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智慧城AT0307027、AT0307028地块项目大区园林景观设计
天河智慧城AT0307027、AT0307028地块项目大区园林景观设计
补充公告
天河智慧城AT0307027、AT0307028地块项目大区园林景观设计(项目编号:JG2023-6745)招标公告于2023年11月20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现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一、招标公告修改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招标公告1.2.3 |
工程范围:本项目用地面积为70180.56㎡,可建设用地面积为55839.65㎡。其中027地块项目可建设用地面积21325.05㎡,拟建高层住宅、幼儿园及配套设施;028地块项目可建设用地面积34514.6㎡,拟建高层住宅、商业、办公及配套设施。项目所包含园林景观(包括但不限于红线外代建绿地、裙楼绿化、架空层)总面积约为:40000㎡。 |
工程范围:本项目用地面积为70180.56㎡,可建设用地面积为55839.65㎡。其中027地块项目可建设用地面积21325.05㎡,拟建高层住宅、幼儿园及配套设施;028地块项目可建设用地面积34514.6㎡,拟建高层住宅、商业、办公及配套设施。园林景观总面积约为40000㎡。 |
招标公告1.4.5 |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中级技术职称且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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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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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标文件修改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附录12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记录表》 |
原招标文件 |
本补充公告附件 |
附录15 定标委员会的组成“(2)定标时间和地点中备注” |
备注:如遇疫情防控或受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不能进行现场答辩时,本项目将采用远程视频答辩的方式进行,操作程序如下: |
备注:如遇突发情况,不能进行现场答辩时,本项目将采用远程视频答辩的方式进行,操作程序如下: |
附录16 定标原则1.3 |
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因素及进行记名投票,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因素如下: |
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因素及进行记名投票,推荐中标人,定标因素如下: |
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本项目原定的投标登记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电子光盘备用递交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场地安排等有修改,具体时间和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附件1:附录12《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记录表》
附件2:项目总图+机场高速+树木专章+建筑SU模型.rar
招 标 人:广州城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11月27日
附录12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记录表
园林景观工程设计方案评审记录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主要评判因素 |
一般方案 |
较差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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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概念 |
符合适用、经济、绿色和美观原则,园林设计须结合地理、气候、风俗、文化和个性特点,反映时代精神、具有创新的风格和意识,富有特色和吸引力,体现城市的历史文化、风貌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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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计布局 |
园林设计须与建筑规划布局相匹配,符合规划设计条件。主要园林道路布置合理,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地域环境条件,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损害,景观环境与建筑造型和谐统一,充分协调好周边建筑景观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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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景观创意 |
园林设计方案具有创意的主题,主题概念的贯彻,景观动线具有节奏感,多层多维度的用户体验。巧妙利用自然风光,合理布置视线。具创意的节点空间设计。合理的色彩与形态运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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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济 |
符合设计标准、规范,造价合理、指标准确,工程造价估算不突破规定的控制要求,园林材料与构造符合国情并适用于华南地区,建成后节省管理和维护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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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生态文明 |
园林设计方案符合绿色设计目标,采取的园林绿色设计方案充分考虑项目所在地的气候特点,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提供健康、适应和高效的使用空间。透水铺装、雨水收集利用等海绵城市要求设置得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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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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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项目名称:龙口科技大厦大堂及公共区域装修改造项目
- 项目编号:JG2023-6988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1月30日 0时0分~2023年12月20日 8时45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440.309834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2)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相应的机电安装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二级建造师跨地区执业问题的复函》(建办市函〔2023〕14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5、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7、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类)。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2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主要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方同时盖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其中单位落款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主办方名称外,投标文件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XXXX公司(成)XXXX公司】,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 注:(1)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为联合体主办方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判定为无效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12、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0日 8时45分 - 2023年12月20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1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1月30日 0时0分 - 2023年12月20日 8时45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12月20日 8时30分 - 2023年12月20日 8时45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30日
- 项目名称:知识城综合管廊(凤湖一路~凤湖二路<原KS3-2段>)及综合管廊附属设施完善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
- 项目编号:JG2023-6982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1月30日 0时0分~2023年12月21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63.109965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注:旧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执行;新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执行。 3.4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附表的认证范围覆盖招标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防雷检测、道路检测、见证取样材料检测、节能检测、环境检测、智能化检测、园林绿化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5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6投标登记前,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原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原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办理详见《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正式启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通知》http//zfcj.gz.gov.cn/zjyw/xyjs/content/mpost_8041415.html); 3.7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3.8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近二年(从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3.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满足以下规定: (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按要求签署盖章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2)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文件其他资料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3.10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资格评审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3.11未被列入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详见招标公告附件《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1日 10时0分 - 2023年12月21日 12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1月30日 0时0分 - 2023年12月21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12月21日 9时45分 - 2023年12月21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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