海酒店东楼加固和修复改造工程(项目编号:JG2023-5622),于2023年09月29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与补充,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如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矛盾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一、招标公告
1、招标内容、规模:
原文:本项目立项价为1150万元(包含设计费、施工费、监理费、预结算审核费等所有费用),建安费约950万元。该项目主要是对各楼层柱和梁的加固、天面补漏、客房和会议室修复装修等。
现文:本项目立项价为1150万元(包含设计费、施工费、监理费、预结算审核费等所有费用),建安费约950万元。该项目主要是对各楼层柱和梁的加固、天面补漏、客房和会议室修复装修等,其中结构加固工程3252102.92元、建筑装饰工程4868768.40元、安装工程1464034.49元。
二、招标文件
1、条款号: 45.3
原文:45.3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0.2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0.1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现文:45.3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0.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0.3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现文:详见附件一
3、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注2、类似业绩
现文:详见附件一
4、附表二 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
原文:7、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现文:删除
5、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中《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表》
现文:详见附件二
6、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现文:详见附件三
7、新增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和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表格,详见附件四、附件五
二、本项目原定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等作相应调整,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活动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广州市天壹实业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一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
项目管理机构 |
14 |
项目管理团队配置人员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表》的得基础分5分,不满足《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的本项得0分。在满足《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表》的基础上: (1)技术负责人: ①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技术职称以及取得该职称证书的年限10年或以上的,得1.5分。 ②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技术职称以及取得该职称证书的年限6~9年(含本数)的,得0.7分。 ③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技术职称以及取得该职称证书的年限2~5年含本数)的,得0.4分。 ④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技术职称以及取得该职称证书的年限1年以下(含本数)的,得0.2分。 (2)深化设计负责人: ①具有建筑装饰设计或环境艺术设计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以及取得该职称证书的年限10年或以上的,得1.5分。 ②具有建筑装饰设计或环境艺术设计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以及取得该职称证书的年限6~9年(含本数)的,得0.7分。 ③具有建筑装饰设计或环境艺术设计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以及取得该职称证书的年限2~5年(含本数)的,得0.4分。 ④具有建筑装饰设计或环境艺术设计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以及取得该职称证书的年限1年以下(含本数)的,得0.2分。 (3)安全负责人: ①具有建筑施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技术职称以及取得该职称证书的年限10年或以上的,得1.5分。 ②具有建筑施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技术职称以及取得该职称证书的年限6~9年(含本数)的,得0.7分。 ③具有建筑施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技术职称以及取得该职称证书的年限2~5年 (含本数)的,得0.4分。 ④具有建筑施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技术职称以及取得该职称证书的年限1年以下(含本数)的,得0.2分。 (4)造价工程师:具有建筑工程造价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的,每名得0.75分,最高得1.5分。 (5)装修工程师: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的,每名得0.75分,最高得3分。 |
企业资信 |
类似 业绩 |
3.6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质量合格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5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1)累计完成4项或以上的,得3.6分; (2)累计完成3项的,得1.8分; (3)累计完成2项的,得0.9分; (4)累计完成1项的,得0.4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6分。
|
第三方评价 |
1.2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1)同时具有上述认证证书的,得1.2分; (2)上述认证证书缺少1项的,得0.6分; (3)上述认证证书缺少2项的,得0.3分; (3)上述认证证书缺少3项的,得0.1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小项评分最高得1.2分。 |
|
工程研发能力 |
1.2 |
投标人获得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得1.2分。 |
|
|
合计 |
20 |
|
评委签名: 日期
注:
1、项目管理机构能力:注:1.以上人员均不可兼任,人员须提供对应要求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注册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2.“建筑工程类”技术职称是指包含建筑施工管理、建筑施工、工程管理、建筑工程造价、建筑机械、建筑生产技术管理等工程项目建设所涉及的相关专业的技术职称。3.环境艺术设计类专业包括环境艺术设计或室内设计或装饰设计专业等的技术职称。
2、类似业绩:注: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相应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工程规模”、“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等信息)。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2)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3)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3、第三方评价:注:须提供有效的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否则不得分。
4、工程研发能力:注:“高新技术企业称号”须提供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否则不得分。
5、投标人的技术分为所有评委分数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附件二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表》
序号 |
数量 |
基本任职条件 |
备注 |
|
1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 |
2 |
技术负责人 |
1人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 |
3 |
深化设计负责人 |
1人 |
具有建筑装饰设计或环境艺术设计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须提供职称证书 |
4 |
安全负责人 |
1人 |
同时具有建筑施工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须在有效期内) |
须提供职称证书及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 |
5 |
造价工程师 |
2人 |
同时具有建筑工程造价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土木建筑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须在有效期内) |
须提供职称证书及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
6 |
装修工程师 |
4人 |
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
须提供职称证书 |
7 |
暖通工程师 |
1人 |
具有暖通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
须提供职称证书 |
8 |
施工员 |
2人 |
同时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培训证或岗位证 |
须提供职称证书及施工员培训证或岗位证 |
9 |
专职安全员 |
1人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 |
注: 1、所有人员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和在本投标人(不含子母公司人员,如投标申请人为集团公司,则不含集团下属独立法人公司同样下属独立法人公司也不得使用集团公司的人员)2023年9月由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在投标人单位购买社保证明资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未按要求提供完整相关资料的人员,该人员不作为评分依据)。
2、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须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扫描件和注册信息查询网站截图 ,其中:①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②投标人须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查询网站(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opsys/queryAndSearch/view.do?op=queryUserInfoInit)查询结果网上截图,且执业状态栏显示“正常”的才计分,不提供或者提供资料不齐全的不计分。③环境艺术设计类专业包括环境艺术设计或室内设计或装饰设计专业等的技术职称。
3、上表中有少一人或有任一人员不满足对应“基本要求”或未按对应备注要求提供的齐全且有效的材料的,均视为不满足《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表》
附件三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本工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施工、验收,具体以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和验收标准、遵照招标人相关规定要求为准。
本工程采用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必须遵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广东省、广州市或行业最新的工程建设标准及规范,且必须满足设计文件的相关要求。
本工程实施中采用的材料、设备与工艺,都必须符合上述标准、规范及设计文件的相应要求。
在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全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所引用的标准和规范有局部的修订或新颁,监理工程师应报发包方批核决定是否采用。如果批准,应由监理工程师发出指令,承包人应执行新的标准或规范,但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增加合同费用。
本招标工程所说明的工程规范是以中国国家公布的所有现行规范及地方政府有关的现行规定,承包人须按此等规范执行。
本招标工程所说明的工程规范亦包括设计说明、施工说明及做法说明和要求等。承包人亦须按此等说明及要求执行,若此等说明及要求与国家规范及地方政府有关的现行规定之间有差异,承包单位须按较高之标准执行。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
(1)、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在开工前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备案。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内容有调整的,应当及时报告接受备案的部门。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概况和施工单位基本信息;2)建筑垃圾产生量与种类;3)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收集、综合利用、污染防治的措施和目标;4)需要外运的建筑垃圾种类、数量与运输的时间、路线、方式和运输单位;5)建筑垃圾回填、消纳、综合利用场所名称;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2)、建筑垃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实行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运输、分类处置。
(3)、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建筑垃圾分类和合法装载,并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报送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建筑垃圾管理台账,分类收集、贮存和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混合已分类的建筑垃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将建筑垃圾的产生量与种类、清运时间、最终去向等信息在施工现场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运输建筑垃圾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建立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台账;2)不得将工程渣土、工程泥浆与其他建筑垃圾混合运输;3)保持运输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的行驶记录、卫星定位等电子装置正常使用;4)运输过程中保持运输工具整洁,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有效措施防止遗撒建筑垃圾,不得擅自倾倒、抛撒建筑垃圾;5)按照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确定的时间、路线、方式、场所进行运输。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船舶应当符合相应的载运技术条件。建筑垃圾处置场所为陆域的,不得采用开底式船舶运输建筑垃圾。
(5)、工程泥浆应当在施工现场进行脱水固化处理。施工现场不具备条件的,应当采用罐装器具密闭运输至依法设置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进行处置。水上工程中依法无需经脱水处理的除外。
(6)、建筑垃圾应当按照下列方式,优先就地就近利用:1)工程渣土及脱水后的工程泥浆优先用于土方平衡、矿坑修复、环境治理、烧结制品及回填等;2)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优先用于生产再生骨料、再生砖、再生砌块、再生沥青混合料等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具备现场综合利用条件的建设工程,应当进行建筑垃圾现场综合利用。
(7)、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并执行《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附件四
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职称 |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
1 |
|
技术负责人 |
|
|
2 |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6 |
|
|
|
|
7 |
|
|
|
|
8 |
|
|
|
|
…… |
|
|
|
|
备注: 1、“岗位”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指挥长、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土建工程师、机电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装饰装修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工程师、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 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 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附件五
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投标人名称 |
||||
姓名 |
职务 |
所承担工作 |
身份证号码 |
本人签名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参与编制技术标书所有人员名单应包括如编制技术投标方案、负责清样校对、负责打印及复印等所有人员在内的人员名单。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